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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国目前法学教育的发展走向和法律人才培养改革的需要,在法学教育中充分利用"参与式教学"的开放性、强调学生参与实践的自主性等特点,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传统的实践教学形式。同时要拓宽法律实践教学的渠道,以培养学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促进学生对法学理论和法学制度的理解,并充分调动学生在实践教学课程中的积极性与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