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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为引导外商投资资金在境内合理有序流动,维护和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现就改进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结汇审核与外债登记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以及经授权的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外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