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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划定案件范围,是设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首要问题.尽管从理论角度出发,一切侵害公益的行为均可列为公益诉讼的目标,但就制度设计而言,必须综合考虑公益问题的缓急、司法资源的有限、社会转型的变迁等种种复杂纠葛,对案件范围作出合理限制,将检察力量投入到需求最为紧迫、问题最为突出、也最能发挥其优势的公益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