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英国外资审查法律制度的改革加速是以近年来美国、欧盟、德国等盟友与伙伴国家外资审查制度的变革为外因,以应对外国投资领域新型安全威胁和对现有在竞争法框架下的审查机制的反思为内因。路径选择上,英国长期改革目标是基于《国家安全与投资》白皮书力图构建一种“美国式”独立外资审查机制,大幅度扩张作为审查对象的触发事项的类型和范围,引入自愿申报程序,类型化与具体化风险因素和评估程序。“脱欧”后英国法的改革不仅将使中企对英投资面临更复杂的监管环境,而且也会冲击我国产业战略的实施。对此,中企构建投资风险预警机制和合规机制是必要的事前与事后风险防控措施,积极利用拟建立的申诉机制是保障投资权益的司法保障,而基于对等原则完善我国以《外商投资法》为基础的外资安全审查机制则是必要制度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