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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贵初情"是指在案件受理之初认真调查证据,并在事实认定时重视采信此类证据。"狱贵初情"观念萌芽于先秦时期,历经秦汉至隋唐的发展,到宋代时成型,元明清时期继续深化。"狱贵初情"对中国古代的立法与司法实践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部分司法者对初情采信的偏面强调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狱贵初情"观念与实践的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