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如何提高上市公司法人治理问题上,许多研究进入一种误区,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仍然处在转型时期,是法人治理的初级阶段,在股东利益存在明显冲突的情况下,很难涉及西方公司理论中的委托代理问题;在国有股权虚位的情况下,也谈不到企业的外部竞争环境问题.作为外生的企业制度,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必须是强制性的,但需要考虑企业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才能形成有效的均衡机制.文章总结了转型时期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特点,并就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提出了政策上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