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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事故纠纷近年来不断增多,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比例逐渐增大。2002年出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当前我国处理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然而,该《条例》与我国的《民法通则》和相关司法解释存在冲突,给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处理带来很大不便。从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及其法律依据入手,探讨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缺陷,有助于我国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日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