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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中旬,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如果出租人违反了上述规定,由当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该管理新规原本希望规范房屋租赁业,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也意味着目前市场上普遍存在的群租房将会被禁止。因而这个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一经公布就饱受争议。人们对办法的良好初衷与现实中严格执行的可能性间的巨大反差强烈关注,并对其可能提升城市租房群体的居住成本生发忧虑。
艰难生存下的无奈群租
“为了减轻生活成本,只能选择几个人一起合租。”刚来杭州工作不久的陈升与他的两个同学在杭州城西的益乐新村共同租了一个面积约为25平方米的房间,月租1500元,加上水电费,每个人大概每月支出600元。“我月薪只有2500元,如果一个人租,肯定吃不消。”
在北京、上海、杭州等“租不起”的一线城市,群租已经是像陈升这样的“蚁族”群体最具性价比的选择。
据媒体报道,2010年4月以来,全国大中城市的房租涨价幅度已经远远超过房价上涨幅度。以北京市为例,据链家地产统计,1月至11月普通住宅房租均价为3179元,同比上涨23%。
成都市普通住宅房租从2010年9月份开始,每月环比上涨5%左右,到11月底,房租环比上涨20%。由于物价上涨所带来的租金价格上涨,在二、三线城市也渐成趋势。
在房租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群租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象。据裕兴不动产区域经理张丽梅介绍,近年来,杭州市区两人以上共同租住的业务一直呈现上升态势。这主要是因为杭州外来人口不断增多,尤其是一些年轻的大学毕业生,由于不是本地人,单位又不提供住宿,多会选择两三个好友一起找个环境较好的小区一起租住。
据不完全统计,杭州刚进入社会的年轻租客,选择合租的比例超过六成。群租已经成为低收入群体降低生活成本的第一选择。
“说出来都不能让人相信,我数了数,我们小区里的一套房子里,那天一大早,竟然走出了30多个小伙子!那套房子也就130多个平方米!”
王先生是杭州市三墩亲亲家园紫阳坊3幢的业主,2010年以来,楼里的群租问题让他很是懊恼。
的确,群租房在解决了“蚁族”们安家问题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这种租房人数大大超过房屋各种设施承载限度的现状,导致居住环境、卫生状况越来越差,同时也出现了安全、消防等诸多隐患。如媒体广泛报道的北京“蚁族”聚集区唐家岭,由于吸引大量外地来京人员在此租住,导致了严重的乱搭乱建现象和社会治安问题,不得不面临拆迁整治。
“‘群租’、‘拼租’确实给社会带来了不利影响,住建部出台这一规定是想保护租赁双方的利益,规范整个租赁市场。”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教授尹伯成分析说。
反群租呼声日益高涨
2010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大学教师、新闻学博士许颖在人民网论坛发表了《致北京市长郭金龙先生的公开信》,严厉批评北京市政府面对群租乱象时的不作为。
许颖除了中国人民大学教师的身份以外,还有一个备受媒体关注的身份——“北京群租第一案”的原告。
2008年开始,许颖楼上的房主王某将三居室住房分隔成12间小屋,甚至将阳台和厨房都改成了卧室对外出租给20多人居住。2009年4月5日,因20多名群租客长期非正常使用卫生间并违规疏通导致下水管破损,楼上污水将许颖家淹没。她一怒之下将楼上的群租客和房主诉至法院,引发了“北京群租第一案”,从而将公众的目光聚向群租问题。
其实,“禁止群租”呼声由来已久。早在2006年,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就下发《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对城市房屋租赁行为作出了限制,其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居住房屋应当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一间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出租给家庭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该规定还将“居住房屋分割搭建若干小间,按间或按床位出(转)租”的行为定性为违规经营社会旅馆,必须在限期内予以改正。
记者从杭城一些物业公司了解到,群租一直是业主投诉最高的几大问题之一。有业主曾历数群租几宗罪:人员进出繁杂,单元门经常大敞,安全无保障;擅自改变格局,多隔房间,改厨为厕;空间狭小,东西杂乱,存在消防隐患;噪音影响邻居休息;争夺有限电梯资源;卫生习惯差等等。
杭城小区的业主们为维护自身权益,与群租的“斗争”一直没有停止过,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2010年8月,杭州城西世纪新城业委会制定的《业主公约》还对群租性质进行了解释,“出租房屋实际居住人数超出正常合理人数的行为均属‘群租’;非单一家庭居住在同一套住宅内的人数多于原设计的客厅数加房间数即是‘群租’。”
《业主公约》同时规定,“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擅自在住宅开设公司或用作办公教育场所。2.将住宅用于群租谋利。”
“如果《业主公约》效果不明显,业委会还将在小区内拉出横幅——‘本小区反对群租,反对办公司’。同时,完成封闭式管理工程,每位住户进出世纪新城将使用门禁卡,而门禁卡的领取需房东持房产证和身份证。”世纪新城业委会工作人员说。
杭州市申花路上的滨江万家花城小区共有2600多户业主,入住率将近80%,其中有三分之一是租客。“要说群租的话,起码有好几十户呢。”滨江物业的于经理毫不避讳。
于经理介绍,为了解决群租房的问题,物业也咨询了公安、消防、工商、房管各个部门,都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因为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不允许群租,“没有法律依据,自然就管不了”。
“现在有了政府规章,以后工作好做了,我们说话也有底气了。”对于禁止群租规定的出台,于经理抱乐观态度。
缺乏细则,政府出招不“给力”?
的确,《办法》的出台,为整治群租提供了执法依据。不过和物业一片叫好之声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房地产中介机构对该办法能否有效执行持怀疑态度。
新规发布的当天,我爱我家控股公司副总裁、新闻发言人胡景晖就在其新浪微博上抛出了一连串问题:“规范和发展租房市场要有实施细则和增加有效供应。比如谁来出租赁指导价,建委出,还是物价局出?再比如,各地的人均租住面积下限是多少?不法中介搞群租如何惩处?”
在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看来,这个规定不一定能得到落实,“规定并不详细,具体操作起来很困难,租赁双方只要稍微作一下私下协商,就能规避这一规定”。
杭州某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认为,政府硬性规定“严禁群租”,事实上无法解决群租现象带来的诸多问题。即使这一规定实施,仅仅依靠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非常有限的执法力量,也无法对杭州巨大的房屋租赁市场进行有效监管,“该办法很可能沦为一纸空文”。
而且,该办法中对群租的界定比较模糊,仅以“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这一句话来涵盖,而关于杭州的最低人均租住建筑面积,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标准。
记者随后联系了杭州市房屋管理局市场管理处,工作人员余先生表示,虽然网上已经公布了该办法,但是他们并没有收到正式文件,所以关于如何操作的具体事宜还不清楚。一旦文件正式下发,房管局会分区域管理,由每个区房管局的监察大队负责具体操作。
“到时我们会根据具体情况再做定夺的,肯定会好好管一下群租现象的。”余先生说。
如果该办法付诸实施,那些群租房的租客又将何去何从?
据万家花城滨江物业的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内群租房的住户,以公司员工和大学生为主,“现在农民工不太有了,住进来的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忙着找工作或者创业的,一开始都难,就选择了群租。”
在房产中介公司上班的小张,也租住在万家花城,可他既是租客,又是二房东。“现在房价那么高,到处都在拆迁,农民房越来越少,许多人都选择了群租,省钱方便。”
小张表示,自己当时以月租金2500元租下了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子,租期3年。“当时是毛坯,我花了1.8万元简单装修,在客厅里用龙骨和石膏板隔了一下,现在加上我住了6个人。他们的租金在500元至700元不等。”
这样一算,小张每个月除了支付2500元的租金外,还有500元左右的结余,如果顺利租满3年,正好和装修费用相抵,等于小张可以白住3年,但是群租禁令一出,却让他陷入尴尬。
“我的这些租客都是正当的上班族,2男4女,住进来之前就说好不要影响彼此的生活,也不要影响其他业主,一直住着都挺好的。”小张说,“他们5个和我签了1年合同,现在还剩下七八个月租期,如果2011年2月开始实施群租禁令,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治理“群租”,不能一禁了之
住建部的规定一经公布,立即引起了争议。资深财经评论人、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房地产经理人联盟副主席朱大鸣认为,这种禁止群租的办法,上海早就实施过,但结果是,除了房租上涨以外,没有任何效果。“除了给相关部门创设罚钱的借口搞创收外,没有什么特别的正面效果。至今上海并没有根本解决此类问题。”
朱大鸣认为,旺盛的需求才是群租房屡禁不绝的原因。“旺盛的需求是主因,你的房子那么小,没有这么多的需求者哪里还会有人来住?”面对住建部的新规,朱大鸣并不看好。“如果以后不允许分隔,房东肯定涨房租,那租房者的负担就要增加了。”
目前很多城市小区内群租房的住户,以公司员工和大学生为主,禁止群租的办法,只能导致“蚁族”们怨声载道。
杭州19楼网友“子弹乱飞”说:“为什么要禁止群租?我们现在几个大学同学住在一起,不仅可以减轻经济负担,大家住在一起也可以互相照顾,资源共享何乐而不为?一旦大家分开住,我最担心的是我每个月的租房成本要增加不少。”
业内人士认为,禁止群租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承租户必须有经济能力单独租房,或者政府给低收入者提供大量廉租房。而这两点目前都无法具备。如果这些条件没有满足,不能化解“蚁族”的住房矛盾,群租房就有顽强的生存土壤。
薛建雄也认为,对于租赁乱象,政府应该进行疏导,但前提应该是首先建设大量的公共租赁房、廉价房,增加供应低价房源以解决巨大的需求量,因为“蚁族”之所以屈身于群租房中,实为经济所迫,“在廉租房供给不足的情况下,贸然规定限制群租,势必损害‘蚁族’们的住房权和生存权,激化矛盾。”
“规范分割出租行为有其现实意义,合理的合租行为仍然受到保护,中低收入人群租房问题可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对于“禁止群租”引发的争议,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姜万荣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的确,自2010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后,国内各主要城市均提出快速发展公租房的计划,并付诸实施。
2010年9月13日,北京市市长郭金龙表示,北京市2011年计划建设的公租房面积占保障性住房的60%以上,总面积约660万平方米。
杭州市正在大力推进和完善的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拆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危改房和人才专项用房组成的“六房并举”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也明确,2010至2012年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累计建设不少于120万平方米,到2012年底,杭州市区已建、在建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将达到250万平方米以上。
如果出租人违反了上述规定,由当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该管理新规原本希望规范房屋租赁业,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也意味着目前市场上普遍存在的群租房将会被禁止。因而这个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一经公布就饱受争议。人们对办法的良好初衷与现实中严格执行的可能性间的巨大反差强烈关注,并对其可能提升城市租房群体的居住成本生发忧虑。
艰难生存下的无奈群租
“为了减轻生活成本,只能选择几个人一起合租。”刚来杭州工作不久的陈升与他的两个同学在杭州城西的益乐新村共同租了一个面积约为25平方米的房间,月租1500元,加上水电费,每个人大概每月支出600元。“我月薪只有2500元,如果一个人租,肯定吃不消。”
在北京、上海、杭州等“租不起”的一线城市,群租已经是像陈升这样的“蚁族”群体最具性价比的选择。
据媒体报道,2010年4月以来,全国大中城市的房租涨价幅度已经远远超过房价上涨幅度。以北京市为例,据链家地产统计,1月至11月普通住宅房租均价为3179元,同比上涨23%。
成都市普通住宅房租从2010年9月份开始,每月环比上涨5%左右,到11月底,房租环比上涨20%。由于物价上涨所带来的租金价格上涨,在二、三线城市也渐成趋势。
在房租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群租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象。据裕兴不动产区域经理张丽梅介绍,近年来,杭州市区两人以上共同租住的业务一直呈现上升态势。这主要是因为杭州外来人口不断增多,尤其是一些年轻的大学毕业生,由于不是本地人,单位又不提供住宿,多会选择两三个好友一起找个环境较好的小区一起租住。
据不完全统计,杭州刚进入社会的年轻租客,选择合租的比例超过六成。群租已经成为低收入群体降低生活成本的第一选择。
“说出来都不能让人相信,我数了数,我们小区里的一套房子里,那天一大早,竟然走出了30多个小伙子!那套房子也就130多个平方米!”
王先生是杭州市三墩亲亲家园紫阳坊3幢的业主,2010年以来,楼里的群租问题让他很是懊恼。
的确,群租房在解决了“蚁族”们安家问题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这种租房人数大大超过房屋各种设施承载限度的现状,导致居住环境、卫生状况越来越差,同时也出现了安全、消防等诸多隐患。如媒体广泛报道的北京“蚁族”聚集区唐家岭,由于吸引大量外地来京人员在此租住,导致了严重的乱搭乱建现象和社会治安问题,不得不面临拆迁整治。
“‘群租’、‘拼租’确实给社会带来了不利影响,住建部出台这一规定是想保护租赁双方的利益,规范整个租赁市场。”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教授尹伯成分析说。
反群租呼声日益高涨
2010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大学教师、新闻学博士许颖在人民网论坛发表了《致北京市长郭金龙先生的公开信》,严厉批评北京市政府面对群租乱象时的不作为。
许颖除了中国人民大学教师的身份以外,还有一个备受媒体关注的身份——“北京群租第一案”的原告。
2008年开始,许颖楼上的房主王某将三居室住房分隔成12间小屋,甚至将阳台和厨房都改成了卧室对外出租给20多人居住。2009年4月5日,因20多名群租客长期非正常使用卫生间并违规疏通导致下水管破损,楼上污水将许颖家淹没。她一怒之下将楼上的群租客和房主诉至法院,引发了“北京群租第一案”,从而将公众的目光聚向群租问题。
其实,“禁止群租”呼声由来已久。早在2006年,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就下发《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对城市房屋租赁行为作出了限制,其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居住房屋应当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一间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出租给家庭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该规定还将“居住房屋分割搭建若干小间,按间或按床位出(转)租”的行为定性为违规经营社会旅馆,必须在限期内予以改正。
记者从杭城一些物业公司了解到,群租一直是业主投诉最高的几大问题之一。有业主曾历数群租几宗罪:人员进出繁杂,单元门经常大敞,安全无保障;擅自改变格局,多隔房间,改厨为厕;空间狭小,东西杂乱,存在消防隐患;噪音影响邻居休息;争夺有限电梯资源;卫生习惯差等等。
杭城小区的业主们为维护自身权益,与群租的“斗争”一直没有停止过,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2010年8月,杭州城西世纪新城业委会制定的《业主公约》还对群租性质进行了解释,“出租房屋实际居住人数超出正常合理人数的行为均属‘群租’;非单一家庭居住在同一套住宅内的人数多于原设计的客厅数加房间数即是‘群租’。”
《业主公约》同时规定,“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擅自在住宅开设公司或用作办公教育场所。2.将住宅用于群租谋利。”
“如果《业主公约》效果不明显,业委会还将在小区内拉出横幅——‘本小区反对群租,反对办公司’。同时,完成封闭式管理工程,每位住户进出世纪新城将使用门禁卡,而门禁卡的领取需房东持房产证和身份证。”世纪新城业委会工作人员说。
杭州市申花路上的滨江万家花城小区共有2600多户业主,入住率将近80%,其中有三分之一是租客。“要说群租的话,起码有好几十户呢。”滨江物业的于经理毫不避讳。
于经理介绍,为了解决群租房的问题,物业也咨询了公安、消防、工商、房管各个部门,都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因为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不允许群租,“没有法律依据,自然就管不了”。
“现在有了政府规章,以后工作好做了,我们说话也有底气了。”对于禁止群租规定的出台,于经理抱乐观态度。
缺乏细则,政府出招不“给力”?
的确,《办法》的出台,为整治群租提供了执法依据。不过和物业一片叫好之声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房地产中介机构对该办法能否有效执行持怀疑态度。
新规发布的当天,我爱我家控股公司副总裁、新闻发言人胡景晖就在其新浪微博上抛出了一连串问题:“规范和发展租房市场要有实施细则和增加有效供应。比如谁来出租赁指导价,建委出,还是物价局出?再比如,各地的人均租住面积下限是多少?不法中介搞群租如何惩处?”
在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看来,这个规定不一定能得到落实,“规定并不详细,具体操作起来很困难,租赁双方只要稍微作一下私下协商,就能规避这一规定”。
杭州某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认为,政府硬性规定“严禁群租”,事实上无法解决群租现象带来的诸多问题。即使这一规定实施,仅仅依靠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非常有限的执法力量,也无法对杭州巨大的房屋租赁市场进行有效监管,“该办法很可能沦为一纸空文”。
而且,该办法中对群租的界定比较模糊,仅以“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这一句话来涵盖,而关于杭州的最低人均租住建筑面积,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标准。
记者随后联系了杭州市房屋管理局市场管理处,工作人员余先生表示,虽然网上已经公布了该办法,但是他们并没有收到正式文件,所以关于如何操作的具体事宜还不清楚。一旦文件正式下发,房管局会分区域管理,由每个区房管局的监察大队负责具体操作。
“到时我们会根据具体情况再做定夺的,肯定会好好管一下群租现象的。”余先生说。
如果该办法付诸实施,那些群租房的租客又将何去何从?
据万家花城滨江物业的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内群租房的住户,以公司员工和大学生为主,“现在农民工不太有了,住进来的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忙着找工作或者创业的,一开始都难,就选择了群租。”
在房产中介公司上班的小张,也租住在万家花城,可他既是租客,又是二房东。“现在房价那么高,到处都在拆迁,农民房越来越少,许多人都选择了群租,省钱方便。”
小张表示,自己当时以月租金2500元租下了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子,租期3年。“当时是毛坯,我花了1.8万元简单装修,在客厅里用龙骨和石膏板隔了一下,现在加上我住了6个人。他们的租金在500元至700元不等。”
这样一算,小张每个月除了支付2500元的租金外,还有500元左右的结余,如果顺利租满3年,正好和装修费用相抵,等于小张可以白住3年,但是群租禁令一出,却让他陷入尴尬。
“我的这些租客都是正当的上班族,2男4女,住进来之前就说好不要影响彼此的生活,也不要影响其他业主,一直住着都挺好的。”小张说,“他们5个和我签了1年合同,现在还剩下七八个月租期,如果2011年2月开始实施群租禁令,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治理“群租”,不能一禁了之
住建部的规定一经公布,立即引起了争议。资深财经评论人、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房地产经理人联盟副主席朱大鸣认为,这种禁止群租的办法,上海早就实施过,但结果是,除了房租上涨以外,没有任何效果。“除了给相关部门创设罚钱的借口搞创收外,没有什么特别的正面效果。至今上海并没有根本解决此类问题。”
朱大鸣认为,旺盛的需求才是群租房屡禁不绝的原因。“旺盛的需求是主因,你的房子那么小,没有这么多的需求者哪里还会有人来住?”面对住建部的新规,朱大鸣并不看好。“如果以后不允许分隔,房东肯定涨房租,那租房者的负担就要增加了。”
目前很多城市小区内群租房的住户,以公司员工和大学生为主,禁止群租的办法,只能导致“蚁族”们怨声载道。
杭州19楼网友“子弹乱飞”说:“为什么要禁止群租?我们现在几个大学同学住在一起,不仅可以减轻经济负担,大家住在一起也可以互相照顾,资源共享何乐而不为?一旦大家分开住,我最担心的是我每个月的租房成本要增加不少。”
业内人士认为,禁止群租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承租户必须有经济能力单独租房,或者政府给低收入者提供大量廉租房。而这两点目前都无法具备。如果这些条件没有满足,不能化解“蚁族”的住房矛盾,群租房就有顽强的生存土壤。
薛建雄也认为,对于租赁乱象,政府应该进行疏导,但前提应该是首先建设大量的公共租赁房、廉价房,增加供应低价房源以解决巨大的需求量,因为“蚁族”之所以屈身于群租房中,实为经济所迫,“在廉租房供给不足的情况下,贸然规定限制群租,势必损害‘蚁族’们的住房权和生存权,激化矛盾。”
“规范分割出租行为有其现实意义,合理的合租行为仍然受到保护,中低收入人群租房问题可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对于“禁止群租”引发的争议,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姜万荣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的确,自2010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后,国内各主要城市均提出快速发展公租房的计划,并付诸实施。
2010年9月13日,北京市市长郭金龙表示,北京市2011年计划建设的公租房面积占保障性住房的60%以上,总面积约660万平方米。
杭州市正在大力推进和完善的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拆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危改房和人才专项用房组成的“六房并举”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也明确,2010至2012年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累计建设不少于120万平方米,到2012年底,杭州市区已建、在建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将达到250万平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