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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在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中没有很好坚持和把握重点原则、重点考核标准、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导致精准扶贫的部分环节出现问题,扶贫效果不理想,群众满意度不高。因此,建议各级政府针对"四个重点问题"采取相应对策予以纠正和完善:一是坚持维护公平公正和增加透明度的重点工作原则;二是把调动群众主动积极性、还权于民作为重点工作标准纳入考核体系之中;三是抓好贫困村组干部和带动人这一重点工作对象;四是制定和实施一些重点、关键性政策措施,切实提高扶贫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