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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的发展需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进行激励,优化资源配置。要提高公众的环境友好型经济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技术创新和运用,突破资源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技术瓶颈。要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促使经济主体做出符合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要求的行为选择。
【关键词】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激励策略
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是一种新的发展理念,是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是一系列的县城产业形态。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将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才能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公众行动”的长效机制,才能使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得到持续较快发展。法律强制和利益促动是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政府要激励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产业、技术、工艺、产品的发展,提高准入门槛,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产品。县内企业是县城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应充分调动他们在产品研制、技术开发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公众在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发展激励中的参与作用。
发展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应破解的三大瓶颈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提高和深化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的发展对中国未来的发展意义深远而重大,提出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的发展激励的新课题,需要进一步从政策、技术等方面深化对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的认识与实践,破解三个制约瓶颈。
对环境友好型经济的理论深入认识和研究,以破解认识瓶颈。环境友好型经济的概念在我国已广为流行,但对其存在着一些认识误区。通常我们只从环境角度,而不是从经济角度去理解环境友好型经济,没有充分认识到环境友好型经济对于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没有充分认识到环境友好型经济需要在更深层面展开,而仅仅只从企业的物质闭路循环角度去理解环境友好型经济。建设区域性的环境友好型经济体系对发展县域经济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能把消费过程和物质流通的其他环节纳入环境友好型经济的视野,单从生产环节的物质闭路循环角度去了解环境友好型经济,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在环境友好型经济的研究、宣传和实践方面还很不够。
建立促进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以破解政策瓶颈。传统线性经济体系中的政策体系和环境法规一般采取对末端控制,发出的是指令性控制,而对资源输入端和污染排放端缺少有效的经济控制手段,这往往不利于环境友好型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因此,我国要努力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大对经济过程资源输入端和污染排放端的监控力度,制定和实施对输入端的资源税费和输出端的污染税费。只有如此,才能推动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的发展,才能使得经济发展过程的整个物流良性循环,有利于减少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压力。
开发和研究环境友好型经济相关的技术体系以破解技术瓶颈。站在环境友好型经济的角度对一个经济系统进行分析评估,必须立足于整个过程和整个系统,要对系统的输出和输入以及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而不能只涉及其中的一个环节或一个层面。基于生命周期评估等理论的环境友好型经济的基础技术思路,要求从物质和能源的开采、加工、运输、使用、再生循环和最终处置等六个环节来对系统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进行分析,从而推算出全过程全系统的物流情况和对环境的影响,依此评估系统的生态经济效益。
环境友好型经济激励制度的构建思路
经验表明,优先进行激励制度框架设计,是激励环境友好型经济实施的根本要求。建立和运行环境友好型经济,需要政府推动、技术支持、市场机制三个方面激励机制的协调和配合,所以,这些问题都应在制度创新设计中得到体现。为实现中国在循环经济制度建设上的近期目标,构建环境友好型经济制度建设的主要思路是:
建立有利于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完善实施环境友好型经济的鼓励性动力机制,提高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发展激励的能力。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发展激励的基本指导思想要求首先确定好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步骤、制度和措施,这样才能使环境友好型经济能够融入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成为其他鼓励性政策的基础。我国将采取多种措施,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促进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的体制条件和政策环境。
一、绿色产业政策。国家综合经济部门将制定扶持和鼓励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改造的传统产业和相关服务业的政策。通过国债等渠道,在各行各业进行投资引导,促进循环型生产环节的形成。通过制定节能技术、产品(设备)目录,对采用目录中的技术、产品(设备)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对符合有关条件的优先予以贷款和执行优惠贷款利率支持,优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激励煤、电、油、气等生产要素供应。严格制定并落实高耗能行业准入标准。
二、运用多元化的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手段。对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工具的选择应根据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特点和需要经历的环节来加以选择并形成健全的激励长效机制。各种优惠手段的运用必须根据其特点以及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应进行科学的搭配组合。如从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层面上说,可以灵活运用建立企业技术开发准备金制度;对金融机构的技术创新项目贷款收益给予税收优惠;对科技创新项目收益再投资给予退税或免税;对科技人员工资允许企业全额扣除等。
三、有差别的价格政策。通过调整资源型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健全价格调节机制,以要素价格重新调整社会利益分配关系,以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如,理顺能源价格,使之能反映出能源的真实成本和稀缺程度,建立能源资源开发补偿机制,以发挥价格机制在能源市场供应和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调节作用。在以高速度、大规模为特征的现代生产技术体系中,很多原材料开采、加工制造的直接经济成本也越来越低。利用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消费者回收付费制度等政策手段,能初步解决推进环境友好型经济体系进程的价格障碍。
以解决生态环境和基本资源价值评估为切入点,尽快建设环境产业市场,以市场推动环境友好型经济制度建设。
一、建立能够保证生产活动源头无废或少废的产业市场,以及相关科技产品市场,实际上就是以生态技术为核心,使市场能够充足保证生产活动中以源头治理为目的所需要的一切生产设施等要素;通过整合废弃物的性质、来源、循环型技术和企业等信息,建立规范信息的市场机制,完成收集、合成、传输、反馈的循环过程。
二、利用市场和多元化经营市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建立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和可再生资源分拣、再加工、综合利用,以及垃圾末端处置的能源转化市场,利用市场更加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力图回收原有的、可再生的资源,为环境友好型经济顺利实施提供平台。
三、建立绿色消费市场,鼓励采购和消费再生资源所生产的绿色产品。环境友好型经济应尽量减少使用资源、降低废弃物产生的产品生产过程,其产品应更具有环保性、高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因此,需要建立与之相应的商品消费市场,侧重于这部分产品的市场营销,使民众在有能力的条件下形成倾向化的产品偏好,以利于循环生产产品的销售,从而支持环境友好型经济的发展。
以环境友好型经济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完善环境友好型经济法规制度建设。
一、通过制定环境友好型经济的促进法制法规、环境友好型经济企业投融资法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等法制法规,继续建立和完善强制性污染排放标准和排污收费制度体系,以降低排放强度为核心,用经济和技术手段推进环境友好型经济,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得到有效。加强和提高冶金、化工、食品、造纸等行业的技术标准,加强对消耗和排污的控制,淘汰高耗的落后技术,鼓励和推广清洁生产体系。
二、逐步建立绿色GDP制度,完善与环境友好型经济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建设。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干扰的有效管理和监督制度;促进生态设计技术、工艺优化、环境友好型经济信息发展的科技研究制度的形成;减少甚至杜绝废物的形成,达成提高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水平的循环目标;建立健全生产者责任制、委托者付费制、污染损害者赔偿制、宣传教育与职业培训制、公众参与和监督等制度,消除废物再生利用的垄断。
以县域区域特点规划确定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重点,以尽快达到普遍实施环境友好型经济的目标。在相应的县域区域范围内以县域区域特点进行规划和执行,使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持一致性和整体性。尤其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调整,应当体现建设环境友好型经济生态城市的原则。通过地区规划进一步推进环境友好型经济社会的建设:在城市和乡镇地区,应强调清洁生产、节约资源和再生利用资源;在农村地区,应建立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系统,以宣传生产绿色产品、有机产品为重点;而在西部县域地区,应以保护和恢复生态平衡为出发点,结合本地区资源和环境特点,调整产业结构,发挥地域优势,使新建项目均能体现出高科技、好效益、低资源消耗以及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特点,以实现跨越性发展。(作者为河南新乡学院副教授;本文系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编号:A086)
【关键词】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激励策略
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是一种新的发展理念,是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是一系列的县城产业形态。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将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才能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公众行动”的长效机制,才能使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得到持续较快发展。法律强制和利益促动是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政府要激励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产业、技术、工艺、产品的发展,提高准入门槛,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产品。县内企业是县城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应充分调动他们在产品研制、技术开发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公众在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发展激励中的参与作用。
发展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应破解的三大瓶颈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提高和深化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的发展对中国未来的发展意义深远而重大,提出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的发展激励的新课题,需要进一步从政策、技术等方面深化对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的认识与实践,破解三个制约瓶颈。
对环境友好型经济的理论深入认识和研究,以破解认识瓶颈。环境友好型经济的概念在我国已广为流行,但对其存在着一些认识误区。通常我们只从环境角度,而不是从经济角度去理解环境友好型经济,没有充分认识到环境友好型经济对于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没有充分认识到环境友好型经济需要在更深层面展开,而仅仅只从企业的物质闭路循环角度去理解环境友好型经济。建设区域性的环境友好型经济体系对发展县域经济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能把消费过程和物质流通的其他环节纳入环境友好型经济的视野,单从生产环节的物质闭路循环角度去了解环境友好型经济,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在环境友好型经济的研究、宣传和实践方面还很不够。
建立促进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以破解政策瓶颈。传统线性经济体系中的政策体系和环境法规一般采取对末端控制,发出的是指令性控制,而对资源输入端和污染排放端缺少有效的经济控制手段,这往往不利于环境友好型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因此,我国要努力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大对经济过程资源输入端和污染排放端的监控力度,制定和实施对输入端的资源税费和输出端的污染税费。只有如此,才能推动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的发展,才能使得经济发展过程的整个物流良性循环,有利于减少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压力。
开发和研究环境友好型经济相关的技术体系以破解技术瓶颈。站在环境友好型经济的角度对一个经济系统进行分析评估,必须立足于整个过程和整个系统,要对系统的输出和输入以及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而不能只涉及其中的一个环节或一个层面。基于生命周期评估等理论的环境友好型经济的基础技术思路,要求从物质和能源的开采、加工、运输、使用、再生循环和最终处置等六个环节来对系统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进行分析,从而推算出全过程全系统的物流情况和对环境的影响,依此评估系统的生态经济效益。
环境友好型经济激励制度的构建思路
经验表明,优先进行激励制度框架设计,是激励环境友好型经济实施的根本要求。建立和运行环境友好型经济,需要政府推动、技术支持、市场机制三个方面激励机制的协调和配合,所以,这些问题都应在制度创新设计中得到体现。为实现中国在循环经济制度建设上的近期目标,构建环境友好型经济制度建设的主要思路是:
建立有利于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完善实施环境友好型经济的鼓励性动力机制,提高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发展激励的能力。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发展激励的基本指导思想要求首先确定好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步骤、制度和措施,这样才能使环境友好型经济能够融入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成为其他鼓励性政策的基础。我国将采取多种措施,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促进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的体制条件和政策环境。
一、绿色产业政策。国家综合经济部门将制定扶持和鼓励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改造的传统产业和相关服务业的政策。通过国债等渠道,在各行各业进行投资引导,促进循环型生产环节的形成。通过制定节能技术、产品(设备)目录,对采用目录中的技术、产品(设备)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对符合有关条件的优先予以贷款和执行优惠贷款利率支持,优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激励煤、电、油、气等生产要素供应。严格制定并落实高耗能行业准入标准。
二、运用多元化的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手段。对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工具的选择应根据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特点和需要经历的环节来加以选择并形成健全的激励长效机制。各种优惠手段的运用必须根据其特点以及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应进行科学的搭配组合。如从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层面上说,可以灵活运用建立企业技术开发准备金制度;对金融机构的技术创新项目贷款收益给予税收优惠;对科技创新项目收益再投资给予退税或免税;对科技人员工资允许企业全额扣除等。
三、有差别的价格政策。通过调整资源型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健全价格调节机制,以要素价格重新调整社会利益分配关系,以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如,理顺能源价格,使之能反映出能源的真实成本和稀缺程度,建立能源资源开发补偿机制,以发挥价格机制在能源市场供应和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调节作用。在以高速度、大规模为特征的现代生产技术体系中,很多原材料开采、加工制造的直接经济成本也越来越低。利用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消费者回收付费制度等政策手段,能初步解决推进环境友好型经济体系进程的价格障碍。
以解决生态环境和基本资源价值评估为切入点,尽快建设环境产业市场,以市场推动环境友好型经济制度建设。
一、建立能够保证生产活动源头无废或少废的产业市场,以及相关科技产品市场,实际上就是以生态技术为核心,使市场能够充足保证生产活动中以源头治理为目的所需要的一切生产设施等要素;通过整合废弃物的性质、来源、循环型技术和企业等信息,建立规范信息的市场机制,完成收集、合成、传输、反馈的循环过程。
二、利用市场和多元化经营市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建立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和可再生资源分拣、再加工、综合利用,以及垃圾末端处置的能源转化市场,利用市场更加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力图回收原有的、可再生的资源,为环境友好型经济顺利实施提供平台。
三、建立绿色消费市场,鼓励采购和消费再生资源所生产的绿色产品。环境友好型经济应尽量减少使用资源、降低废弃物产生的产品生产过程,其产品应更具有环保性、高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因此,需要建立与之相应的商品消费市场,侧重于这部分产品的市场营销,使民众在有能力的条件下形成倾向化的产品偏好,以利于循环生产产品的销售,从而支持环境友好型经济的发展。
以环境友好型经济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完善环境友好型经济法规制度建设。
一、通过制定环境友好型经济的促进法制法规、环境友好型经济企业投融资法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等法制法规,继续建立和完善强制性污染排放标准和排污收费制度体系,以降低排放强度为核心,用经济和技术手段推进环境友好型经济,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得到有效。加强和提高冶金、化工、食品、造纸等行业的技术标准,加强对消耗和排污的控制,淘汰高耗的落后技术,鼓励和推广清洁生产体系。
二、逐步建立绿色GDP制度,完善与环境友好型经济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建设。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干扰的有效管理和监督制度;促进生态设计技术、工艺优化、环境友好型经济信息发展的科技研究制度的形成;减少甚至杜绝废物的形成,达成提高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水平的循环目标;建立健全生产者责任制、委托者付费制、污染损害者赔偿制、宣传教育与职业培训制、公众参与和监督等制度,消除废物再生利用的垄断。
以县域区域特点规划确定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重点,以尽快达到普遍实施环境友好型经济的目标。在相应的县域区域范围内以县域区域特点进行规划和执行,使环境友好型县域经济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持一致性和整体性。尤其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调整,应当体现建设环境友好型经济生态城市的原则。通过地区规划进一步推进环境友好型经济社会的建设:在城市和乡镇地区,应强调清洁生产、节约资源和再生利用资源;在农村地区,应建立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系统,以宣传生产绿色产品、有机产品为重点;而在西部县域地区,应以保护和恢复生态平衡为出发点,结合本地区资源和环境特点,调整产业结构,发挥地域优势,使新建项目均能体现出高科技、好效益、低资源消耗以及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特点,以实现跨越性发展。(作者为河南新乡学院副教授;本文系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编号:A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