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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范本中的相互协商程序是解决税收争议的重要途径。2008年新加入的强制仲裁条款代表了国际税收争端处理的最新趋势。然而,不论是传统的相互协商程序或是最新的仲裁程序都存在许多弊端。传统仲裁程序缺乏透明度、纳税人参与,决策过程久拖不决且缺乏效率。仲裁机制则仍处于发展阶段,程序有待在实践中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