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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对于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工作,通过只做“高分项”来达到所需分值的做法并不可取.之所以不可取,不在于有“高分项”和“低分项”之分,关键在于只做“高分项”,“低分项”舍弃不做.对此,企业可通过提高全员安全综合素质、打破量化标准的制定方式、分清主次且统筹兼顾、加大奖罚力度4个方面人手展开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