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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勰在《原道》篇中提出“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的论断,在这个“道—圣—文”的公式中,“圣”是“道”与“文”的中介,这个中介就是作家、作者,所以《征圣》篇可视为作家论或作者论之纲,其观点贯穿于全书。圣,就是最有创造性的人,唯其最有创造性,才有借鉴、教育、指导、师范、楷模的作用。以圣人为师,刘勰认为首先应像圣人那样“贵文”;要像圣人那样“识道”,这是“师乎圣”的根本;“识道”是“明道”的前提,先要有所“识”,才说得上有所“明”。刘勰认为,圣人“明道”之文的特点是“精理为文,秀气成采”;“明道”作文是有规律的,这就是“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辞巧”,但也要“抑引随时,变通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