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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事业单位发展中出现的资金管理形式多样化、资金来源渠道多重化的特点,政府会计制度在财务会计部分设置了11个收入类科目,对多种收入形式进行核算。由于在管理主体的限定、资金客体的规范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事业单位会计收入核算在实务工作中存在部分规范真空。通过规范收入主体和客体的内涵与外延、规范收入管理方式,可以实现事业单位收入的全面、有序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