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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政发[2015]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更好地推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的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委组织部推荐,决定聘任以下8名同志为市政府督查专员,聘期为两年。林克宇市经信委原主任、党工委书记吕齐鸣市贸易局原局长、党工委书记俞丹桦市外经贸局原局长、党工委书记施恩庭市总工会原党组书记、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