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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问题本质上属于对人心理健康的关注,因此天然属于心理学的范畴,而在法学领域对精神损害的考察缺少一个客观科学的评价体系,这迫使我们必须从心理学理论中寻找这一制度新的支撑点.但这种尝试虽然有着诱人的前景,但在具体操作中由于心理学理论作为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这要求研究者在选择研究切入点时必须考虑法学理论与心理学理论的兼容.为此本文以试论精神损害概念的心理学基础为题就是想将有关精神损害的最为基础的问题加以梳理与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