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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黄河水资源统一调度,实现黄河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沿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与环境的改善,国务院日前发布了《黄河水量调度条例》,该条例于200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国务院“八七”黄河水量分配方案和原国家计委、水利部颁布《黄河水量调度管理办法》后,黄河水利委员会实施黄河统一调度以来,第一部国家关于黄河治理开发出台的行政法规。《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的颁布实施,在法规层面上,把《水法》确定的水量调度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和制度在黄河流域落到了实处,使其调度管理措施法律化、制度化,对黄河流域沿途各省、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