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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气候政策辩论,在很大程度上受两分法框架的引导:有关政策是“以政府为基础”,还是“以市场为基础”?后者被普遍认为是首选:让经济利益而不是政府的硬性规则,规范企业的排放行为。然而,美国建立碳交易体制的立法经历显示,以政府作用的大小来界定气候政策有一定误导性。由于牵涉的经济关系格外复杂,建立和运营所谓“以市场为基础”的减排体制,对政府规则制定的依赖及受政治因素的制约,未必低于甚至可能超过其他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