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的刑法立法完善建议

来源 :法制博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icf198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网络谣言犯罪是伴随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犯罪,较之传统谣言,其造成的危害更加严重.当前我国的刑事立法对网络谣言的规制存在不足,迫切需要完善.本文首先结合网络谣言的基础概念和特点,分析其在刑法层面的概念;其次阐述当前刑法立法中规制网络谣言犯罪的主要罪名;最后探讨了我国《刑法》、相关司法解释、《刑法修正案(九)》对我国网络谣言犯罪规制的不足,并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完善我国刑法中现有网络谣言罪名,二是完善刑事处罚措施,三是增强刑法规范中入罪标准的明确性.
其他文献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实力、军事实力、政治地位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制造业、医疗行业、餐饮、建筑等各行各业都在这些年里取得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和进步.在这个经济、文化、科学技术都在飞快发展的时代,各行各业都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新的变革,而各式各样的罪犯也是层出不穷,本文重点分析的骗取贷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当中的一项罪名,笔者在此对骗取贷款罪立法意义和构成进行分析,对司法实践当中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与普通贷款的界限等内容进行探讨,以期能够对该罪名的认定和适用有所贡献.
民商法与日常生活存在密切联系,民商法所规定的连带责任制度,在补偿受害人方面的作用有目共睹.文章以连带责任制度为研究对象,介绍了什么是民商法,说明了连带责任的定义与内涵,最后结合相关制度应用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可使制度作用得到最大化发挥的优化策略.
随着电信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给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逐渐成为诈骗的工具.因利用电信网络平台进行诈骗具有低成本、收益高的特征,导致近年来电信网络平台诈骗犯罪案件居高不下,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面对层出不穷的电信网络平台诈骗犯罪,需要公安、检察机关不断更新理念、创新打法,遏制电信网络平台诈骗犯罪案件的蔓延.
山西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建设法治山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机构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绩.但仍然存在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存在地区差异;政府主导和部门协同的体制尚未形成;资源供给渠道单一,社会筹措机制短缺;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与法律建设滞后.建议协调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关系、平衡供给与需求的关系、兼顾普惠平等与重点推进的关系、统筹地方立法与人才培养的关系,以完善山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独立董事制度自引入我国《公司法》,已取得了显著成果.但该制度属于“舶来品”,在独立董事制度实施中存在诸多问题,如选任程序规定上存在缺陷、薪酬制度缺乏规定、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勤勉义务界限不明晰等问题;我国公司治理模式是双轨制,须明确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的关系.
消费外部性可分为正负两方面来研究,其对社会经济及人们的生存环境有着较大的影响,需要借助经济法规制来对其影响性进行调节,以控制市场溢价、预防消费者权益损害.本文就消费外部性问题研究对应经济法规制作用,以供借鉴.
刑事案件的发生具有多样性特点,以致现阶段的《刑事诉讼法》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受害人的很多权利受到制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会困难重重.因此,如何保护受害人的权利以及制定相关政策至关重要.
110接处警检查属于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的基本内容以及对象,是通过专项检查以及日常的接处警检查基本构成的具有一定突击性、独立性以及高效性的飞行检查基础模式.在实际接处警检查时一般都会通过模拟警情、回访报警人以及视频(对讲机)点名检查这三种基本形式针对基层派出所的民警接处警相关工作质量以及效率进行考核.
企业合规的推行,需要行政和刑事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激励.而对于刑事处罚减免的激励,无疑是推动企业自发构建合规体系、推行合规治理的关键.刑事合规的推行,是我国司法协商法治理念的再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单位犯罪的主体评价不足、合规考察适用范围窄等,使得合规激励存在明显的短板.为了实现合规激励效能最大化,应当重构单位犯罪定罪量刑制度、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职能互补机制、健全律师合规业务发展.
针对不同类型的刑民交叉案件,尽管我国相关的法律文件都对其审理程序和审理方式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过程中还是会存在一定的漏洞.本文通过简要分析刑民交叉案件的现行立法规定,重点阐述了几点刑民交叉案件处理机制中的冲突解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