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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内容之一。河南省永城市作为全省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县(市)之一,经河南省编办批复同意,选定城乡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文化广电旅游、商务三个领域,进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永城市在改革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并由此引发了一些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