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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之间的社会性行为与该行为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没那么简单。所以虽然有“出来混的,迟早要还”、“不是不报,时辰未到”、“多行不义必自毙”等劝善的说法,警告人们小心坏行为给自身带来的坏结果,但同样也有“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的叹息,甚至是“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作天”的孤苦无告,让人开始怀疑这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这种不确定的情况下,一个社会想要健康发展,必须通过人为制定的一些规范来把坏行为和坏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变得更为确定,这些规范一曰法律,二曰宗教。法律钳制那些比较明目张胆、容易分门别类的坏行为,宗教则遏止那些更隐蔽、更模糊的坏行为。法律看似强大,往往因为程序和文字的纠葛,掉入官僚主义的深渊;宗教似乎绵若无物,却因为弥漫性、充溢性、自发性而拥有一种惊人的能量。
佛家讲业力,讲报应;基督教讲永生,讲天堂;儒家讲爱人者,人恒爱之,都强调坏行为“肯定”会带来坏结果。当然,这个“肯定”是宣教者单方面的独断,对于大众而言,重心还是落在一个“信”字上。“信”字是“人言”,别人的话,你相信就是真的,不相信就是假的,是无法用逻辑、证据、数据来证明的。恶有恶报,是10年还是50年?是本人还是子孙?对这几句话的体味,只能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我曾经写过,中国历史上的商人,多是亦官亦商的官商或者亦盗亦商的盗商,官商巧取,盗商豪夺,当然还有更复杂的几种杂交品种,如官盗商,有官方庇护的盗商;盗官商,逐渐露出既得利益本来面目的官商。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作为价值掠夺者的本质。不是你创造的价值非得放到你的腰包里去,最后是什么结果?“出来混的,迟早要还”,这条简单的因果律就解释了中国商业史上各路风流人物“各领风骚三五年”、一代又一代地在低水平上循环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2009年最热闹的山西煤老板被重组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这些在地方官庇护下成长起来的掠夺性商人到手的自然资源,又被力量更大的一方掠夺走了。对于这些煤老板来说,“出来混的,迟早要还”,事属必然,没有什么好多说的。当然,从纯粹的法理的角度来说,偷小偷的东西也是偷,国有化也有个程序公正的问题,既不市场又不法治的做法,相当于又在积累下一次动荡的能量。
范围更大一点是所谓的“国退民进”,除了煤炭,还有钢铁、牛奶、地产等行业。直接利益或者潜在利益受损的民营企业家们自然不平,他们呼吁改变现存的各种歧视性的政策,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从学理上说,国有、涉外、民营三大块中,第三块对中国经济长治久安的重要性,很少人会有不同的意见。但有意思的是大众对这种呼吁的漠然。仔细思考,这种漠然背后隐藏的是大众对这些行业民营企业的不信任,以及对这些行业产生的私人财富的正当性的怀疑。虽然大众对国字号也谈不上有多大的信任,但总比被煤老板、黑砖窑、三聚氰胺这些年摧毁的对民营企业的信任要多一点点吧。
输了游戏不是悲剧,一场游戏没有赢家才是悲剧。“国进民退”又何尝逃得了“出来混的,迟早要还”这条因果律呢?历史学者研究从晚清到民国甚至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上一次次的国进民退,最后都是无法挽回的双输结
局。如果无法建立公正的市场秩序,国字号企业必然要逐渐从“为民谋利”蜕变到“与民争利”,沦为既得利益团体的禁脔。难道又只有等到掠夺者贪得无厌,被掠夺者忍无可忍的时候,棋桌被掀翻,一切从头再来?胸怀大志的英雄们也许不在乎,一张白纸正好画最美的图画云云,但做企业,没有三代五代的积累是不可能成就世界级企业的。围绕着掀翻棋桌、从头再来的那种疯狂的激情、高热的亢奋,从来就是企业管理所要求的冷静和理性的最大敌人。
前段时间,悄悄办下美国绿卡的王朔突然喜欢谈佛,说“报”的本质其实就是物理上的能量守恒定律。仔细想想,还真是那么回事。你做了一件坏事,因为你的权势,人们敢怒不敢言,但“敢怒”,说明能量已经产生了,那么就再也不会消失了。它如何积累、如何酝酿,最后如何释放,都只是一个时机和管道的问题。
在这种不确定的情况下,一个社会想要健康发展,必须通过人为制定的一些规范来把坏行为和坏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变得更为确定,这些规范一曰法律,二曰宗教。法律钳制那些比较明目张胆、容易分门别类的坏行为,宗教则遏止那些更隐蔽、更模糊的坏行为。法律看似强大,往往因为程序和文字的纠葛,掉入官僚主义的深渊;宗教似乎绵若无物,却因为弥漫性、充溢性、自发性而拥有一种惊人的能量。
佛家讲业力,讲报应;基督教讲永生,讲天堂;儒家讲爱人者,人恒爱之,都强调坏行为“肯定”会带来坏结果。当然,这个“肯定”是宣教者单方面的独断,对于大众而言,重心还是落在一个“信”字上。“信”字是“人言”,别人的话,你相信就是真的,不相信就是假的,是无法用逻辑、证据、数据来证明的。恶有恶报,是10年还是50年?是本人还是子孙?对这几句话的体味,只能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我曾经写过,中国历史上的商人,多是亦官亦商的官商或者亦盗亦商的盗商,官商巧取,盗商豪夺,当然还有更复杂的几种杂交品种,如官盗商,有官方庇护的盗商;盗官商,逐渐露出既得利益本来面目的官商。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作为价值掠夺者的本质。不是你创造的价值非得放到你的腰包里去,最后是什么结果?“出来混的,迟早要还”,这条简单的因果律就解释了中国商业史上各路风流人物“各领风骚三五年”、一代又一代地在低水平上循环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2009年最热闹的山西煤老板被重组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这些在地方官庇护下成长起来的掠夺性商人到手的自然资源,又被力量更大的一方掠夺走了。对于这些煤老板来说,“出来混的,迟早要还”,事属必然,没有什么好多说的。当然,从纯粹的法理的角度来说,偷小偷的东西也是偷,国有化也有个程序公正的问题,既不市场又不法治的做法,相当于又在积累下一次动荡的能量。
范围更大一点是所谓的“国退民进”,除了煤炭,还有钢铁、牛奶、地产等行业。直接利益或者潜在利益受损的民营企业家们自然不平,他们呼吁改变现存的各种歧视性的政策,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从学理上说,国有、涉外、民营三大块中,第三块对中国经济长治久安的重要性,很少人会有不同的意见。但有意思的是大众对这种呼吁的漠然。仔细思考,这种漠然背后隐藏的是大众对这些行业民营企业的不信任,以及对这些行业产生的私人财富的正当性的怀疑。虽然大众对国字号也谈不上有多大的信任,但总比被煤老板、黑砖窑、三聚氰胺这些年摧毁的对民营企业的信任要多一点点吧。
输了游戏不是悲剧,一场游戏没有赢家才是悲剧。“国进民退”又何尝逃得了“出来混的,迟早要还”这条因果律呢?历史学者研究从晚清到民国甚至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上一次次的国进民退,最后都是无法挽回的双输结
局。如果无法建立公正的市场秩序,国字号企业必然要逐渐从“为民谋利”蜕变到“与民争利”,沦为既得利益团体的禁脔。难道又只有等到掠夺者贪得无厌,被掠夺者忍无可忍的时候,棋桌被掀翻,一切从头再来?胸怀大志的英雄们也许不在乎,一张白纸正好画最美的图画云云,但做企业,没有三代五代的积累是不可能成就世界级企业的。围绕着掀翻棋桌、从头再来的那种疯狂的激情、高热的亢奋,从来就是企业管理所要求的冷静和理性的最大敌人。
前段时间,悄悄办下美国绿卡的王朔突然喜欢谈佛,说“报”的本质其实就是物理上的能量守恒定律。仔细想想,还真是那么回事。你做了一件坏事,因为你的权势,人们敢怒不敢言,但“敢怒”,说明能量已经产生了,那么就再也不会消失了。它如何积累、如何酝酿,最后如何释放,都只是一个时机和管道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