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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600期《中国金融》杂志,从1950年创刊时肩负“密切配合国家金融工作,正确地解释国家金融政策”的使命,到1979年重新复刊时“传达贯彻党的经济工作,重点是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经验”的主要任务,再到当前全面向现代财经金融媒体转型中“坚持刊物权威导向和政策立刊”的定位,56年来,《中国金融》杂志始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金融中心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国家金融政策,刊登了各个时期金融系统领导同志的大量署名文章。再读这些在当时对宣讲和解读宏观经济金融政策起到举足轻重作用的权威性文章,用心追寻其间一些规律性的线索,我们或可重新梳理起中国金融改革发展与金融政策变迁的历史脉络。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前,我国金融体制实行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大一统”模式。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终结时,作为国家银行,人民银行建立了全国垂直领导的组织机构体系,人民币成为全国统一货币,对各类金融机构也实行了统一管理。这一时期,人民银行充分运用货币发行和货币政策,实行现金管理,开展“收存款、建金库、灵活调拨”,运用折实储蓄和存放款利率等手段调控市场货币供求,扭转了新中国成立初期金融市场混乱的状况,制止了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长达二十年之久的恶性通货膨胀。按照“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配合工商业的调整,灵活调度资金,支持了国营经济的快速成长,并适度增加了对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的贷款。在统一的计划体制中,自上而下的人民银行体制,成为国家吸收、动员、集中和分配信贷资金的基本手段。与高度集中的银行体制相适应,从1953年开始建立了集中统一的综合信贷计划管理体制,即全国信贷资金不论是资金来源还是资金运用,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掌握,实行“统存统贷”的管理办法,银行信贷计划纳入国家经济计划。人民银行担负着组织和调节货币流通的职能,统一经营各项信贷业务,这种长期资金归财政、短期资金归银行,无偿资金归财政、有偿资金归银行,定额资金归财政、超定额资金归银行的体制,一直延续到1978年,期间虽有几次变动,但基本格局变化不大。1979年1月,为加强对农村经济的扶植,恢复了中国农业银行。同年3月,适应对外开放和国际金融业务发展的新形势,改革了中国银行的体制,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同时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1979年底,恢复了国内保险业务;各地还相继组建了信托投资公司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出现了金融机构多元化和金融业务多样化的局面。日益发展的经济和金融机构的增加,迫切需要加强金融业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作出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从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集中力量研究和实施全国金融的宏观决策,加强信贷总量的控制和金融机构的资金调节,以保持货币稳定;同时新设中国工商银行,人民银行过去承担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由中国工商银行专业经营。至此,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框架初步确立,我国金融体制也开始向现代化市场金融体制转变。从1993年开始,按照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强化金融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职责,划转政策性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1995年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标志着中央银行体制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金融监管方面,在1984年开始形成的中央银行、专业银行二元银行体制下,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履行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的综合监管。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证监会的成立迈出了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第一步。1998年,我国进一步完善了分业管理的体制,原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与原中国证监会合并为正部级的中国证监会。1998年11月8日,中国保监会成立,统一监管保险市场。2003年4月,中国银监会正式对外挂牌,专门履行银行业监管职责,中国金融管理“一行三会”的格局形成。我们摘编了历任人民银行行长、银监会主席、证监会主席、保监会主席在《中国金融》杂志上发表的部分文章,以与读者共同感悟走过的历史,掩卷而思,也许会予我们今后的工作以新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