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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艺术是一项讲究科学的艺术门类,分为“三种唱法”,即“美声,民族,通俗唱法”,但从其自提出至今,争议和讨论二十年来一直未曾间断,三种唱法的定义是从它的狭义的角度来将其归为三类,“美声,民族,通俗”即“三种唱法”的划分,始于八十年代初上海的一次歌唱比赛,后被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采纳。此后,全国各地举办的声乐比赛也仿效此种分类法,“三种唱法”已约定成地成为无论是“专业”还是“业务”进行声乐比赛的划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