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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机构改革正紧锣密鼓的进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机构改革已近尾声,省级以下的市、县、乡机构改革正拉开序幕.这是建国以来的第七次政府机构改革,又是我国第一次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职能重新设立政府机构的改革.新的政府要在充分发挥市场功能作用的条件下设置政府的新职能,而这种新职能正好弥补了市场的功能缺陷,从而形成市场与政府的功能互补结合.本文试图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探讨市场的特定功能、政府干预经济的必要性以及二者如何互补、结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