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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失独、残独家庭指独生子女发生死亡或伤残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目前,全市失独、残独家庭父母分别达2.8万人、1.9万人,共计4.7万人。这批群体大多生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赶上八十年代首批执行独生子女政策,人到中年遭遇独子死亡或伤残,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诸多困难,易引发一系列家庭和社会问题,尤其是在“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以后,多次发生集体上访,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