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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从2008年4月开展问责工作以来,注重书面问责和形势教育相结合,党群问责和行政问责同步进行,建立了责任清楚、权责一致、过程透明、程序规范的领导干部问责体系,把好问责的尺度。截至2009年8月,全县共问责领导干部29人,其中,属于党群团体领导干部2人,属于行政部门领导干部27人,使党政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在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