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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传统法观念作为中国传统法文化的一部分,在不同形式,不同形式上影响着中国现代行政法的建设,传统行政法观念给我们留下很多宝贵的遗产,很多都是我们应该借鉴的。中国古代的若干制度和措施都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这些优秀的民族传统法文化对发展完善我国的参与式民主制度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是完善我国民主制度结构的必然选择。本文主要论述中国传统法观念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的影响。
关键词:中国传统法观念;行政法;体制改革
一、中国传统法观念对法律制度及其法律文化的影响
中国是一个具有源远流长历史的文明古国,在历史的进程中形成了独特的传统文化有着特有的传统观念,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中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五千年法律文化的历史沉淀,这也是其他国家所没有的,这对我们当代的法治建设有着深远的影响,我们应如何发扬其巨大的积极作用和积极的影响,如何克服其固有的消极方面的影响,这将对我们现在的法治建设产生巨大的推动力。中国传统的文化,观念的特点包括:一是礼法结合,伦理为本。礼与法的相互渗透与结合,这成为其最本质的特征。二是德主刑辅,教化为先,这是儒家大师治国平天下的方略。传统法律文化,观念对法治建设的消极影响:第一、受传统“人治”观念的影响,法律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第二、“权即法”观念的影响,“法律至上的观念难以形成。第三、受“权即法”观念的影响,公民的畏惧法的心理难以消除,自觉守法难以形成。第四、受传统“等级特权”观念的影响,现代“平等”“公平”“权利本位”难以实现等。传统法律文化,观念对法治建设的积极影响:第一、“立法互补,综合为治”的法律观念对以伦理道德辅助依法治国的现实具有重要意义。第二、“重义轻利”的法律观在现代法治实现中也有积极的作用。“天人合一”的传统观念蕴含着人与自然应保持和谐的要求。第四、重调节的“无诉讼”法律价值观有利于中国特色的调解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
二、行政执法理念变革中中国传统法观念的作用
行政主体与执法对象的矛盾是固有的,究其原因则在于传统行政执法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随着社会执法环境的不断变化,行政执法的服务性质逐渐加强,但矛盾冲突仍屡见不鲜,各种负面新闻屡现报端,这不禁引起了人们对行政执法方式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和反思。本文通过对2014年4月21日《城管临时工打伤路人被围殴事件还原:脚踢市民至喷血》(中国经营网);5月15日《城管围殴老人》(新浪网);5月21日《海口女店主称遭城管掌掴城管视频为己正名》(法治中国);5月21日《女城管执法时遭占道菜贩夫妻轮番殴打半小时》(人民网);《南昌县城管局市政所速补井盖》(新民网)等五篇关于行政执法的新闻报道的分析,发现其中除了《海口女店主称遭城管掌掴城管视频为己正名》一篇中报道了行政执法人员的声音,其他几篇全部以执法对象(受害人)及围观群众的声音为主,因此,当遇到行政执法冲突时,公众媒体大多会站在弱势一方,这样就天然地扩大了行政执法主体的负面形象。因此,行政执法主体应加强对新媒体的应用,通过建立官方微博、官方QQ群等方式,向外界及时解释和表明自己的立场和观点,还原事实真相,避免使社会上关于冲突事件的报道产生一面倒的现象。这也是儒家的礼治与仁治学说,有利于我国的法治建设。
傳统意义上行政执法的主体是指行政机关,而目前来看这仍是我国的主流,行政执法往往包括很多种类,有时需要不同部门联合执法,这就需要各部门在良好沟通的基础上,对事件做出及时反映。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有些社会问题往往涉及到不同层面的社会关系,需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解决,因此,不同行政部门的联合执法就会变得越来越频繁。网络便为这种联合执法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使得各部门之间沟通更加便利,可以共享同样的资源,为我国行政执法水平提高和完善创造更加有利条件。
三、中国传统行政文化对行政决策的影响
行政管理活动的核心就是行政决策,行政决策的主题是人,中国传统行政文化对人的影响不言而喻。中国传统行政文化历史悠久,有着博大精深的内容,蕴含着天人合一的观念,儒,道,法三家对行政方面的影响最深,分别总结为发家的法治思想,儒家的礼治与仁治学说,道家的无为而治主张。这三家的行政学说对现阶段的中国行政管理有着极大地影响。
四、结束语
中国传统法观念推动行政执法活动越来越多地受到社会的影响,并不断变革着行政执法的性质和内涵,使其被烙上了我国当今社会主导思潮的烙印,从而更好地发挥社会职能。通过对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下列结论:第一、中国传统行政文化对于推动了行政执法的变革有巨大影响。第二、中国传统法观念有利于推动行政执法的形象。第三、中国传统法观念对维护行政执法机关形象的作用。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完全可以体会到中国传统法观念作为中国传统法文化的一部分,在不同形式,不同形式上影响着中国现代行政法的建设,传统行政法观念给我们留下很多宝贵的遗产,很多都是我们应该借鉴的,同时也是完善我国民主制度结构的内在推动力。
参考文献:
[1]秦强.中国法律文化研究[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肖金明,马明生.关于行政执法方式及规则的思考[J].中国行政管理,2002.
[3]韩豫宛.行政执法主体权限冲突的解决[J].行政法学研究,1997.
[4]何琴华.法的制度研究[J].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作者简介:
杨越明(1989~),辽宁沈阳市人,辽宁大学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关键词:中国传统法观念;行政法;体制改革
一、中国传统法观念对法律制度及其法律文化的影响
中国是一个具有源远流长历史的文明古国,在历史的进程中形成了独特的传统文化有着特有的传统观念,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中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五千年法律文化的历史沉淀,这也是其他国家所没有的,这对我们当代的法治建设有着深远的影响,我们应如何发扬其巨大的积极作用和积极的影响,如何克服其固有的消极方面的影响,这将对我们现在的法治建设产生巨大的推动力。中国传统的文化,观念的特点包括:一是礼法结合,伦理为本。礼与法的相互渗透与结合,这成为其最本质的特征。二是德主刑辅,教化为先,这是儒家大师治国平天下的方略。传统法律文化,观念对法治建设的消极影响:第一、受传统“人治”观念的影响,法律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第二、“权即法”观念的影响,“法律至上的观念难以形成。第三、受“权即法”观念的影响,公民的畏惧法的心理难以消除,自觉守法难以形成。第四、受传统“等级特权”观念的影响,现代“平等”“公平”“权利本位”难以实现等。传统法律文化,观念对法治建设的积极影响:第一、“立法互补,综合为治”的法律观念对以伦理道德辅助依法治国的现实具有重要意义。第二、“重义轻利”的法律观在现代法治实现中也有积极的作用。“天人合一”的传统观念蕴含着人与自然应保持和谐的要求。第四、重调节的“无诉讼”法律价值观有利于中国特色的调解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
二、行政执法理念变革中中国传统法观念的作用
行政主体与执法对象的矛盾是固有的,究其原因则在于传统行政执法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随着社会执法环境的不断变化,行政执法的服务性质逐渐加强,但矛盾冲突仍屡见不鲜,各种负面新闻屡现报端,这不禁引起了人们对行政执法方式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和反思。本文通过对2014年4月21日《城管临时工打伤路人被围殴事件还原:脚踢市民至喷血》(中国经营网);5月15日《城管围殴老人》(新浪网);5月21日《海口女店主称遭城管掌掴城管视频为己正名》(法治中国);5月21日《女城管执法时遭占道菜贩夫妻轮番殴打半小时》(人民网);《南昌县城管局市政所速补井盖》(新民网)等五篇关于行政执法的新闻报道的分析,发现其中除了《海口女店主称遭城管掌掴城管视频为己正名》一篇中报道了行政执法人员的声音,其他几篇全部以执法对象(受害人)及围观群众的声音为主,因此,当遇到行政执法冲突时,公众媒体大多会站在弱势一方,这样就天然地扩大了行政执法主体的负面形象。因此,行政执法主体应加强对新媒体的应用,通过建立官方微博、官方QQ群等方式,向外界及时解释和表明自己的立场和观点,还原事实真相,避免使社会上关于冲突事件的报道产生一面倒的现象。这也是儒家的礼治与仁治学说,有利于我国的法治建设。
傳统意义上行政执法的主体是指行政机关,而目前来看这仍是我国的主流,行政执法往往包括很多种类,有时需要不同部门联合执法,这就需要各部门在良好沟通的基础上,对事件做出及时反映。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有些社会问题往往涉及到不同层面的社会关系,需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解决,因此,不同行政部门的联合执法就会变得越来越频繁。网络便为这种联合执法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使得各部门之间沟通更加便利,可以共享同样的资源,为我国行政执法水平提高和完善创造更加有利条件。
三、中国传统行政文化对行政决策的影响
行政管理活动的核心就是行政决策,行政决策的主题是人,中国传统行政文化对人的影响不言而喻。中国传统行政文化历史悠久,有着博大精深的内容,蕴含着天人合一的观念,儒,道,法三家对行政方面的影响最深,分别总结为发家的法治思想,儒家的礼治与仁治学说,道家的无为而治主张。这三家的行政学说对现阶段的中国行政管理有着极大地影响。
四、结束语
中国传统法观念推动行政执法活动越来越多地受到社会的影响,并不断变革着行政执法的性质和内涵,使其被烙上了我国当今社会主导思潮的烙印,从而更好地发挥社会职能。通过对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下列结论:第一、中国传统行政文化对于推动了行政执法的变革有巨大影响。第二、中国传统法观念有利于推动行政执法的形象。第三、中国传统法观念对维护行政执法机关形象的作用。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完全可以体会到中国传统法观念作为中国传统法文化的一部分,在不同形式,不同形式上影响着中国现代行政法的建设,传统行政法观念给我们留下很多宝贵的遗产,很多都是我们应该借鉴的,同时也是完善我国民主制度结构的内在推动力。
参考文献:
[1]秦强.中国法律文化研究[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肖金明,马明生.关于行政执法方式及规则的思考[J].中国行政管理,2002.
[3]韩豫宛.行政执法主体权限冲突的解决[J].行政法学研究,1997.
[4]何琴华.法的制度研究[J].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作者简介:
杨越明(1989~),辽宁沈阳市人,辽宁大学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