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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是我国大农业进程中的新生事物。它是继家庭联产承包后,我国农村又一新型的经合组织,是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的创新和实践。正是它把松散的零碎的农户经营活动,有机地加以整合,按着一定的规制编制起来,并运用现代管理机制,推行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制度化的生产经营活动。那是现代农业发展到一定水准后的必然产物,也是现代大农业文化内涵中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