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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名称能否具备商标的属性,是游戏名称商标权保护的前提。这需要考察游戏名称是否能够具备商标法要求的显著性,能够标示游戏产品的特定来源。在判断游戏名称商标侵权时,需要考察被诉侵权人的使用是否是商标使用行为,以及是否容易导致相关游戏消费者发生混淆误购。只有被诉人的行为构成商标使用,并且容易导致相关游戏消费者发生混淆,才构成对游戏名称商标的侵权。有一些游戏名称本来能够标示游戏产品的来源,但是由于管理不善,逐步演变为某一类别游戏的通用名称。这样,原本特有的游戏名称成为公有领域内的符号,无法受到商标法的保护。他人使用这些游戏名称,并不构成商标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