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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会治理是人类历史上,以人文主义思想为背景产生的、依靠民主力量进行实践的一种建立和谐社会的思想实践和对于美好的社会秩序的一种期待。受马克思社会思想的影响,德鲁克提出了“功能社会”的概念,希望通过建立一个个体和社会互相依赖的功能性社会,来解决社会变革中产生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实现人类的长久和平发展。本文从理论和现实两个角度,试图探讨了“功能社会”的建立对于我国地方协同治理的重要启示,以提供在创建公民社会过程中各种矛盾问题的方法原则,利于实现我国的和谐社会建设。
关键词:自治;社会治理;功能社会;公民社会;自由民主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0)02-121-03
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的经济实体,社会全面发展,人民素质不断提高。居安思危,我国虽然取得了瞩目的成就,但社会不断发展的多样性决定了国家的公共管理越来越复杂、冗繁,“公平”也成为了主要的社会矛盾所在。面对不断高发的各种社会弊端和事件,正是亟需重拾改革精神的时候。协同治理,是一条理想的选择出路。
一、什么是“功能社会”
“功能社会”这一概念是由管理学之父、法学家、社会学家,彼得?德鲁克提出的。他总结了历史的发展规律,认为工业及处于工业控制下的人是那个时代的核心社会问题,二战前后的美国国内的一系列改革,是解决工业社会中的人的自由问题的成功尝试,是推动美国国家社会形态发展的主要动力。政府改革就是将无处不在的庞大政府,变为更有力的、健康政府。他认为,“对于没有社会功能和身份的人来说,社会是不合理的、无法琢磨的和不成型的。由于缺乏社会功能和身份使得个体从群体中脱离出来,这种‘无根’的个体或被抛弃的个体看不到社会的存在……个体应该有自己的社会身份和功能对于社会和个体来说同样重要。个体的目的、目标、行为和动机必须与社会结合在一起,否则社会将无法理解和容纳他”。德鲁克希望从这个剧变的时代中,寻找出一种和平的、稳健的变革手段,来实现延续和变革之间的平衡。通过社会创新,建立一个功能社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具备各自的社会功能,从而维护人的尊严、降低人对于类似法西斯的集权主义的依赖、建立多元化社会和知识社会,最终达到人类社会的一种和谐的、和平自治的状态。
由于德鲁克的思想和现实存在差距,有人认为他的论述只是另一个“理想国”。但在现阶段的我国,各种社会矛盾突显,尤其是在城市中、城乡之间会矛盾突显。德鲁克的论述,对于我们来说,并不只是“理想”,而是现实正在发生的事情。为解决此种问题,发展地方各种组织之间的协同治理,建立一个类似于“功能社会”的社会内部解决矛盾的机制,是实现我国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二、社会自治、社会治理与功能社会
马克思认为,为了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消除和克服劳动异化和国家异化,实现人的个体自治和共同体自治是唯一的途径。社会自治是一个社会文明的基础和表征,自由社会的条件。自行治理,自我选择,任何他人或组织无权规划安排个人的生活,是个人自由的应有之意,因而自治是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现代国家随着社会发展,过多的国家权力开始向社会回归,从单一的政府管理向政府管理和社会自治相结合方向发展。社会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从国家包办,发展为国家和社会主体分担。因此,社会自治是一种权利与权力的统一。社会自治,需要各种基层社会自治组织的参与和建设。
社区治理的价值基础是民主,政治基础是自治。在民主自治的制度下,中央政府的功能主要在于顺应和满足地方社区的需要,而不在于履行中央政府的意志和政策。
虽然我国在建国后,大力发展了各种基层自治组织,但各种自治和基层治理组织仍然无法摆脱强大的公权力的干涉,独自承担起社会治理的任务。究其原因,在于我国社会自治组织长期缺乏商品经济的土壤和发展的内在动力;没有获得政府赋予的相应的自治权力;在立法和自治组织启动资金上障碍重重。使得我国发展现阶段,基层的自治组织发展滞后,充分的社会自治条件还远未成熟。在此情况下,协同治理是改善政府公共服务质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基层自治组织自治能力、培育公民社会的必然选择。也是建立一个可以和平地解决社会变革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的功能社会的主要途径。协同治理是富足、网络、流通时代的一种组织、发展和连接社会结构的系统。在协同治理系统中,权力发生了变化:它不再是强制性的,也不再使用暴力,而是善于鼓励和说服。政府执政不再独断专行,而是创造谈判的空间,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政府、企业、社区、各种组织,一起共同参与的治理类型。
社会治理,需要协调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而这就是“功能社会”的意义所在。德鲁克认为,“只有当社会能够基于其个体成员以社会身份和社会功能,并且社会的决定性权利具有合法性时,社会才能够成为社会。如果个人都被剥夺了社会身份和社会功能,那就不会有社会,有的只是一堆杂乱无章的社会原子,在社会空间中毫无目标地飘游浮荡。对于既缺乏功能又缺乏地位的个人而言,社会绝对是不合理、不可捉摸的,也毫无吸引力可言。使得个人被其同类社会遗弃放逐,沦为流落无根的个人。”只有每个公民都享有社会赋予的功能性,整个社会才有可能得到真正的治理,政府的权威也才会被认可。
三、我国社会治理的微观视角——以上海城市社会组织与制度变迁为例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上海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也加快分化,而与之对应的组织制度也随之迅速变迁。宏观层面的社会变动,促使基层社会的不断重新整合。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上海的国有企业衰落下来。造成“组织真空”的出现,为社会性组织的发展提供了空间。随着社会化分工与组织功能的不断分化,承担多种功能的单一性社会组织开始出现。企业、行业协会、志愿者组织,各种民间组织快速崛起,截止2000年底,在上海市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各类社团2555个,其中全市性社团963个,区县性社团1592个;民政部委托管理的全国性社团37个,全国性社团分支机构119个,涵盖了文娱、健身及服务等领域。基层生活空间也由单位转换为社区,社区组织环境多样化、运作形式日益丰富,社区也开始从行政社区转向“共同体”意义上的社区。
政府的基层管理开始强调服务性质,党建则由社区转向社会。上海基层社区形成了多种力量的“共治”局面。
随着社区治理结构的日益凸显和新型权力依赖关系的产生,各种社区组织的互动日趋频繁,并在这一过程中成为对话者、协作者和竞争者。
四、我国基层治理实践的误区、问题及对策—城乡的视角
我国正处于社会各个方面剧烈变化的转型期,城市化发展迅速,并将长期保持高增长态势。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使得农村的自治组织由于缺乏参与者而陷于瘫痪,与此相对应的,城市的外来人口剧增,而城市原有自治组织的建设并未获得比以往更多的关注和政策支持,使得自治组织适应不了迅速扩张的社区人口的增长和人口流动,发挥的作用受到严重限制。
笔者认为,造成这一种窘境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思维定势的制约。众所周知,我国最重要的建国和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就是走“农村包围城市”的路线,从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到三农问题到新农村建设,国家在农村投入了巨大的精力,与此同时,城市里的社区建设和各种矛盾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城市化的过程中,也依然强调要限制大型城市的发展,鼓励中小城市、县城、乡镇的城市化。然而在一个工业社会中,经济的发展有赖于工业的发展和信息的畅通,农业的发展依赖于工业的发展,工业又具有聚集效应。工业越聚集,发展工业的成本也就越低,社区服务和政府和自治组织的协同治理的成本也就越低。在大中城市将农村的过剩劳动力吸纳进来以后,仍然留在农村的农业人口就可以租赁更多的土地,发展成具有更大抗市场风险能力的农庄,不用担心小农经济条件下的基本生计问题。进入城市的农村人口,可以用其在农村的宅基地换取所在城市的社会保障和各种保险,使其可以安心的融入城市生活。进城农民所在的城市和宅基地所在的县市政府之间可以用财政转移的方式完成这样的转换。事实上,这也正是现在陕西和重庆某些地方政府正在进行的尝试,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会在全国推广。据此,可以认为,解决社会治理问题的重点应该是城市,城市的治理问题解决得好,农村的治理也可以得到好的解决,整个社会就会朝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一)我国治理中的问题,城乡的视角
1.农村乡镇治理
农村基层自治面临的问题由于乡村所在区域不同,具体问题也不同,但都面临着相同的政治伦理困境。
(1)角色困境,自治组织领导者双重身份的纠缠
村官权力直接来源于村民选举,但却同时受到上级政府的期待,承担延伸国家行政权力的功能,既向上又向下负责,权责不统一。
(2)利益困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冲突
追求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目标不一致时,便出现了行为主体在道德选择上的两难困难。
(3)权力困境,行政权与自治权对立
基层村民自治组织往往不具备行使自治权的知识素养,所在村也可能由于地域狭小,在经济建设上不具备多种选择的能力,只能听从上级政府的文件指示,放弃了行使自治权。
(4)道德困境,道德水平抵不过金钱的诱惑
在村民选举中,“贿选”现象严重,村民由于生活水平低下,在村里收贿选的钱财,而去城市打工,对于村务漠不关心,放弃了政治参与权。
2.县级政府治理
县级政府独立处理所辖区域内事务的权力授权不足,授权途径不清,使得县政府并不直接对所辖居民负责。居民缺乏政治参与的渠道,无法积极地、负责任地、自发地参与所在县的社会治理,无法将政府的责任视为自己的责任。有些农业占主导地位的县,由于小农经济与传统农业思想的束缚,经济的自由意味着更大的市场风险,因此,选择放弃经济的自由和社会责任。
(二)社会治理问题的对策
如前所述,解决我国社会治理问题的核心应该是城市,以城市治理,带动农村治理。
1.城市应该以工厂、工厂社区和高校为中心。
工厂:管理者应更多地关注工人的满意度和福利,从而提高工人的社会地位,赋予工会组织更大的自主性,使工会成为工人利益的代言者,降低工人由于对失业不确定性的预期而产生的恐惧。培养工人的“管理者心态”,使之将工厂视为自己的工厂,做好承担社会功能的心理准备。
工厂社区:工厂应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和铺设管理层与工人之间的多种沟通渠道,培养工人的“管理者态度”。如:企业论文竞赛,企业团体运动队的比赛。将客观上重要性不强,但情感上反应强烈的活动,如餐饮、娱乐、轮班制度、休假安排等,转移给社区自治组织。
高校:当今社会是一个知识社会,知识早已从个人的美德成为一种社会公德,社会对知识也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尊重。知识的创造更新速度迅速,一个拥有知识的人,如果几个月不汲取新知识,就有可能会落伍。城市作为高校的集中地,是知识的创造和传播基地。为了提高普通市民的自身素养、社会地位和更好地履行社会功能。高校应该和普通大众之间形成一种良性的只是互动。市民应可凭借相关证件,办理相应高校公开课的听课证,高校也可以利用网络向大众传播学校的知识。
NGO:在法律方面,尽快为NGO正名,政府鼓励国内的NGO与国外同类组织交流学习。以政府为主,建立各种对于NGO的监督职能体系,收集民意,测评各种NGO的公信力。在政策上,支持能够独立运营的NGO的健康发展。使我国的NGO能够尽快的独立承担起公共服务功能与社会责任。
2.地县
主要进行县政改革,扩大县级政府的自治权力、县人大和政协的参政议政和监督权。县人大代表或可实行职业制,扩大县人大、政协的发言权,使之成为决定县政府政绩的决定性评议者。
3.农村
首先,在自愿的基础上,以宅基地换取城市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社会福利,将农村剩余的劳动力转移出去,发展农庄经济,提高留守农村的农业工作者抗击市场风险能力和农业收入,提高农民地位。
其次,撤村并村,合并乡镇,合并农村“两班”人马,树立乡、镇政府在农民中的权威,乡镇主要领导由所在地人民直接选举产生。
五、总结:以“功能社会”为原则、协同治理为手段的公民社会
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社会、军事、国际地位等的迅速提升,也积攒了非常多的社会问题和矛盾。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的未来何去何从,取决于采取何种态度和方法去看待和解决这些社会问题和矛盾。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对于人的本质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认识是不同的,但是,任何社会,无论其基本信念的性质如何,只有在赋予个人以社会身份和社会功能时才能有效运作。为了达到这种状态,必须要限制政府的公权力、构建自由的公民社会、赋予公民以社会地位和社会功能,以解决在以工业为中心的社会中发生的各种矛盾,从而建立一个和谐的功能社会。这是历史性的重大机遇,也是对于我国民族智慧的考验。
参考文献:
[1]高鉴国,高泰姆•亚达马.社区治理的理论与实践模式[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李友梅.上海社会结构变迁十五年[M].上海大学出版社.
[3](美)彼得•德鲁克.工业人的未来[M].机械工业出版社.
[4](美)彼得•德鲁克.新社会[M].机械工业出版社.
[5](美)彼得•德鲁克.功能社会[M].机械工业出版社.
[6]李建华,邢斌.目前农村基层自治面临的政治伦理困境[J].学习论坛,2009,(11).37—41.
[7]于建嵘.中国县政改革路线图[J].东南学术,2010,(1).
[8]陈杰.我国社会自治组织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R].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9]周安平.社会自治与国家公权[J].法学,2002,(10).
关键词:自治;社会治理;功能社会;公民社会;自由民主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0)02-121-03
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的经济实体,社会全面发展,人民素质不断提高。居安思危,我国虽然取得了瞩目的成就,但社会不断发展的多样性决定了国家的公共管理越来越复杂、冗繁,“公平”也成为了主要的社会矛盾所在。面对不断高发的各种社会弊端和事件,正是亟需重拾改革精神的时候。协同治理,是一条理想的选择出路。
一、什么是“功能社会”
“功能社会”这一概念是由管理学之父、法学家、社会学家,彼得?德鲁克提出的。他总结了历史的发展规律,认为工业及处于工业控制下的人是那个时代的核心社会问题,二战前后的美国国内的一系列改革,是解决工业社会中的人的自由问题的成功尝试,是推动美国国家社会形态发展的主要动力。政府改革就是将无处不在的庞大政府,变为更有力的、健康政府。他认为,“对于没有社会功能和身份的人来说,社会是不合理的、无法琢磨的和不成型的。由于缺乏社会功能和身份使得个体从群体中脱离出来,这种‘无根’的个体或被抛弃的个体看不到社会的存在……个体应该有自己的社会身份和功能对于社会和个体来说同样重要。个体的目的、目标、行为和动机必须与社会结合在一起,否则社会将无法理解和容纳他”。德鲁克希望从这个剧变的时代中,寻找出一种和平的、稳健的变革手段,来实现延续和变革之间的平衡。通过社会创新,建立一个功能社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具备各自的社会功能,从而维护人的尊严、降低人对于类似法西斯的集权主义的依赖、建立多元化社会和知识社会,最终达到人类社会的一种和谐的、和平自治的状态。
由于德鲁克的思想和现实存在差距,有人认为他的论述只是另一个“理想国”。但在现阶段的我国,各种社会矛盾突显,尤其是在城市中、城乡之间会矛盾突显。德鲁克的论述,对于我们来说,并不只是“理想”,而是现实正在发生的事情。为解决此种问题,发展地方各种组织之间的协同治理,建立一个类似于“功能社会”的社会内部解决矛盾的机制,是实现我国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二、社会自治、社会治理与功能社会
马克思认为,为了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消除和克服劳动异化和国家异化,实现人的个体自治和共同体自治是唯一的途径。社会自治是一个社会文明的基础和表征,自由社会的条件。自行治理,自我选择,任何他人或组织无权规划安排个人的生活,是个人自由的应有之意,因而自治是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现代国家随着社会发展,过多的国家权力开始向社会回归,从单一的政府管理向政府管理和社会自治相结合方向发展。社会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从国家包办,发展为国家和社会主体分担。因此,社会自治是一种权利与权力的统一。社会自治,需要各种基层社会自治组织的参与和建设。
社区治理的价值基础是民主,政治基础是自治。在民主自治的制度下,中央政府的功能主要在于顺应和满足地方社区的需要,而不在于履行中央政府的意志和政策。
虽然我国在建国后,大力发展了各种基层自治组织,但各种自治和基层治理组织仍然无法摆脱强大的公权力的干涉,独自承担起社会治理的任务。究其原因,在于我国社会自治组织长期缺乏商品经济的土壤和发展的内在动力;没有获得政府赋予的相应的自治权力;在立法和自治组织启动资金上障碍重重。使得我国发展现阶段,基层的自治组织发展滞后,充分的社会自治条件还远未成熟。在此情况下,协同治理是改善政府公共服务质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基层自治组织自治能力、培育公民社会的必然选择。也是建立一个可以和平地解决社会变革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的功能社会的主要途径。协同治理是富足、网络、流通时代的一种组织、发展和连接社会结构的系统。在协同治理系统中,权力发生了变化:它不再是强制性的,也不再使用暴力,而是善于鼓励和说服。政府执政不再独断专行,而是创造谈判的空间,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政府、企业、社区、各种组织,一起共同参与的治理类型。
社会治理,需要协调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而这就是“功能社会”的意义所在。德鲁克认为,“只有当社会能够基于其个体成员以社会身份和社会功能,并且社会的决定性权利具有合法性时,社会才能够成为社会。如果个人都被剥夺了社会身份和社会功能,那就不会有社会,有的只是一堆杂乱无章的社会原子,在社会空间中毫无目标地飘游浮荡。对于既缺乏功能又缺乏地位的个人而言,社会绝对是不合理、不可捉摸的,也毫无吸引力可言。使得个人被其同类社会遗弃放逐,沦为流落无根的个人。”只有每个公民都享有社会赋予的功能性,整个社会才有可能得到真正的治理,政府的权威也才会被认可。
三、我国社会治理的微观视角——以上海城市社会组织与制度变迁为例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上海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也加快分化,而与之对应的组织制度也随之迅速变迁。宏观层面的社会变动,促使基层社会的不断重新整合。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上海的国有企业衰落下来。造成“组织真空”的出现,为社会性组织的发展提供了空间。随着社会化分工与组织功能的不断分化,承担多种功能的单一性社会组织开始出现。企业、行业协会、志愿者组织,各种民间组织快速崛起,截止2000年底,在上海市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各类社团2555个,其中全市性社团963个,区县性社团1592个;民政部委托管理的全国性社团37个,全国性社团分支机构119个,涵盖了文娱、健身及服务等领域。基层生活空间也由单位转换为社区,社区组织环境多样化、运作形式日益丰富,社区也开始从行政社区转向“共同体”意义上的社区。
政府的基层管理开始强调服务性质,党建则由社区转向社会。上海基层社区形成了多种力量的“共治”局面。
随着社区治理结构的日益凸显和新型权力依赖关系的产生,各种社区组织的互动日趋频繁,并在这一过程中成为对话者、协作者和竞争者。
四、我国基层治理实践的误区、问题及对策—城乡的视角
我国正处于社会各个方面剧烈变化的转型期,城市化发展迅速,并将长期保持高增长态势。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使得农村的自治组织由于缺乏参与者而陷于瘫痪,与此相对应的,城市的外来人口剧增,而城市原有自治组织的建设并未获得比以往更多的关注和政策支持,使得自治组织适应不了迅速扩张的社区人口的增长和人口流动,发挥的作用受到严重限制。
笔者认为,造成这一种窘境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思维定势的制约。众所周知,我国最重要的建国和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就是走“农村包围城市”的路线,从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到三农问题到新农村建设,国家在农村投入了巨大的精力,与此同时,城市里的社区建设和各种矛盾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城市化的过程中,也依然强调要限制大型城市的发展,鼓励中小城市、县城、乡镇的城市化。然而在一个工业社会中,经济的发展有赖于工业的发展和信息的畅通,农业的发展依赖于工业的发展,工业又具有聚集效应。工业越聚集,发展工业的成本也就越低,社区服务和政府和自治组织的协同治理的成本也就越低。在大中城市将农村的过剩劳动力吸纳进来以后,仍然留在农村的农业人口就可以租赁更多的土地,发展成具有更大抗市场风险能力的农庄,不用担心小农经济条件下的基本生计问题。进入城市的农村人口,可以用其在农村的宅基地换取所在城市的社会保障和各种保险,使其可以安心的融入城市生活。进城农民所在的城市和宅基地所在的县市政府之间可以用财政转移的方式完成这样的转换。事实上,这也正是现在陕西和重庆某些地方政府正在进行的尝试,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会在全国推广。据此,可以认为,解决社会治理问题的重点应该是城市,城市的治理问题解决得好,农村的治理也可以得到好的解决,整个社会就会朝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一)我国治理中的问题,城乡的视角
1.农村乡镇治理
农村基层自治面临的问题由于乡村所在区域不同,具体问题也不同,但都面临着相同的政治伦理困境。
(1)角色困境,自治组织领导者双重身份的纠缠
村官权力直接来源于村民选举,但却同时受到上级政府的期待,承担延伸国家行政权力的功能,既向上又向下负责,权责不统一。
(2)利益困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冲突
追求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目标不一致时,便出现了行为主体在道德选择上的两难困难。
(3)权力困境,行政权与自治权对立
基层村民自治组织往往不具备行使自治权的知识素养,所在村也可能由于地域狭小,在经济建设上不具备多种选择的能力,只能听从上级政府的文件指示,放弃了行使自治权。
(4)道德困境,道德水平抵不过金钱的诱惑
在村民选举中,“贿选”现象严重,村民由于生活水平低下,在村里收贿选的钱财,而去城市打工,对于村务漠不关心,放弃了政治参与权。
2.县级政府治理
县级政府独立处理所辖区域内事务的权力授权不足,授权途径不清,使得县政府并不直接对所辖居民负责。居民缺乏政治参与的渠道,无法积极地、负责任地、自发地参与所在县的社会治理,无法将政府的责任视为自己的责任。有些农业占主导地位的县,由于小农经济与传统农业思想的束缚,经济的自由意味着更大的市场风险,因此,选择放弃经济的自由和社会责任。
(二)社会治理问题的对策
如前所述,解决我国社会治理问题的核心应该是城市,以城市治理,带动农村治理。
1.城市应该以工厂、工厂社区和高校为中心。
工厂:管理者应更多地关注工人的满意度和福利,从而提高工人的社会地位,赋予工会组织更大的自主性,使工会成为工人利益的代言者,降低工人由于对失业不确定性的预期而产生的恐惧。培养工人的“管理者心态”,使之将工厂视为自己的工厂,做好承担社会功能的心理准备。
工厂社区:工厂应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和铺设管理层与工人之间的多种沟通渠道,培养工人的“管理者态度”。如:企业论文竞赛,企业团体运动队的比赛。将客观上重要性不强,但情感上反应强烈的活动,如餐饮、娱乐、轮班制度、休假安排等,转移给社区自治组织。
高校:当今社会是一个知识社会,知识早已从个人的美德成为一种社会公德,社会对知识也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尊重。知识的创造更新速度迅速,一个拥有知识的人,如果几个月不汲取新知识,就有可能会落伍。城市作为高校的集中地,是知识的创造和传播基地。为了提高普通市民的自身素养、社会地位和更好地履行社会功能。高校应该和普通大众之间形成一种良性的只是互动。市民应可凭借相关证件,办理相应高校公开课的听课证,高校也可以利用网络向大众传播学校的知识。
NGO:在法律方面,尽快为NGO正名,政府鼓励国内的NGO与国外同类组织交流学习。以政府为主,建立各种对于NGO的监督职能体系,收集民意,测评各种NGO的公信力。在政策上,支持能够独立运营的NGO的健康发展。使我国的NGO能够尽快的独立承担起公共服务功能与社会责任。
2.地县
主要进行县政改革,扩大县级政府的自治权力、县人大和政协的参政议政和监督权。县人大代表或可实行职业制,扩大县人大、政协的发言权,使之成为决定县政府政绩的决定性评议者。
3.农村
首先,在自愿的基础上,以宅基地换取城市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社会福利,将农村剩余的劳动力转移出去,发展农庄经济,提高留守农村的农业工作者抗击市场风险能力和农业收入,提高农民地位。
其次,撤村并村,合并乡镇,合并农村“两班”人马,树立乡、镇政府在农民中的权威,乡镇主要领导由所在地人民直接选举产生。
五、总结:以“功能社会”为原则、协同治理为手段的公民社会
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社会、军事、国际地位等的迅速提升,也积攒了非常多的社会问题和矛盾。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的未来何去何从,取决于采取何种态度和方法去看待和解决这些社会问题和矛盾。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对于人的本质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认识是不同的,但是,任何社会,无论其基本信念的性质如何,只有在赋予个人以社会身份和社会功能时才能有效运作。为了达到这种状态,必须要限制政府的公权力、构建自由的公民社会、赋予公民以社会地位和社会功能,以解决在以工业为中心的社会中发生的各种矛盾,从而建立一个和谐的功能社会。这是历史性的重大机遇,也是对于我国民族智慧的考验。
参考文献:
[1]高鉴国,高泰姆•亚达马.社区治理的理论与实践模式[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李友梅.上海社会结构变迁十五年[M].上海大学出版社.
[3](美)彼得•德鲁克.工业人的未来[M].机械工业出版社.
[4](美)彼得•德鲁克.新社会[M].机械工业出版社.
[5](美)彼得•德鲁克.功能社会[M].机械工业出版社.
[6]李建华,邢斌.目前农村基层自治面临的政治伦理困境[J].学习论坛,2009,(11).37—41.
[7]于建嵘.中国县政改革路线图[J].东南学术,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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