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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简称中规院)是建设部直属科研机构,是全国城市规划研究、设计和学术信息中心。近年来,面对能源资源日趋紧张、水资源相对短缺、宜耕宜居土地不足的严峻现实,中规院坚持走“穿越式”的资源消费道路,以创建资源节约型城市为己任,在为国家政策服务、为建设部服务,在业务拓展、技术进步、经济收益、深化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落实“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规院制定和实施新的五年发展规划的启动之年。中规院紧紧抓住中央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的有利机遇,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乡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在“十五”时期取得跨越式发展成就的基础上,努力促进中规院持续协调发展。
转变观念 2006年,中规院紧紧围绕建设部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了作为国家城市规划技术支撑机构的支持和服务能力;大力加强科学研究工作,提高了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转变发展模式,提高了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拓展业务领域,增强了市场抗风险能力;强化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加强了质量控制和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加大了人才特别是高级人才的培养力度,着力营造有利于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加强职业道德和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了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了政治思想、精神文明、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的全面发展。
提高服务水平 2006年,中规院坚持把对建设部服务作为首要任务,努力做好各项工作。重点抓好重大项目,加强基础性、前瞻性工作。
继续做好全国城镇体系规划、长江三角洲城镇群规划,西藏城镇发展战略和其他援藏项目,做好承担京津冀城镇规划的准备工作。配合国家新农村战略,重点加强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等方面的研究和规划工作。
拓展业务领域 重点加强了城市交通、工程与城市安全、风景园林、旅游等专业领域的发展;健全并完善了以新业务领域拓展和承担竞争性项目为主要职能的专门工作机构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发挥了院士工作室在研究、咨询和规划设计等方面的学术领头和技术创新作用。
继续保持在珠三角及广东、京津冀地区的市场优势;巩固华东市场,推进上海市场;把握中部地区省会和大城市项目市场,重视总体规划后续项目的承接,积极培育和发展区域集群市场。积极配合国家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等战略,继续对这些地区的项目给予技术和内部经济政策上的扶持。
完善制度建设 继续加强生产管理项目技术采购的管理和监控;完善经济与分配管理制度,规范所、分院和项目组的经济行为;进一步规范技术管理制度和秩序,保证项目质量全部优良;大力加强信息工作,整合院内各种形态的信息资源,提高了信息化水平;健全了对业务单位经济管理和有关责任人员的监督机制。
放眼未来,面对全球化的浪潮,面对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有利形势,中规院将继续深化改革,求实创新,不断提高综合竞争力,始终站在城乡规划行业技术发展的前列。同时,中规院还将努力建设成为建设部最重要的城市规划决策咨询机构,成为国家城乡规划领域最有影响的规划设计研究机构,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在国际城乡规划行业有影响的设计、研究和咨询机构。 ○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办公室供稿)
(责任编辑 郭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