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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科技创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直存在,也是阻碍科技创业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在互联网金融创新的背景下,科技创业企业融资的模式也逐渐丰富起来。本文首先分析传统模式下科技创业企业融资的现状,简单探讨科技创业企业融资方面存在的问题;继而结合互联网金融创新简单分析科技创业融资模式,对比分析各种融资模式的优势劣势;最后从政府部门、科技创业企业、金融机构等角度出发,提出一些促进科技创业企业融资的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科技创业企业;融资模式
一、科技创业融资的现状、问题
(一)科技创业企业本身存在的问题
科技创业企业在融资上有天然的劣势,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科技创业企业本身资产规模小,不具备充足的抵押物,科技创业企业尤其是互联网科技创业企业,本身不会购置大型设备,不需要大面积的厂房和大量的原材料和库存产品,同时我国产权抵押相关的制度并不完备,导致企业的产权也难以实现其抵押品的作用,综合起来,导致科技创业企业不具备充足的抵押物。二是财務管理不规范,企业信用等级低。企业初创,尤其是小微企业,难以承受正规财务管理的高额成本,代记账、代报税、两本账、零申报等财务管理乱象大量存在,造成企业信用低,难以满足银行贷款的资质要求。三是风险承受能力差,科技创业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小,难以承受各种系统性风险,如今年的疫情造成的停工停产,一旦遭遇这种“灰天鹅”事件,往往出现大面积的倒逼破产等情况,这也是科技创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所在。
(二)科技创业企业融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少
目前,科技创业融资除了企业本身的问题之外,还存在不少外部原因。一是相关专业机构少,虽然国家大力扶持科技创业企业,鼓励国有股份制银行推出各种小微企业贷等措施,但是为科技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专业机构仍然太少。缺乏专业机构为科技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是科技创业融资难的客观原因之一。二是资质要求高。各大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天使投资等对于企业的资质要求高,银行更乐于将贷款以相对低的利率发放给具备更高资质的企业、具备稳定收入的个人、地方政府部门等,而不是提供给风险更大科技融资企业;各类天使投资瞄准的都是已然显露出未来前景的公司,而不是科技创业企业。这也科技创业融资难的客观原因之一。三是融资渠道窄。即使在互联网金融创新的背景下,科技创业融资的渠道仍然很窄。稍具规模的科技创业企业还好,能够获得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天使投资等的青睐,融资相对简单。科技创业小微企业不具备较高的资质,难以满足商业银行等发放贷款的要求,剩下的门路只有信用贷款、民间资本借贷等,融资渠道很窄。四是融资成本高。前文已经提到,科技创业企业抗风险能力差,也就意味着为科技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风险更大,导致科技创业企业融资成本高。科技创业融资成本高的另一个原因在于其融资的渠道窄,要获得足额的融资往往需要付出更多的资金、技术、股份等代价。
二、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新的融资模式分析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创新科技创业的融资模式,为科技创业融资带来的新的活力。一是P2P融资模式。P2P是“PERSON TO PERSON”简称,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指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将有小额投资需求的投资人的钱汇集起来,发放给借款人,从而实现融资的民间借贷模式。这一模式近些年来发展迅猛,极大地拓宽了科技创业融资的渠道,提高了科技创业融资的资金量,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科技创业企业的资金需求。二是众筹,相对于P2P,众筹是一种更加直接的融资模式,通过众筹平台,借款人直接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众筹,由投资人来决定是否给予借款项目以投资,借款人以产品、服务、股权、债券、利息等作为回报的融资模式,也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一大成果。三是小额信用贷款,这是一种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的融资模式,通过大数据获得企业的信用数据,据此对各种科技创业企业进行评级并授予对应的信用额度。这种贷款往往有大型网络公司提供,阿里巴巴的网商银行、腾讯公司的微商银行等都提供这种贷款。四是证券市场,是指通过企业上市,在证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的模式,通过证券市场融资是较大规模的科技创业公司才能实现的融资模式。国家对科创企业的大力扶持,尤其是科创板上市等一系列金融举措,极大地促进了科创企业的发展。
三、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的科技创业融资模式分析
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的科技创业企业的融资模式多种多样,也各有优劣。
(一)P2P融资模式的优劣
P2P融资模式通过第三方平台汇集社会闲散资金,投资到科技创新企业中去,有力地促进了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其优点在于融资渠道宽广,贷款方式多样,资金容量大,通过发展P2P融资模式能够为科技创业融资解决专业机构少、融资渠道窄、融资资金量少等问题。但是这两年来,在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冠疫情的双重影响下,P2P平台大规模倒闭,也说明了存在的不足,一是资金使用监管难,P2P平台的资金是否发放到科技创业企业或者其他借款人手中很难进行监管;二是旁氏骗局盛行,通过高利许诺骗取更多人入资的P2P平台频频暴雷,说明对于P2P平台的管理体制机制并不完善;三是P2P平台对借款人的资质审查过于简单,造成贷款回收困难,也是其倒闭的原因之一。
(二)众筹融资模式的优劣
众筹融资模式与P2P融资模式的筹款方式相同,因此也具有融资渠道广、融资资金多、贷款方式多样等优点,同时,众筹融资模式还具备回报方式多样性的特点,众筹企业借款后可以以产品、服务、债权甚至股权等多种方式作为回报返还给投资人,这一点对于科技创业企业的帮助尤其大,不仅解决了资金问题,同时还能帮助解决销售问题。其缺点是需要单个用户对企业借款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解和判断,这些个体往往看到的个人马上可以收到的利益,这种功利性的判断可能会导致科技创新企业急功近利,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小额信用贷款的优劣 由于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来进行贷款发放和使用监管,小额信用贷款具备贷款发放程序简单、融资速度快、资金使用监管方便、资金周转灵活等优势。其缺点是,一是额度有限,小额信用贷款的额度对于每个信用等级的企业都有其上限,而这个上限往往无法满足科技创业企业的融资需求。二是具有垄断性质,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需要有大型企业的支撑,而大型企业如阿里巴巴、腾讯等提供的信用贷款处于监管需求,往往附带有使用他们的平台或者服务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质。三是覆盖面较窄,小额信用贷款的借款人必须要在提供小额信用贷款的公司有相关的信用记录,这必然带来的是小额信用贷款的覆盖面相对较窄的结果。
(四)证券市场融资模式的优劣
证券市场融资是科技创新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的融资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融资量大、资金稳定、可以满足随着企业发展增加的融资需求。这一融资模式的缺点主要在于以下三点:一是对于企业的要求的更高,需要企业形成一定规模之后才有可能通过这种方式融资,二是股权转移的风险较大,市场上一旦出现野心家或者机构大肆收集筹码,可能会导致创业者失去公司控制权。三是覆盖面窄,上市的难度比较大,造成科技创业通过证券市场融资十分困难,我国科创板成立一年至今也才151家企业上市,覆盖面相当窄。
四、互联网金融创新下科技创业融资模式创新的建议
(一)政府要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政府一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来降低科技创业融资专业机构的成本,促进专业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全面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解决科技创业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二要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构建互联网金融运行的体制机制。通过制度机制来引导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畅通互联网金融融资的渠道,提高投资者投资科技创业企业的信息,为科技创业企业融资带来增量资金;同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监管,规范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发展和资金使用,既要增加科技创业企业融资的渠道和资金量,也要避免给投资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三要完善知识产权制度,通过实现知识产权质押、发明专利质押、科学技术质押等制度的建设,增加科技创业企业融资的质押物,从而促进科技创业融资的发展。
(二)企业要完善會计财务制度,注重企业实力的提升
当前社会是信用社会,没有信用寸步难行,企业要在生产和发展中要注重企业信用的积累。一是建立和完善会计财务制度,通过正规的会计和财物制度加强企业管理,同时可以将企业的运营情况录入大数据中,从而提高科技创业企业在互联网金融机构中的信用。二是要规范企业管理,坚持合法规范经营,维护好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关系、企业和员工的关系等,维护企业和创业者的良好信誉。三要积极提高企业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自身生产和服务能力,通过企业实力的提升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收益。
(三)提高金融机构数量和质量,更好服务科技创新融资
金融机构是互联网金融创新下科技创业融资的关键一环。一是国家要出台相关的鼓励乃至补贴措施,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为科技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从而提升科技创业融资专业机构的数量。二是金融机构要注重自身发展,要合理利用社会信用体系,将社会信用体系与贷款资质测评挂钩,合理规避风险,保证自身发展。三是金融机构要积极研发新的信贷产品,通过贷款金额、贷款时长、还款方式等方面的创新,开发出更加高效、便捷、安全的贷款产品,以高质量服务为科技创业融资。
参考文献:
[1]周欣.互联网金融下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研究[J].金融经济,2019(4):46-48.
[2]詹亮,王谊.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4):110-111.
[3]吴益君.互联网金融下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创新[J].商业经济,2018(1):96-98.
[4]马毅.互联网金融发展下的知识产权融资创新[J].经济体制改革,2018(3):132-137.
作者简介:徐采霞(1998—),女,汉族,重庆涪陵人,职称或学位:本科生,主要从事会计研究。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科技创业企业;融资模式
一、科技创业融资的现状、问题
(一)科技创业企业本身存在的问题
科技创业企业在融资上有天然的劣势,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科技创业企业本身资产规模小,不具备充足的抵押物,科技创业企业尤其是互联网科技创业企业,本身不会购置大型设备,不需要大面积的厂房和大量的原材料和库存产品,同时我国产权抵押相关的制度并不完备,导致企业的产权也难以实现其抵押品的作用,综合起来,导致科技创业企业不具备充足的抵押物。二是财務管理不规范,企业信用等级低。企业初创,尤其是小微企业,难以承受正规财务管理的高额成本,代记账、代报税、两本账、零申报等财务管理乱象大量存在,造成企业信用低,难以满足银行贷款的资质要求。三是风险承受能力差,科技创业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小,难以承受各种系统性风险,如今年的疫情造成的停工停产,一旦遭遇这种“灰天鹅”事件,往往出现大面积的倒逼破产等情况,这也是科技创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所在。
(二)科技创业企业融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少
目前,科技创业融资除了企业本身的问题之外,还存在不少外部原因。一是相关专业机构少,虽然国家大力扶持科技创业企业,鼓励国有股份制银行推出各种小微企业贷等措施,但是为科技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专业机构仍然太少。缺乏专业机构为科技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是科技创业融资难的客观原因之一。二是资质要求高。各大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天使投资等对于企业的资质要求高,银行更乐于将贷款以相对低的利率发放给具备更高资质的企业、具备稳定收入的个人、地方政府部门等,而不是提供给风险更大科技融资企业;各类天使投资瞄准的都是已然显露出未来前景的公司,而不是科技创业企业。这也科技创业融资难的客观原因之一。三是融资渠道窄。即使在互联网金融创新的背景下,科技创业融资的渠道仍然很窄。稍具规模的科技创业企业还好,能够获得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天使投资等的青睐,融资相对简单。科技创业小微企业不具备较高的资质,难以满足商业银行等发放贷款的要求,剩下的门路只有信用贷款、民间资本借贷等,融资渠道很窄。四是融资成本高。前文已经提到,科技创业企业抗风险能力差,也就意味着为科技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风险更大,导致科技创业企业融资成本高。科技创业融资成本高的另一个原因在于其融资的渠道窄,要获得足额的融资往往需要付出更多的资金、技术、股份等代价。
二、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新的融资模式分析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创新科技创业的融资模式,为科技创业融资带来的新的活力。一是P2P融资模式。P2P是“PERSON TO PERSON”简称,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指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将有小额投资需求的投资人的钱汇集起来,发放给借款人,从而实现融资的民间借贷模式。这一模式近些年来发展迅猛,极大地拓宽了科技创业融资的渠道,提高了科技创业融资的资金量,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科技创业企业的资金需求。二是众筹,相对于P2P,众筹是一种更加直接的融资模式,通过众筹平台,借款人直接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众筹,由投资人来决定是否给予借款项目以投资,借款人以产品、服务、股权、债券、利息等作为回报的融资模式,也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一大成果。三是小额信用贷款,这是一种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的融资模式,通过大数据获得企业的信用数据,据此对各种科技创业企业进行评级并授予对应的信用额度。这种贷款往往有大型网络公司提供,阿里巴巴的网商银行、腾讯公司的微商银行等都提供这种贷款。四是证券市场,是指通过企业上市,在证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的模式,通过证券市场融资是较大规模的科技创业公司才能实现的融资模式。国家对科创企业的大力扶持,尤其是科创板上市等一系列金融举措,极大地促进了科创企业的发展。
三、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的科技创业融资模式分析
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的科技创业企业的融资模式多种多样,也各有优劣。
(一)P2P融资模式的优劣
P2P融资模式通过第三方平台汇集社会闲散资金,投资到科技创新企业中去,有力地促进了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其优点在于融资渠道宽广,贷款方式多样,资金容量大,通过发展P2P融资模式能够为科技创业融资解决专业机构少、融资渠道窄、融资资金量少等问题。但是这两年来,在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冠疫情的双重影响下,P2P平台大规模倒闭,也说明了存在的不足,一是资金使用监管难,P2P平台的资金是否发放到科技创业企业或者其他借款人手中很难进行监管;二是旁氏骗局盛行,通过高利许诺骗取更多人入资的P2P平台频频暴雷,说明对于P2P平台的管理体制机制并不完善;三是P2P平台对借款人的资质审查过于简单,造成贷款回收困难,也是其倒闭的原因之一。
(二)众筹融资模式的优劣
众筹融资模式与P2P融资模式的筹款方式相同,因此也具有融资渠道广、融资资金多、贷款方式多样等优点,同时,众筹融资模式还具备回报方式多样性的特点,众筹企业借款后可以以产品、服务、债权甚至股权等多种方式作为回报返还给投资人,这一点对于科技创业企业的帮助尤其大,不仅解决了资金问题,同时还能帮助解决销售问题。其缺点是需要单个用户对企业借款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解和判断,这些个体往往看到的个人马上可以收到的利益,这种功利性的判断可能会导致科技创新企业急功近利,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小额信用贷款的优劣 由于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来进行贷款发放和使用监管,小额信用贷款具备贷款发放程序简单、融资速度快、资金使用监管方便、资金周转灵活等优势。其缺点是,一是额度有限,小额信用贷款的额度对于每个信用等级的企业都有其上限,而这个上限往往无法满足科技创业企业的融资需求。二是具有垄断性质,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需要有大型企业的支撑,而大型企业如阿里巴巴、腾讯等提供的信用贷款处于监管需求,往往附带有使用他们的平台或者服务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质。三是覆盖面较窄,小额信用贷款的借款人必须要在提供小额信用贷款的公司有相关的信用记录,这必然带来的是小额信用贷款的覆盖面相对较窄的结果。
(四)证券市场融资模式的优劣
证券市场融资是科技创新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的融资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融资量大、资金稳定、可以满足随着企业发展增加的融资需求。这一融资模式的缺点主要在于以下三点:一是对于企业的要求的更高,需要企业形成一定规模之后才有可能通过这种方式融资,二是股权转移的风险较大,市场上一旦出现野心家或者机构大肆收集筹码,可能会导致创业者失去公司控制权。三是覆盖面窄,上市的难度比较大,造成科技创业通过证券市场融资十分困难,我国科创板成立一年至今也才151家企业上市,覆盖面相当窄。
四、互联网金融创新下科技创业融资模式创新的建议
(一)政府要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政府一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来降低科技创业融资专业机构的成本,促进专业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全面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解决科技创业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二要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构建互联网金融运行的体制机制。通过制度机制来引导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畅通互联网金融融资的渠道,提高投资者投资科技创业企业的信息,为科技创业企业融资带来增量资金;同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监管,规范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发展和资金使用,既要增加科技创业企业融资的渠道和资金量,也要避免给投资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三要完善知识产权制度,通过实现知识产权质押、发明专利质押、科学技术质押等制度的建设,增加科技创业企业融资的质押物,从而促进科技创业融资的发展。
(二)企业要完善會计财务制度,注重企业实力的提升
当前社会是信用社会,没有信用寸步难行,企业要在生产和发展中要注重企业信用的积累。一是建立和完善会计财务制度,通过正规的会计和财物制度加强企业管理,同时可以将企业的运营情况录入大数据中,从而提高科技创业企业在互联网金融机构中的信用。二是要规范企业管理,坚持合法规范经营,维护好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关系、企业和员工的关系等,维护企业和创业者的良好信誉。三要积极提高企业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自身生产和服务能力,通过企业实力的提升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收益。
(三)提高金融机构数量和质量,更好服务科技创新融资
金融机构是互联网金融创新下科技创业融资的关键一环。一是国家要出台相关的鼓励乃至补贴措施,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为科技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从而提升科技创业融资专业机构的数量。二是金融机构要注重自身发展,要合理利用社会信用体系,将社会信用体系与贷款资质测评挂钩,合理规避风险,保证自身发展。三是金融机构要积极研发新的信贷产品,通过贷款金额、贷款时长、还款方式等方面的创新,开发出更加高效、便捷、安全的贷款产品,以高质量服务为科技创业融资。
参考文献:
[1]周欣.互联网金融下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研究[J].金融经济,2019(4):46-48.
[2]詹亮,王谊.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4):110-111.
[3]吴益君.互联网金融下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创新[J].商业经济,2018(1):96-98.
[4]马毅.互联网金融发展下的知识产权融资创新[J].经济体制改革,2018(3):132-137.
作者简介:徐采霞(1998—),女,汉族,重庆涪陵人,职称或学位:本科生,主要从事会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