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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犯罪人由于认知能力降低、身体状况差导致其责任能力降低,需要在刑罚裁量时予以从宽。但是通过对老年犯罪人量刑规定的梳理发现,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都存在其不合理之处。首先是法定的从宽年龄设定过高,其次是酌定从宽规定不明确,酌定从宽的量刑情节适用难,造成立法规定和司法规定在刑罚裁量应用过程中的双向从严。需要考察年龄与责任能力的关系、结合我国实际状况对刑罚裁量的制度进行合理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