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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对世界经济发展历史以及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分析,笔者认为,后危机时代投资仍然是支持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随着经济的复苏态势不断巩固,政府投资应该逐渐退出,实现投资动力切换,启动社会资本。近期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无疑是鼓励民间投资的重大举措,如果措施得当,必将使民间投资顺利接过政府投资的“接力棒”,与此同时,还将改善我国长期以来投资结构失衡、投资效率较低以及大量民间资本因投资领域匮乏而转化为投机资金等诸多问题。
一、后危机时代投资增长动力由政府向社会切换
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周期性调整导致的经济急剧下滑,我国出台了一揽子刺激计划,在民营经济缺乏投资动力的条件下,我国投资增长形成了由政府和国有经济带动的格局。在政府主导的投资增长格局下,国民经济出现了企稳回升的迹象,而且趋势不断得到巩固。与此同时,投资在促进结构优化方面也发挥一定积极作用。
世界历次危机和经济发展的历史证明,政府投资作为增长动力不具有可持续性,经济增长不可能完全依靠外力保持,政府财政赤字难以承受长期投资的资金需求。真正投资动力必将实现向社会投资切换。只有社会投资信心有效地恢复,才表明经济增长真正获得了内生的、可持续的动力。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复苏的关键时期,核心矛盾之一,就是巩固经济企稳回升的基本态势,而这又取决于能否启动社会资本和民间投资。要启动社会资本,必须做两件事情,培育经济增长点,明确未来投资增长的重点领域;破除阻碍社会资本投资的体制制度障碍,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后危机时代我国投资增长的重点领域
结合对我国长期经济发展阶段和短期经济形势的综合判断,后危机时代我国投资增长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满足由工业化和城镇化带来的投资需求;满足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投资需求;满足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投资需求;人民群众对生活和环境的新企盼的相关投资需求。
(一)满足由工业化和城镇化带来的投资需求
我国当前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距离实现工业化还有一段距离。工业化的过程中,实际上是一个以资本和技术替代自然资源和劳动力的过程。因此,工业化对于投资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我国在2008年出台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中指出,到2010年和2020年,城镇化率将分别达到48%和58%,这为未来十几年城市化建设提供了一个核心目标。按照联合国推荐的标准,发展中国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应占固定资产投资的15%,或占GDP的3—5%。照此标准计算,即便是2010年我国城市化建设需要数千亿元资金。因此,未来的城市化建设面临广阔的前景。城镇化进程中,有关房地产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建设将成为投资重要领域之一。
(二)满足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投资需求
每一次危机爆发的同时,都蕴育着一场新的技术革命。在本轮危机中,低碳经济成为了促进经济复苏、支持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动力。
低碳经济涉及的行业和领域十分广泛,具有较大的带动作用。主要包括低碳产品、低碳技术、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在技术上,低碳经济则涉及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多个行业,以及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领域开发的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
(三)满足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投资需求
在后危机时代,我国投资增长不仅要注重速度和规模,且更注重结构、质量和效益。在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政策导向下,我们将由出口导向型战略转向,更注重消费驱动型增长。具体而言,居民消费需求具有几个特点,一是发达地区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汽车、饮食、服装、娱乐健身等行业是代表消费结构升级的重点领域。二是中小城镇收入不断增长,消费水平达到了早期发达地区的阶段,消费结构也面临升级,因此逐步开发中小城镇市场成为未来一个投资重点。三是农村居民的对于各种消费的需求代表农村市场的启动。另外,人民群众在公共服务方面具有较大的需求,如教育、医疗等行业也将面临一个投资高速增长期。
(四)“新36条”带来的民间投资需求
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拓展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新36条”中,在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社会事业领域、金融服务领域、商贸流通领域、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等,民间资本均被允许以“独资、控股、参股” 的方式进行投资。
三、促进我国后危机时代投资稳健增长的保障措施
(一)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引导投资方向
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一方面是为了巩固经济企稳回升的基本势头;另一方面积极财政的重点与2009年应有所不同。其重点应该是,引导社会资本向重点领域投资,而并非政府投资自己代劳。在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过程中,技术进步是核心要素,政府积极财政政策要在支持技术进步方面发挥作用。在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建设的投资领域,政府具有重要的责任,积极财政政策成为支撑之一。
(二)继续保持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信贷向中小民营企业倾斜
继续保持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为社会投资提供充裕的流动性支持。但事实上,2009年的“适度宽松”以及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房地产泡沫和通胀预期,因此更需要加强流动性管理,突出货币政策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为了对民间投资给予必要的金融支持,必须保持流动一定程度上相对宽松,同时,信贷要逐渐向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倾斜,切实解决其融资难问题。
(三)尽快推出“新36条”实施细则,为民间投资发展护航
第一,严格规范行政审批权限,扩大企业投资自主权,改革创新投资运营管理体制,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改善企业投资环境。第二,对于涉及国家垄断资源开发利用、需要统一规划布局的项目,政府在确定建设规划后,应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项目法人。第三,采取注入资本金、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带有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第四,鼓励企业以各种股权、债权融资方式筹集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到创业板、主板市场上市融资或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探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债券融资方式。第五,鼓励银行改进固定资产贷款审批制度,加大对项目建设的融资力度。第六,允许各种所有制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国外贷款。除此之外,严格管住政府投资,杜绝政府投资项目挤占民间投资的现象,实际上各地方政府在既定的发展目标下,严格限制了政府投资,势必会积极主动地贯彻落实鼓励民间资本的政策。
(徐策,1981年生,哈尔滨人,经济学博士,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宏观经济形势与调控政策、固定资产投资等)
一、后危机时代投资增长动力由政府向社会切换
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周期性调整导致的经济急剧下滑,我国出台了一揽子刺激计划,在民营经济缺乏投资动力的条件下,我国投资增长形成了由政府和国有经济带动的格局。在政府主导的投资增长格局下,国民经济出现了企稳回升的迹象,而且趋势不断得到巩固。与此同时,投资在促进结构优化方面也发挥一定积极作用。
世界历次危机和经济发展的历史证明,政府投资作为增长动力不具有可持续性,经济增长不可能完全依靠外力保持,政府财政赤字难以承受长期投资的资金需求。真正投资动力必将实现向社会投资切换。只有社会投资信心有效地恢复,才表明经济增长真正获得了内生的、可持续的动力。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复苏的关键时期,核心矛盾之一,就是巩固经济企稳回升的基本态势,而这又取决于能否启动社会资本和民间投资。要启动社会资本,必须做两件事情,培育经济增长点,明确未来投资增长的重点领域;破除阻碍社会资本投资的体制制度障碍,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后危机时代我国投资增长的重点领域
结合对我国长期经济发展阶段和短期经济形势的综合判断,后危机时代我国投资增长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满足由工业化和城镇化带来的投资需求;满足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投资需求;满足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投资需求;人民群众对生活和环境的新企盼的相关投资需求。
(一)满足由工业化和城镇化带来的投资需求
我国当前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距离实现工业化还有一段距离。工业化的过程中,实际上是一个以资本和技术替代自然资源和劳动力的过程。因此,工业化对于投资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我国在2008年出台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中指出,到2010年和2020年,城镇化率将分别达到48%和58%,这为未来十几年城市化建设提供了一个核心目标。按照联合国推荐的标准,发展中国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应占固定资产投资的15%,或占GDP的3—5%。照此标准计算,即便是2010年我国城市化建设需要数千亿元资金。因此,未来的城市化建设面临广阔的前景。城镇化进程中,有关房地产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建设将成为投资重要领域之一。
(二)满足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投资需求
每一次危机爆发的同时,都蕴育着一场新的技术革命。在本轮危机中,低碳经济成为了促进经济复苏、支持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动力。
低碳经济涉及的行业和领域十分广泛,具有较大的带动作用。主要包括低碳产品、低碳技术、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在技术上,低碳经济则涉及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多个行业,以及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领域开发的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
(三)满足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投资需求
在后危机时代,我国投资增长不仅要注重速度和规模,且更注重结构、质量和效益。在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政策导向下,我们将由出口导向型战略转向,更注重消费驱动型增长。具体而言,居民消费需求具有几个特点,一是发达地区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汽车、饮食、服装、娱乐健身等行业是代表消费结构升级的重点领域。二是中小城镇收入不断增长,消费水平达到了早期发达地区的阶段,消费结构也面临升级,因此逐步开发中小城镇市场成为未来一个投资重点。三是农村居民的对于各种消费的需求代表农村市场的启动。另外,人民群众在公共服务方面具有较大的需求,如教育、医疗等行业也将面临一个投资高速增长期。
(四)“新36条”带来的民间投资需求
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拓展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新36条”中,在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社会事业领域、金融服务领域、商贸流通领域、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等,民间资本均被允许以“独资、控股、参股” 的方式进行投资。
三、促进我国后危机时代投资稳健增长的保障措施
(一)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引导投资方向
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一方面是为了巩固经济企稳回升的基本势头;另一方面积极财政的重点与2009年应有所不同。其重点应该是,引导社会资本向重点领域投资,而并非政府投资自己代劳。在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过程中,技术进步是核心要素,政府积极财政政策要在支持技术进步方面发挥作用。在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建设的投资领域,政府具有重要的责任,积极财政政策成为支撑之一。
(二)继续保持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信贷向中小民营企业倾斜
继续保持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为社会投资提供充裕的流动性支持。但事实上,2009年的“适度宽松”以及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房地产泡沫和通胀预期,因此更需要加强流动性管理,突出货币政策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为了对民间投资给予必要的金融支持,必须保持流动一定程度上相对宽松,同时,信贷要逐渐向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倾斜,切实解决其融资难问题。
(三)尽快推出“新36条”实施细则,为民间投资发展护航
第一,严格规范行政审批权限,扩大企业投资自主权,改革创新投资运营管理体制,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改善企业投资环境。第二,对于涉及国家垄断资源开发利用、需要统一规划布局的项目,政府在确定建设规划后,应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项目法人。第三,采取注入资本金、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带有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第四,鼓励企业以各种股权、债权融资方式筹集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到创业板、主板市场上市融资或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探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债券融资方式。第五,鼓励银行改进固定资产贷款审批制度,加大对项目建设的融资力度。第六,允许各种所有制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国外贷款。除此之外,严格管住政府投资,杜绝政府投资项目挤占民间投资的现象,实际上各地方政府在既定的发展目标下,严格限制了政府投资,势必会积极主动地贯彻落实鼓励民间资本的政策。
(徐策,1981年生,哈尔滨人,经济学博士,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宏观经济形势与调控政策、固定资产投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