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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国内外武术界赞誉为“中国武术史研究的拓荒者”的唐豪先生,因以考察结果为据,认定河南温县陈家沟是太极拳的发源地,日前竟被持“张三丰创太极拳”说者称为“汉奸”。
早在20世纪,唐豪在对太极拳的源流问题经过大量考证后,批评有些人将太极拳的产生说成是“张三丰夜梦玄帝授之拳法”、“(睡)一觉而精技击”,是“攀仙附道”的说法。西安冶金学院的路迪民教授反对这种批评,他在《太极拳源流争论因果新探》一文中,批评唐豪的说法是“受‘与日本侵华思想有关’的日本(疑古)思潮的影响”,并讲道“有些拳友把唐豪称为‘汉奸’”,尽管路先生紧接着加了“这倒不必”四个字,但路先生在特殊的语言环境中说出这番话来,达到的语言效果是可想而知的。唐豪究竟是不是“汉奸”?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参与太极拳源流问题的讨论?这些问题确实需要认真地思考与讨论。
学术讨论要摆事实讲道理,不能搞人身攻击。
唐豪——这位被安葬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的中国武术史的拓荒者,在中国抗日史上被公认为作过重要贡献、著名的爱国主义者——是汉奸吗?我们翻阅了关于唐豪的有关资料,史实对此严厉地进行了无情的驳斥!
1927年,唐豪在上海曾因中共党员嫌疑而被捕入狱,后由朋友保释。
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唐豪在上海发起组织了武术界抗日救国会,宣传爱国主义思想,主张抗日救亡。抗日战争爆发后,他担任上海各界救国联合会的常务理事,积极投身于抗日救国运动。
1933年4月8日,深受中共中央领导关注的原上海中共中央机关会计熊瑾玎(被周恩来总理称赞为“出生入死,贡献甚大,最可信赖”的中共中央红色管家)在上海被敌人逮捕,根据中央的安排,在宋庆龄的关照下,唐豪与史良等人一道为其出任辩护律师,并和毛泽民一起对他进行了及时的营救。
1936年前后,为增强国民抵抗日本侵略的能力,唐豪在武术界推行中国式的枪法和刀法,让大家练习劈刺,并准备向我国军队推广。
1937年1月,上海发生了“七君子”事件,救国会的沈钧儒等7人被以所谓“危害民国”罪提起公诉,武术界顾留馨、陶行知等7人也受到牵连被列为被告。为伸张正义,宣传抗日,唐豪为他们奔走呼号,并义务担任了顾留馨的辩护律师。沙千里与唐豪原不相识,鉴于唐豪敢于仗义执言,曾约顾留馨同去唐豪家中致谢。在“七君子”被关押期间,唐豪曾和顾留馨一同到看守所看望沈钧儒等6人(“七君子”中的史良押于女看守所),并为他们表演劈刺,宣传劈刺在抗战中的实用价值。章乃器、邹韬奋等人都非常高兴,赞赏他们的想法,还表示将来要学习劈刺。
抗战期间,唐豪身为律师,始终坚持民族气节,不为日伪控制下的法院收买和出庭,因而遭到汪伪警政部的缉捕,因躲避缉捕,致使唐豪收入无着,生活异常艰苦。后来,他遭到了日本宪兵司令部的逮捕,后经人营救释放。
就是这样一个血性男儿,如今却被个别人借太极拳源流讨论的平台,对他的名誉进行了恶意的践踏。这些人的真正目的,是想削弱唐豪在国内外武术界的影响,否定和动摇唐豪对太极拳源流的考察结果,阻挠当代学者在唐豪研究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深入研究。这种在学术讨论中采用污蔑之词进行人身攻击的做法,有悖于学术讨论的学风和基本的道德水准。
这些情况的发生,使我们联想起近几年在太极拳源流研究中发生的一些事情,并引发了有关思考。
中国太极拳界名誉侵权第一案就是由人身攻击引起的——开展学术讨论和学术批评不能超越法律的范围,不能侵害别人的权利
近几年,接连出现一些有悖于学术讨论道德,在太极拳源流讨论中频频对持不同观点的人施以人身攻击的现象,在太极拳界甚至闹出了轰动世界的一场官司。
2004年河南省温县赵堡村和式太极拳的传人和有禄状告武当杂志社和张杰的名誉侵权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和有禄因出版《和式太极拳谱》一书,被持“张三丰创太极拳”观点的张杰在《武当》杂志上发表文章谩骂为“投降陈式”、“欺师灭祖”,后和有禄将武当杂志社和张杰告上法庭。
双方争论的焦点很简单。被告方认为,和有禄写《和式太极拳谱》一书,就应该写入所谓“张三丰”创太极拳的有关内容,否则就是“投降陈式”、“欺师灭祖”……和有禄认为,《和式太极拳谱》不是《太极拳史》,在时间的叙述上有一定的时段性,在结构的选择上有特定的版块性,自己将家传的太极拳资料进行整理并做以技术上的阐述,并且对和式太极拳创始人的师承也写得实事求是并非常清楚,不存在“投降陈式”、“欺师灭祖”的问题。
被告把同源同根的不同太极拳流派置于相互敌对的位置,将相互之间的技术交流和学术观点的融合称作一方向一方的投降,这本身就有悖于太极拳界的团结和发展,何况又将自己的认识强加于人,对未予表述自己意愿的作者进行攻击,这种做法粗蛮而又霸道,引火烧身当属自然。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判决两被告在同级新闻媒体上发表道歉文章,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外,判决两被告分别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和5000元。
该案的发生、经过和结果,在国内外武术界荡起层层波澜,引起人们诸多思考,也引起许多法律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被称作“中国太极拳界名誉侵权第一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主持人评论说:每一个学科、每一个领域都是在这种不断争论、不断探索中发展的。但是,我们切记在进行这样的学术争论和研究的过程中,一定要有个底线,那就是在争论的过程中不超越法律的范围,侵害别人的权利。
以“非”攻“是”,是近年太极拳学术讨论中屡屡发生的事——以事实和政策法规为依据,是学术批评应该遵循的原则
关于遵守法律的准则开展学术批评的问题,另一件事也让人颇有感想。
海南的李师融先生曾发表一篇《对康戈武先生序——三读〈陈式太极拳图说〉的释疑和商榷》的文章,在文中就“赵堡太极拳总会”注册的有关问题,向温县的政府部门和国家武术管理部门提出责问:“从1984年建立的赵堡太极拳总会(引者注:那时村里成立的是太极拳协会),直到2006年,压制二十余年,得不到注册。并且在2004年9月,温县体育局局长曾著文于《中华武术》杂志,宣称赵堡太极拳总会是‘非法组织’。拳史早于陈王廷就是非法,有没有政策依据?如果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制订有此政策的话,请拿出红头文件以服众,如果没有政策,就是滥用职权,侵犯赵堡太极拳总会的合法权益。”其势汹汹,大有泰山压顶之势。
事实上,原温县体育局局长在那篇《中华武术》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的是温县民政局领导的话。民政局具有批准和管理所在辖区社团组织的职能,是他们指出赵堡太极拳总会是“非法组织”。“赵堡太极拳总会”能否注册,是当地民政部门依法决定的事,把民政局的职能与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的职能拉扯在一块,把拳史的早晚和社团管理的法规混淆在一起,这种行为是不理智的。
“存在”不等于“合法”。有些事物,正是因为它的存在,才决定了它的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年12月25日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国务院民政部2000年4月10日颁布的《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条中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开展社会筹备活动的;未经批准,擅自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活动的……均属于非法民间组织。”
赵堡太极拳总会之所以被当地民政部门认定为非法组织,是因为它于自行宣告成立起,没有向有关部门履行过申报手续,所以根本不存在被“压制二十余年,得不到注册”的问题。相反,温县的有关部门,对赵堡民间太极拳组织的注册是很支持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赵堡村先后在当地有关部门注册了3个太极拳组织和1个武校。
说赵堡太极拳总会为非法组织,不仅是因为它没有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而且它存在的模式也违背了国家的有关规定。
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社发〔1989〕59号)第五条规定,“成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须经过中央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再向民政部申请登记”,“全国性社团……不能设二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独立性社团机构”,“地方性社会团体,也应照此办理”。赵堡太极拳总会不仅未经批准且成立了跨省的组织(如西安的某些人还担任了副会长),还将“协会”改成“总会”,凌驾于本村其他具有法人地位的民间团体之上,将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视为自己的下属机构。李先生在这篇文章中就写有“赵堡太极拳总会之下的赵堡和式太极拳研究会”一语,证实了“总会”以“非法”凌驾于“合法”之上,强加给其他合法民间组织以非法领导关系的做法。
需要提及的是,大约在1998年,赵堡村一个村干部在请求当时的体育局领导帮助将赵堡太极拳总会在民政局注册时,曾被体育局的领导告知:“要想注册,先搞个章程(因为他们的总会组织实际上是一个虚名),履行申报手续。将名称再推敲一下,以总会名义注册好像不太合适,因为它和其他民间组织不存在隶属关系。如果想存在行政领导关系,可以在村委会成立个太极拳领导小组之类的组织,负责此项工作,但那和民间团体组织是两回事。”据了解,自那次谈话之后,关于赵堡太极拳总会,至今没有任何人向有关部门作过任何方式的申请,因此所谓有关部门不予注册纯属子虚乌有。温县民政部门的说法、做法,是合情、合理与合法的。正因为“赵堡太极拳总会”始终未履行合法的申报手续,所以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由于它根本没有合法权益,所以也不存在有关部门“滥用职权,侵犯赵堡太极拳总会的合法权益”一事。
温县以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赵堡的太极拳有过压制吗?
曾任《武当》杂志主编的谭大江先生就否认这种说法。他在1992年《武当》杂志第6期发表《太极拳之乡赵堡镇见闻》的文章中指出:“自国家贯彻挖掘民间武术工作以来,赵堡太极拳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同时,河南省、焦作地区和温县各级体委、武协也都越来越给以重视,国家武协也有领导亲临视察给予关心支持。”正是在这样的关心和支持下,这些年赵堡村的太极拳活动出现了空前发展的局面,诞生于赵堡村的“和式太极拳”,被视为全国太极拳的六大门派之一。现在的问题是,有些人将温县政府不赞成他们要求将陈家沟的太极拳传人陈敬柏和陈清平在赵堡传授的太极拳、连同和兆元师承陈清平后创编的“和式太极拳”改称为“武当赵堡太极拳”的态度,说成是对赵堡太极拳的“压制”。
学术讨论不能采用文革时大字报、打棍子、扣帽子的文风——理性的、健康的思维方式,是净化学术讨论空气的基本保证
有的人习惯用文革期间大批判的手法和语言参与太极拳源流的讨论,在他们充满愤怒与不平的文章中,有理有据的论述却难觅其踪。
我们在网上看到过四川一位自称“华西隐士”写的文章,他在文章中称,“中国武术界再次掀起了一股‘陈王廷造拳说’的逆流”,陈王廷创造太极拳说“阴魂不散”、“屡批不倒”,武术职能机构的官员们和体院学者数十年来“沿着这条错误路线,愈走愈远”,“蛊惑中外,误导和欺骗世人”,“企图欺骗党、国家、联合国和世界人民”,“其流毒之深远,无以复加”,已到了“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境地。这位“隐士”还“为民请愿,为国防患”,在台湾媒体上发表了写有上述内容的文章,对国家有关武术管理的行政部门进行了攻击。
不需再另举例,仅就以上言词来看,其文风就不是学术讨论应该持有的正确态度。对“陈王廷创编太极拳”这一结论有异议,可以拿出真实的而不是以讹传讹或杜撰的论据来进行论证。将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不止一个部门)组织专家经过认真考察后确认的结论称做“逆流”、“流毒”和“黑云压城城欲摧”,说他们“蛊惑中外,误导和欺骗世人”、“企图欺骗党、国家、联合国和世界人民”,并把这些言词如此激烈、政治色彩如此鲜明的批判国家政府部门的文章,专门选在台湾的媒体上发表,其做法是非常不妥的。
历史人物的名誉权也不能进行攻击——把学术、文化的许多问题与政治联系起来,将“上纲上线”视为时髦的做法,是当前太极拳源流讨论中需要摒弃的现象
民国至今,众多专家学者在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详细考证的基础上,论证河南温县陈家沟是太极拳发源地,李师融先生有不同意见,可以发表,相互讨论。然而,我们在李师融先生的《对康戈武先生序——三读〈陈式太极拳图说〉的释疑和商榷》一文中,看到的是将陈王廷拉到了“阶级斗争”的舞台上进行的攻击和批判。
文中述称:“太极拳的宗旨是为人民造福延年益寿的……陈王廷一生的行为与此相违。”违在何处?原来是:“陈王廷维护腐败的明末王朝,镇压起义农民,助纣为虐。”证据是“在《陈氏家谱》中陈森的注文记有:陈王廷‘在山东称名手,扫荡群匪千余人’。文中的‘群匪’就是对起义农民之贬称。又在《陈氏家乘·陈王廷》中记有‘公际乱世,扫荡群匪,不可胜记’,即屠杀起义农民不可胜数。到了清初,还念念不忘明王朝对他好处,在《长短句》中说‘叹当年,披坚执锐,扫荡群匪,几次颠险,蒙封赐,罔徒然’,追求功名利禄是其人生观的支柱。其练拳、授拳的目的,在《长短句》中说得清楚:‘教下些弟子儿孙,成龙成虎任方便。’陈王廷传拳是为了使儿孙当皇帝、做将军,骑在人民头上,根本没有造福人民的宗旨,他是一生以屠杀起义农民为业绩,视人民生命如草芥的人,与太极拳的宗旨背道而驰,其品德和人生观不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太极拳门人,更不可能成为创始人。”
这种“把学术、文化的许多问题与政治联系起来,将‘上纲上线’视为时髦”(路迪民先生语)的做法,是当前太极拳源流讨论中需要摒弃的现象。
一个人的思想,离不开他所生长的历史环境,陈王廷也不例外。单就李先生对陈王廷“教下些弟子儿孙,成龙成虎任方便”的批判,笔者也实在难以苟同。望子成龙、成虎、成凤,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心态,是符合“进化论”的一种积极的、向上的心态。这种健康的民族心态也遭到了李先生的严厉批判,此举实在令人大惑不解。
相对于政治而言,学术有其特有的独立性,太极拳自诞生之日起就没有阶级属性。我们不能以某个时期的“阶级斗争”的政治标准去评定太极拳创编者的学术资格,相反应该以理性的心态、科学的方法、健康的思维方式和多元的历史观去看待历史、评价历史人物并参与历史问题的讨论和研究,不能戴着有色眼镜、以定势思维的方式去审视和归纳评判学术问题。
“要知山中事,得问打柴人”。关于赵堡村太极拳名称的变化,最有发言权的是当地的见证者——尊重事实,客观全面地分析问题,是学术批评的基本要求
列宁指出:“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不是从联系中去把握事实,而是片断和随意挑出来的,那么事实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连儿戏也不如。”(《列宁全集》第23卷279页)
研究和考证历史问题,开展学术辩论,必须有一个求真、求实的态度,必须尊重事实,客观全面地分析问题。对获取的资料要经过认真的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科学考证,将一切结论建立在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只有那些经得起推敲的资料,才能为结论做支撑。那些道听途说以讹传讹的信息,虽潇洒万言,也只能是一阵随风飘逝的泡沫而已,以此为根据得出的结论必然是谬误百出。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赵堡村的和式太极拳经传承人的努力,得到了迅速发展,被大家称为太极拳六大门派之一。太极拳门派的增加,意味着太极拳事业的发展,这本是一件令人称快的好事,但是也有人借赵堡村太极拳的称谓问题发难。
究竟赵堡村的太极拳应该叫什么名称?
中国人有句俗话:“要知山中事,得问打柴人。”关于赵堡村太极拳名称的变化,最有发言权的是当地的见证者。
将赵堡村的太极拳称为“赵堡架”,这是过去温县人的传统说法。起因是:由于从陈家沟迁入赵堡村的陈敬柏和陈清平在赵堡传授的是陈家沟的太极拳,特别是后来在赵堡村流传较广的是陈清平师承陈有本但自己有所改编的陈式太极拳小架,有人为了将陈清平在赵堡村所传的太极拳小架和其老师陈有本所练的小架予以区别,将陈有本原来的拳架称为“陈沟架”,将陈清平所传的拳架称为“赵堡架”,也有人称为“新架”或“赵堡那一支(系)”。有关单位关于“赵堡架”的说法,是在温县作了大量考察的基础上的据实之论,本是实事求是,毫无褒贬之意。
自和兆元以后,和兆元所创的太极拳架成了赵堡村的主流拳种,所以,人们逐渐习惯将赵堡村太极拳称为“和家拳”或“和式拳”,其实赵堡村还有陈敬柏与陈清平所传的被称为“赵堡架”的拳种,只是在赵堡村不占主导地位而已。
至少19世纪50年代,赵堡村已经有了“和氏太极拳”的称谓(见和式太极拳第三代传人和庆喜先生整理其祖父和兆元传授的《耍拳论》)。
郑悟清先生于1968年5月31日(旧历端阳节)写给陕西省西安市古城西关的一份材料的题目,写的就是“河南省温县赵堡镇和家太极拳各势名称顺序”。
笔者曾于2004年在《中华武术》杂志12期上发表一篇题为“随中央电视台拍摄杂记”的文章,记录了郑悟清关于太极拳传承的一段谈话。
那是20世纪60年代初期的事。
赵堡村陈铁讲,那时,他才十几岁,一次郑悟清从西安回到老家赵堡,到一个名叫褚坷垃开办的理发店内理发。当时,陈铁的父亲(叫陈末已,时任赵堡村第十七队队长、陈敬柏的后人)正坐在理发店里边的床上与褚坷垃闲聊。郑悟清进去后,在理发店内的躺椅上坐下,也与褚坷垃聊了起来。谈话中,郑悟清问褚坷垃:“现在陈家在赵堡还有人没有?”褚坷垃听后朝坐在床上的陈末已摆了摆头,示意他就是陈家的人。这时郑悟清问陈末已:“你姓陈?”陈答:“我叫陈末已。”郑悟清说:“我是陈家的‘续’。”见陈末已疑惑,他接着说:“这个‘续’不是儿女亲家的婿,是太极拳上的续。”
对和式太极拳的称谓,郑瑞(郑悟清长子,少年时曾从学于和庆喜)先生,和据称为郑伯英大弟子的郭士奎先生、西安的任自义先生(先后从学于和学信和郑伯英两位老师)等,都曾在多种场合有过表述。
以上这些,充分说明了“和式太极拳”的称谓的早已存在,尽管叫法不同,陈家沟太极拳和赵堡村太极拳这种“渊源有序”的传承关系,温县人多年来是十分清楚的。
时至今日,太极拳各流派一般都以创始人的姓而命名,而标新立异的“赵堡太极拳”的提法,20世纪80年代末在温县还罕有所言。
1984年,赵堡村成立的太极拳组织,叫“赵堡镇太极拳协会”。
1984年至1986年,河南省在温县连续举行了几届太极拳、剑、推手比赛,当时代表赵堡村参加比赛的王海州,参赛项目的名称还是“和式太极拳”。
1989年4月30日,河南电视台《中州风貌》栏目到赵堡摄制太极拳宣传片。由“赵堡镇太极拳协会”提供材料,交有关人员整理编写“简介”,简介最后由协会组织和村里的主要拳师进行了审定。定稿后的《简介》写道:“赵堡镇……是和式太极拳的发祥地。”而在第二天录制现场的介绍中,有人擅自将“和式太极拳”改称“赵堡太极拳”,引发赵堡村拳师之间的矛盾,致使摄制一度中断。这是在赵堡村首次有人公开对“和式太极拳”提法的否定,也是“赵堡太极拳”提法在赵堡村第一次公开出现。近年来,随着太极拳热的升温,“和式太极拳”逐渐出现了多种叫法,如赵堡太极拳、武当赵堡太极拳等等。不同叫法出现,随之各自的“掌门人”也应运而生。
谈起这些年围绕赵堡村太极拳出现的种种现象,在赵堡村领导班子里任职20多年的村委会主任侯定、副支书李根发颇有感触,他们对外边有人将赵堡拳冠以“武当”,动不动就以赵堡村的名义宣称的一些消息感到不解,对有人将赵堡的拳坚持以地名称呼表示异议。侯定说:“全国所有的太极拳都以姓称呼,为什么我们赵堡的太极拳非要以地名称呼不可?发展才是硬道理,你不发展,搞那些虚虚假假,永远不行。”他们长期在村里任职,深谙这些年来赵堡村太极拳发展的曲曲弯弯,所以谈起村里太极拳的发展,着急中充满感慨。尊重历史、保护资源、淡化争论、强化发展,是赵堡村大部分干部和太极拳人士的共同心声。
当今,和式太极拳已被人们公认为太极拳六大门派之一,这是其传人多年来努力宣传、大力传播的结果。2006年11月,和式太极拳在温县举行观摩交流大会,从发函到会议召开,仅20天左右时间,就有来自全国16个省市的65个队(由于报名晚来不及编排,还有13个队作为观摩队参加)700多名和式太极拳的爱好者与会。此种盛况,足见近年来和式太极拳发展之迅速。赵堡村的广大干部群众高度赞誉和式太极拳传人的贡献。村委会主任侯定对这次活动的评价是:宣传了赵堡村的太极拳资源,为赵堡村办了一件大好事,并希望这个活动坚持搞下去。
要以太极的心态来参加学术讨论——求同存异,共谋发展,是当今太极拳同仁的共识
学术讨论中,不同观点的争论是很正常的,这是事物运动和发展的规律,但要以平等的地位、太极的心态来参加讨论。在坚持自己观点的同时,应该尊重别人,不能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更不能对持不同观点者进行人身攻击。还应该注意到,我国是依法治国的国家,学术讨论和批评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并且要言之有据。在学术讨论中,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学术讨论的正常秩序,引导学术讨论的有序进行,惩治、约束和防止那些在学术讨论中违反法律规定和有悖于学术讨论道德的职能。我们不能在坚持自己权利的同时,剥夺和攻击国家有关部门按法律赋予的责任履行职能的权力和行为。
原温县体育局局长原福全先生曾多次讲:团结、友谊、发展,是当前太极拳发展的大趋势。学术和技术上的分歧,不应该影响太极拳界的团结和发展。求同存异,共谋发展,是当今太极拳同仁的共识。他说:“近二十年来,我与各流派太极拳的许多代表人物有过广泛的接触,看到真正优秀的太极拳传人们,都有着博大的太极胸怀。尽管相互之间可能在某些方面有不同看法,但大家都把自己融入大太极之中,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题、道不尽的情谊,相处之中其乐融融,颇为投机。”这种和谐的氛围,体现了太极文化的真谛。
2001年年底,温县的有关领导到武当山考察,曾受到当地政府及体育局、旅游局等主要领导以及武术界同道的热情款待,大家在一起共叙友谊,畅谈发展,丝毫不为学术上的不同意见所影响。在学习武当山工作经验的同时,大家也深深领略到了武当山的文化底蕴和丰厚的旅游资源。我们也希望一些作为广大武术爱好者交流平台的武术类杂志,在开展太极拳的学术讨论时,能走出一门一派的狭小天地,减少偏见,摒弃敌视,超脱地站在大太极的高度,为促进太极拳界的团结与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们衷心地希望,广大太极拳同仁能够面向发展,心平气和地在开展学术、技术讨论中求同存异,共创互助和谐的局面。
早在20世纪,唐豪在对太极拳的源流问题经过大量考证后,批评有些人将太极拳的产生说成是“张三丰夜梦玄帝授之拳法”、“(睡)一觉而精技击”,是“攀仙附道”的说法。西安冶金学院的路迪民教授反对这种批评,他在《太极拳源流争论因果新探》一文中,批评唐豪的说法是“受‘与日本侵华思想有关’的日本(疑古)思潮的影响”,并讲道“有些拳友把唐豪称为‘汉奸’”,尽管路先生紧接着加了“这倒不必”四个字,但路先生在特殊的语言环境中说出这番话来,达到的语言效果是可想而知的。唐豪究竟是不是“汉奸”?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参与太极拳源流问题的讨论?这些问题确实需要认真地思考与讨论。
学术讨论要摆事实讲道理,不能搞人身攻击。
唐豪——这位被安葬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的中国武术史的拓荒者,在中国抗日史上被公认为作过重要贡献、著名的爱国主义者——是汉奸吗?我们翻阅了关于唐豪的有关资料,史实对此严厉地进行了无情的驳斥!
1927年,唐豪在上海曾因中共党员嫌疑而被捕入狱,后由朋友保释。
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唐豪在上海发起组织了武术界抗日救国会,宣传爱国主义思想,主张抗日救亡。抗日战争爆发后,他担任上海各界救国联合会的常务理事,积极投身于抗日救国运动。
1933年4月8日,深受中共中央领导关注的原上海中共中央机关会计熊瑾玎(被周恩来总理称赞为“出生入死,贡献甚大,最可信赖”的中共中央红色管家)在上海被敌人逮捕,根据中央的安排,在宋庆龄的关照下,唐豪与史良等人一道为其出任辩护律师,并和毛泽民一起对他进行了及时的营救。
1936年前后,为增强国民抵抗日本侵略的能力,唐豪在武术界推行中国式的枪法和刀法,让大家练习劈刺,并准备向我国军队推广。
1937年1月,上海发生了“七君子”事件,救国会的沈钧儒等7人被以所谓“危害民国”罪提起公诉,武术界顾留馨、陶行知等7人也受到牵连被列为被告。为伸张正义,宣传抗日,唐豪为他们奔走呼号,并义务担任了顾留馨的辩护律师。沙千里与唐豪原不相识,鉴于唐豪敢于仗义执言,曾约顾留馨同去唐豪家中致谢。在“七君子”被关押期间,唐豪曾和顾留馨一同到看守所看望沈钧儒等6人(“七君子”中的史良押于女看守所),并为他们表演劈刺,宣传劈刺在抗战中的实用价值。章乃器、邹韬奋等人都非常高兴,赞赏他们的想法,还表示将来要学习劈刺。
抗战期间,唐豪身为律师,始终坚持民族气节,不为日伪控制下的法院收买和出庭,因而遭到汪伪警政部的缉捕,因躲避缉捕,致使唐豪收入无着,生活异常艰苦。后来,他遭到了日本宪兵司令部的逮捕,后经人营救释放。
就是这样一个血性男儿,如今却被个别人借太极拳源流讨论的平台,对他的名誉进行了恶意的践踏。这些人的真正目的,是想削弱唐豪在国内外武术界的影响,否定和动摇唐豪对太极拳源流的考察结果,阻挠当代学者在唐豪研究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深入研究。这种在学术讨论中采用污蔑之词进行人身攻击的做法,有悖于学术讨论的学风和基本的道德水准。
这些情况的发生,使我们联想起近几年在太极拳源流研究中发生的一些事情,并引发了有关思考。
中国太极拳界名誉侵权第一案就是由人身攻击引起的——开展学术讨论和学术批评不能超越法律的范围,不能侵害别人的权利
近几年,接连出现一些有悖于学术讨论道德,在太极拳源流讨论中频频对持不同观点的人施以人身攻击的现象,在太极拳界甚至闹出了轰动世界的一场官司。
2004年河南省温县赵堡村和式太极拳的传人和有禄状告武当杂志社和张杰的名誉侵权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和有禄因出版《和式太极拳谱》一书,被持“张三丰创太极拳”观点的张杰在《武当》杂志上发表文章谩骂为“投降陈式”、“欺师灭祖”,后和有禄将武当杂志社和张杰告上法庭。
双方争论的焦点很简单。被告方认为,和有禄写《和式太极拳谱》一书,就应该写入所谓“张三丰”创太极拳的有关内容,否则就是“投降陈式”、“欺师灭祖”……和有禄认为,《和式太极拳谱》不是《太极拳史》,在时间的叙述上有一定的时段性,在结构的选择上有特定的版块性,自己将家传的太极拳资料进行整理并做以技术上的阐述,并且对和式太极拳创始人的师承也写得实事求是并非常清楚,不存在“投降陈式”、“欺师灭祖”的问题。
被告把同源同根的不同太极拳流派置于相互敌对的位置,将相互之间的技术交流和学术观点的融合称作一方向一方的投降,这本身就有悖于太极拳界的团结和发展,何况又将自己的认识强加于人,对未予表述自己意愿的作者进行攻击,这种做法粗蛮而又霸道,引火烧身当属自然。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判决两被告在同级新闻媒体上发表道歉文章,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外,判决两被告分别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和5000元。
该案的发生、经过和结果,在国内外武术界荡起层层波澜,引起人们诸多思考,也引起许多法律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被称作“中国太极拳界名誉侵权第一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主持人评论说:每一个学科、每一个领域都是在这种不断争论、不断探索中发展的。但是,我们切记在进行这样的学术争论和研究的过程中,一定要有个底线,那就是在争论的过程中不超越法律的范围,侵害别人的权利。
以“非”攻“是”,是近年太极拳学术讨论中屡屡发生的事——以事实和政策法规为依据,是学术批评应该遵循的原则
关于遵守法律的准则开展学术批评的问题,另一件事也让人颇有感想。
海南的李师融先生曾发表一篇《对康戈武先生序——三读〈陈式太极拳图说〉的释疑和商榷》的文章,在文中就“赵堡太极拳总会”注册的有关问题,向温县的政府部门和国家武术管理部门提出责问:“从1984年建立的赵堡太极拳总会(引者注:那时村里成立的是太极拳协会),直到2006年,压制二十余年,得不到注册。并且在2004年9月,温县体育局局长曾著文于《中华武术》杂志,宣称赵堡太极拳总会是‘非法组织’。拳史早于陈王廷就是非法,有没有政策依据?如果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制订有此政策的话,请拿出红头文件以服众,如果没有政策,就是滥用职权,侵犯赵堡太极拳总会的合法权益。”其势汹汹,大有泰山压顶之势。
事实上,原温县体育局局长在那篇《中华武术》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的是温县民政局领导的话。民政局具有批准和管理所在辖区社团组织的职能,是他们指出赵堡太极拳总会是“非法组织”。“赵堡太极拳总会”能否注册,是当地民政部门依法决定的事,把民政局的职能与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的职能拉扯在一块,把拳史的早晚和社团管理的法规混淆在一起,这种行为是不理智的。
“存在”不等于“合法”。有些事物,正是因为它的存在,才决定了它的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年12月25日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国务院民政部2000年4月10日颁布的《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条中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开展社会筹备活动的;未经批准,擅自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活动的……均属于非法民间组织。”
赵堡太极拳总会之所以被当地民政部门认定为非法组织,是因为它于自行宣告成立起,没有向有关部门履行过申报手续,所以根本不存在被“压制二十余年,得不到注册”的问题。相反,温县的有关部门,对赵堡民间太极拳组织的注册是很支持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赵堡村先后在当地有关部门注册了3个太极拳组织和1个武校。
说赵堡太极拳总会为非法组织,不仅是因为它没有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而且它存在的模式也违背了国家的有关规定。
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社发〔1989〕59号)第五条规定,“成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须经过中央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再向民政部申请登记”,“全国性社团……不能设二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独立性社团机构”,“地方性社会团体,也应照此办理”。赵堡太极拳总会不仅未经批准且成立了跨省的组织(如西安的某些人还担任了副会长),还将“协会”改成“总会”,凌驾于本村其他具有法人地位的民间团体之上,将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视为自己的下属机构。李先生在这篇文章中就写有“赵堡太极拳总会之下的赵堡和式太极拳研究会”一语,证实了“总会”以“非法”凌驾于“合法”之上,强加给其他合法民间组织以非法领导关系的做法。
需要提及的是,大约在1998年,赵堡村一个村干部在请求当时的体育局领导帮助将赵堡太极拳总会在民政局注册时,曾被体育局的领导告知:“要想注册,先搞个章程(因为他们的总会组织实际上是一个虚名),履行申报手续。将名称再推敲一下,以总会名义注册好像不太合适,因为它和其他民间组织不存在隶属关系。如果想存在行政领导关系,可以在村委会成立个太极拳领导小组之类的组织,负责此项工作,但那和民间团体组织是两回事。”据了解,自那次谈话之后,关于赵堡太极拳总会,至今没有任何人向有关部门作过任何方式的申请,因此所谓有关部门不予注册纯属子虚乌有。温县民政部门的说法、做法,是合情、合理与合法的。正因为“赵堡太极拳总会”始终未履行合法的申报手续,所以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由于它根本没有合法权益,所以也不存在有关部门“滥用职权,侵犯赵堡太极拳总会的合法权益”一事。
温县以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赵堡的太极拳有过压制吗?
曾任《武当》杂志主编的谭大江先生就否认这种说法。他在1992年《武当》杂志第6期发表《太极拳之乡赵堡镇见闻》的文章中指出:“自国家贯彻挖掘民间武术工作以来,赵堡太极拳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同时,河南省、焦作地区和温县各级体委、武协也都越来越给以重视,国家武协也有领导亲临视察给予关心支持。”正是在这样的关心和支持下,这些年赵堡村的太极拳活动出现了空前发展的局面,诞生于赵堡村的“和式太极拳”,被视为全国太极拳的六大门派之一。现在的问题是,有些人将温县政府不赞成他们要求将陈家沟的太极拳传人陈敬柏和陈清平在赵堡传授的太极拳、连同和兆元师承陈清平后创编的“和式太极拳”改称为“武当赵堡太极拳”的态度,说成是对赵堡太极拳的“压制”。
学术讨论不能采用文革时大字报、打棍子、扣帽子的文风——理性的、健康的思维方式,是净化学术讨论空气的基本保证
有的人习惯用文革期间大批判的手法和语言参与太极拳源流的讨论,在他们充满愤怒与不平的文章中,有理有据的论述却难觅其踪。
我们在网上看到过四川一位自称“华西隐士”写的文章,他在文章中称,“中国武术界再次掀起了一股‘陈王廷造拳说’的逆流”,陈王廷创造太极拳说“阴魂不散”、“屡批不倒”,武术职能机构的官员们和体院学者数十年来“沿着这条错误路线,愈走愈远”,“蛊惑中外,误导和欺骗世人”,“企图欺骗党、国家、联合国和世界人民”,“其流毒之深远,无以复加”,已到了“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境地。这位“隐士”还“为民请愿,为国防患”,在台湾媒体上发表了写有上述内容的文章,对国家有关武术管理的行政部门进行了攻击。
不需再另举例,仅就以上言词来看,其文风就不是学术讨论应该持有的正确态度。对“陈王廷创编太极拳”这一结论有异议,可以拿出真实的而不是以讹传讹或杜撰的论据来进行论证。将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不止一个部门)组织专家经过认真考察后确认的结论称做“逆流”、“流毒”和“黑云压城城欲摧”,说他们“蛊惑中外,误导和欺骗世人”、“企图欺骗党、国家、联合国和世界人民”,并把这些言词如此激烈、政治色彩如此鲜明的批判国家政府部门的文章,专门选在台湾的媒体上发表,其做法是非常不妥的。
历史人物的名誉权也不能进行攻击——把学术、文化的许多问题与政治联系起来,将“上纲上线”视为时髦的做法,是当前太极拳源流讨论中需要摒弃的现象
民国至今,众多专家学者在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详细考证的基础上,论证河南温县陈家沟是太极拳发源地,李师融先生有不同意见,可以发表,相互讨论。然而,我们在李师融先生的《对康戈武先生序——三读〈陈式太极拳图说〉的释疑和商榷》一文中,看到的是将陈王廷拉到了“阶级斗争”的舞台上进行的攻击和批判。
文中述称:“太极拳的宗旨是为人民造福延年益寿的……陈王廷一生的行为与此相违。”违在何处?原来是:“陈王廷维护腐败的明末王朝,镇压起义农民,助纣为虐。”证据是“在《陈氏家谱》中陈森的注文记有:陈王廷‘在山东称名手,扫荡群匪千余人’。文中的‘群匪’就是对起义农民之贬称。又在《陈氏家乘·陈王廷》中记有‘公际乱世,扫荡群匪,不可胜记’,即屠杀起义农民不可胜数。到了清初,还念念不忘明王朝对他好处,在《长短句》中说‘叹当年,披坚执锐,扫荡群匪,几次颠险,蒙封赐,罔徒然’,追求功名利禄是其人生观的支柱。其练拳、授拳的目的,在《长短句》中说得清楚:‘教下些弟子儿孙,成龙成虎任方便。’陈王廷传拳是为了使儿孙当皇帝、做将军,骑在人民头上,根本没有造福人民的宗旨,他是一生以屠杀起义农民为业绩,视人民生命如草芥的人,与太极拳的宗旨背道而驰,其品德和人生观不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太极拳门人,更不可能成为创始人。”
这种“把学术、文化的许多问题与政治联系起来,将‘上纲上线’视为时髦”(路迪民先生语)的做法,是当前太极拳源流讨论中需要摒弃的现象。
一个人的思想,离不开他所生长的历史环境,陈王廷也不例外。单就李先生对陈王廷“教下些弟子儿孙,成龙成虎任方便”的批判,笔者也实在难以苟同。望子成龙、成虎、成凤,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心态,是符合“进化论”的一种积极的、向上的心态。这种健康的民族心态也遭到了李先生的严厉批判,此举实在令人大惑不解。
相对于政治而言,学术有其特有的独立性,太极拳自诞生之日起就没有阶级属性。我们不能以某个时期的“阶级斗争”的政治标准去评定太极拳创编者的学术资格,相反应该以理性的心态、科学的方法、健康的思维方式和多元的历史观去看待历史、评价历史人物并参与历史问题的讨论和研究,不能戴着有色眼镜、以定势思维的方式去审视和归纳评判学术问题。
“要知山中事,得问打柴人”。关于赵堡村太极拳名称的变化,最有发言权的是当地的见证者——尊重事实,客观全面地分析问题,是学术批评的基本要求
列宁指出:“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不是从联系中去把握事实,而是片断和随意挑出来的,那么事实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连儿戏也不如。”(《列宁全集》第23卷279页)
研究和考证历史问题,开展学术辩论,必须有一个求真、求实的态度,必须尊重事实,客观全面地分析问题。对获取的资料要经过认真的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科学考证,将一切结论建立在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只有那些经得起推敲的资料,才能为结论做支撑。那些道听途说以讹传讹的信息,虽潇洒万言,也只能是一阵随风飘逝的泡沫而已,以此为根据得出的结论必然是谬误百出。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赵堡村的和式太极拳经传承人的努力,得到了迅速发展,被大家称为太极拳六大门派之一。太极拳门派的增加,意味着太极拳事业的发展,这本是一件令人称快的好事,但是也有人借赵堡村太极拳的称谓问题发难。
究竟赵堡村的太极拳应该叫什么名称?
中国人有句俗话:“要知山中事,得问打柴人。”关于赵堡村太极拳名称的变化,最有发言权的是当地的见证者。
将赵堡村的太极拳称为“赵堡架”,这是过去温县人的传统说法。起因是:由于从陈家沟迁入赵堡村的陈敬柏和陈清平在赵堡传授的是陈家沟的太极拳,特别是后来在赵堡村流传较广的是陈清平师承陈有本但自己有所改编的陈式太极拳小架,有人为了将陈清平在赵堡村所传的太极拳小架和其老师陈有本所练的小架予以区别,将陈有本原来的拳架称为“陈沟架”,将陈清平所传的拳架称为“赵堡架”,也有人称为“新架”或“赵堡那一支(系)”。有关单位关于“赵堡架”的说法,是在温县作了大量考察的基础上的据实之论,本是实事求是,毫无褒贬之意。
自和兆元以后,和兆元所创的太极拳架成了赵堡村的主流拳种,所以,人们逐渐习惯将赵堡村太极拳称为“和家拳”或“和式拳”,其实赵堡村还有陈敬柏与陈清平所传的被称为“赵堡架”的拳种,只是在赵堡村不占主导地位而已。
至少19世纪50年代,赵堡村已经有了“和氏太极拳”的称谓(见和式太极拳第三代传人和庆喜先生整理其祖父和兆元传授的《耍拳论》)。
郑悟清先生于1968年5月31日(旧历端阳节)写给陕西省西安市古城西关的一份材料的题目,写的就是“河南省温县赵堡镇和家太极拳各势名称顺序”。
笔者曾于2004年在《中华武术》杂志12期上发表一篇题为“随中央电视台拍摄杂记”的文章,记录了郑悟清关于太极拳传承的一段谈话。
那是20世纪60年代初期的事。
赵堡村陈铁讲,那时,他才十几岁,一次郑悟清从西安回到老家赵堡,到一个名叫褚坷垃开办的理发店内理发。当时,陈铁的父亲(叫陈末已,时任赵堡村第十七队队长、陈敬柏的后人)正坐在理发店里边的床上与褚坷垃闲聊。郑悟清进去后,在理发店内的躺椅上坐下,也与褚坷垃聊了起来。谈话中,郑悟清问褚坷垃:“现在陈家在赵堡还有人没有?”褚坷垃听后朝坐在床上的陈末已摆了摆头,示意他就是陈家的人。这时郑悟清问陈末已:“你姓陈?”陈答:“我叫陈末已。”郑悟清说:“我是陈家的‘续’。”见陈末已疑惑,他接着说:“这个‘续’不是儿女亲家的婿,是太极拳上的续。”
对和式太极拳的称谓,郑瑞(郑悟清长子,少年时曾从学于和庆喜)先生,和据称为郑伯英大弟子的郭士奎先生、西安的任自义先生(先后从学于和学信和郑伯英两位老师)等,都曾在多种场合有过表述。
以上这些,充分说明了“和式太极拳”的称谓的早已存在,尽管叫法不同,陈家沟太极拳和赵堡村太极拳这种“渊源有序”的传承关系,温县人多年来是十分清楚的。
时至今日,太极拳各流派一般都以创始人的姓而命名,而标新立异的“赵堡太极拳”的提法,20世纪80年代末在温县还罕有所言。
1984年,赵堡村成立的太极拳组织,叫“赵堡镇太极拳协会”。
1984年至1986年,河南省在温县连续举行了几届太极拳、剑、推手比赛,当时代表赵堡村参加比赛的王海州,参赛项目的名称还是“和式太极拳”。
1989年4月30日,河南电视台《中州风貌》栏目到赵堡摄制太极拳宣传片。由“赵堡镇太极拳协会”提供材料,交有关人员整理编写“简介”,简介最后由协会组织和村里的主要拳师进行了审定。定稿后的《简介》写道:“赵堡镇……是和式太极拳的发祥地。”而在第二天录制现场的介绍中,有人擅自将“和式太极拳”改称“赵堡太极拳”,引发赵堡村拳师之间的矛盾,致使摄制一度中断。这是在赵堡村首次有人公开对“和式太极拳”提法的否定,也是“赵堡太极拳”提法在赵堡村第一次公开出现。近年来,随着太极拳热的升温,“和式太极拳”逐渐出现了多种叫法,如赵堡太极拳、武当赵堡太极拳等等。不同叫法出现,随之各自的“掌门人”也应运而生。
谈起这些年围绕赵堡村太极拳出现的种种现象,在赵堡村领导班子里任职20多年的村委会主任侯定、副支书李根发颇有感触,他们对外边有人将赵堡拳冠以“武当”,动不动就以赵堡村的名义宣称的一些消息感到不解,对有人将赵堡的拳坚持以地名称呼表示异议。侯定说:“全国所有的太极拳都以姓称呼,为什么我们赵堡的太极拳非要以地名称呼不可?发展才是硬道理,你不发展,搞那些虚虚假假,永远不行。”他们长期在村里任职,深谙这些年来赵堡村太极拳发展的曲曲弯弯,所以谈起村里太极拳的发展,着急中充满感慨。尊重历史、保护资源、淡化争论、强化发展,是赵堡村大部分干部和太极拳人士的共同心声。
当今,和式太极拳已被人们公认为太极拳六大门派之一,这是其传人多年来努力宣传、大力传播的结果。2006年11月,和式太极拳在温县举行观摩交流大会,从发函到会议召开,仅20天左右时间,就有来自全国16个省市的65个队(由于报名晚来不及编排,还有13个队作为观摩队参加)700多名和式太极拳的爱好者与会。此种盛况,足见近年来和式太极拳发展之迅速。赵堡村的广大干部群众高度赞誉和式太极拳传人的贡献。村委会主任侯定对这次活动的评价是:宣传了赵堡村的太极拳资源,为赵堡村办了一件大好事,并希望这个活动坚持搞下去。
要以太极的心态来参加学术讨论——求同存异,共谋发展,是当今太极拳同仁的共识
学术讨论中,不同观点的争论是很正常的,这是事物运动和发展的规律,但要以平等的地位、太极的心态来参加讨论。在坚持自己观点的同时,应该尊重别人,不能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更不能对持不同观点者进行人身攻击。还应该注意到,我国是依法治国的国家,学术讨论和批评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并且要言之有据。在学术讨论中,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学术讨论的正常秩序,引导学术讨论的有序进行,惩治、约束和防止那些在学术讨论中违反法律规定和有悖于学术讨论道德的职能。我们不能在坚持自己权利的同时,剥夺和攻击国家有关部门按法律赋予的责任履行职能的权力和行为。
原温县体育局局长原福全先生曾多次讲:团结、友谊、发展,是当前太极拳发展的大趋势。学术和技术上的分歧,不应该影响太极拳界的团结和发展。求同存异,共谋发展,是当今太极拳同仁的共识。他说:“近二十年来,我与各流派太极拳的许多代表人物有过广泛的接触,看到真正优秀的太极拳传人们,都有着博大的太极胸怀。尽管相互之间可能在某些方面有不同看法,但大家都把自己融入大太极之中,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题、道不尽的情谊,相处之中其乐融融,颇为投机。”这种和谐的氛围,体现了太极文化的真谛。
2001年年底,温县的有关领导到武当山考察,曾受到当地政府及体育局、旅游局等主要领导以及武术界同道的热情款待,大家在一起共叙友谊,畅谈发展,丝毫不为学术上的不同意见所影响。在学习武当山工作经验的同时,大家也深深领略到了武当山的文化底蕴和丰厚的旅游资源。我们也希望一些作为广大武术爱好者交流平台的武术类杂志,在开展太极拳的学术讨论时,能走出一门一派的狭小天地,减少偏见,摒弃敌视,超脱地站在大太极的高度,为促进太极拳界的团结与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们衷心地希望,广大太极拳同仁能够面向发展,心平气和地在开展学术、技术讨论中求同存异,共创互助和谐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