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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 ,历史认识论的核心内容是 ,历史研究的主体除了学识水平、分析能力以外 ,还必须具有对于研究对象的敬意 ,即尊重历史 ,对于历史有充分的理解。就中国古史的认识而言 ,孟子所述舜之两事 ,表面看来 ,这是舜的“腐败”行为 ,而实际上却是舜的合乎情理的举措 ,不可以“腐败”视之。我们假若尊重历史实际 ,将这两个事例放在舜所处的时代背景中来认识 ,则应当完全肯定这是舜的美德而非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