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岂容任意涂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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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双月刊《钟山》2008年第3期刊登了南京大学教授王彬彬写的《瞿秋白的不得不走、不得不留与不得不死》一文(以下简称《瞿》文)。这篇从标题到内容都不同于一般传记文学的长文,把本来明明白白的中共党史上的一些恩怨是非搅得一塌糊涂,着实离奇古怪。这就不能不让人细细品味并澄清之。
  
  一、瞿秋白是“不得不走”吗?
  
  《瞿》文把1934年1月上旬,瞿秋白奉命离开上海,前往中央苏区首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所在地瑞金,称作瞿秋白的“不得不走”。因为这“并不意味着(瞿秋白)在上海已难以存身,更不意味着‘苏区’的工作需要瞿秋白”。况且他本人“极其不愿意离开上海”,只是碍于博古中央的命令,不得已服从罢了。然而,事实正与《瞿》文相反。
  其一,瞿秋白在上海的那几年(1930年8月至1934年1月),正是国民党反动当局加重对中共白区地下组织的摧残破坏日甚一日之时。期间,在上海的中共中央、共青团中央等机关迭遭破坏,许多党团、工会和其他群众团体的领导人及工作人员被捕、被关、被杀。1931年9月,国民党南京政府发出通缉令,悬赏两万元缉拿瞿秋白、周恩来,悬赏一万元缉拿王明、罗登贤、沈泽民、洛甫、博古。这使得瞿秋白在上海的处境极其险恶。即便偶尔上街也得“戴着鸭舌帽,帽檐低压着眉梢,坐着洋车,疾驰而过”;遇见友人,也只是“彼此望了一下,连招呼也不打”。①他罹患严重的肺病,常常吐血,却连晒晒太阳也成了奢望。中共临时中央既然在上海无法立足,而于1933年1月从上海迁至瑞金;那末,其后调瞿秋白去瑞金,就可以视为对他的一种保护,而不是所谓“迫害”。
  其二,瞿秋白奉调瑞金的经过,表明他离开上海去苏区,完全是革命工作的需要。1933年年末,时任中共中央局常委、中央宣传部部长、中央党报编辑委员会书记、中央分管政府工作的张闻天,“同党校校务长冯雪峰(按:冯因准备参加中共六届五中全会,而比瞿秋白早一个来月从上海到了瑞金)商定并得到博古同意请瞿秋白来中央苏区担任中央政府教育部长,最后由冯雪峰发电报至上海通知瞿秋白,瞿秋白接电报后于1934年1月7日离开上海,2月5日抵瑞金到任”。②
  行文至此,有必要把其时的相关背景作个介绍。早在1931年11月于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瞿秋白就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并被任命为中央人民委员会教育人民委员(即教育部长)。因他远在上海,不能到职视事,遂由教育部副部长徐特立代理部长。1934年1月22日在瑞金开幕的第二次全苏大会,又在瞿秋白未及与会的情况下,继续选举(任命)他担任了上述两个职务。这期间,张闻天有感于由于党内存在着一种机会主义的思想(一切应该服从革命战争,文化教育工作应该取消),“造成了苏区内文化教育工作特别的落后,甚至使苏维埃中央政府的教育部变成了无人顾问的机关”;以致于“有系统的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文化教育工作,我们还没有开始”,“一直到现在我们的教育部还没有定出一个苏维埃教育的学制出来,依照这个学制来有系统的进行我们的教育工作”。③他希望素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修养、文化涵养及领导才干的瞿秋白,能亲到瑞金就职视事,以迅速改变苏区文化教育工作的落后局面。因而,他详细听取了与瞿秋白和鲁迅都有密切联系且相互了解的冯雪峰的情况介绍,并征求冯的意见和博古的同意后,作出了上述完全从工作需要出发的决定。这说明中共中央(《瞿》文谓之“博古中央”)调瞿秋白去苏区,完全是出以公心。
  瞿秋白听到中央调动的电报通知后的第一反应,以及他在去瑞金途中写给妻子的信,则从另一个侧面表明:瞿秋白绝非“极其不愿意离开上海”,相反的,倒是巴不得早就去那向往已久的苏区。
  作为瞿秋白深爱的妻子和革命伴侣,当年的现场目击者,杨之华用十分肯定的语气告诉我们:瞿秋白听了中央电报的传达后,“毫不迟疑地回答:‘想去很久了。’”④瞿秋白离沪后半个月,杨之华收到瞿秋白托人带给她的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我将到我们的老家,很快会看到亲兄弟,那是一个不可想象的天堂!快来!”⑤这里的“老家”、“天堂”,显然都是指瞿秋白即将到达的中央苏区。寥寥数语,瞿秋白对离沪赴赣的欣喜、急切之情溢于言表。
  事实上,瞿秋白进入中央苏区后,不但担负起了中央执委会委员和教育部长的重任,而且兼任了艺术局负责人,国立沈泽民大学校长,以及临时中央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主笔。他不单在中央苏区的教育、艺术、新闻出版、群众文化等方面有大量卓有成效的建树,尤其是教育法规和体制的建设方面成绩斐然。用时任教育部秘书庄东晓的话来说,瞿秋白为苏维埃新中国的文化教育事业,奠定了一个崭新的宏伟蓝图;而且还经常应邀到红军大学讲授《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等政治理论课程,在党报党刊上发表时评和政论。瞿秋白以高涨的革命热情做着这一切的时候,内心是十分愉快的,也因此赢得了广泛的尊敬和赞扬。
  然而,《瞿》文说瞿秋白离开上海去苏区,就是“不得不走”,就是受到博古中央、博古们挟嫌报复和无尽迫害的结果。为此,搜罗了一大堆“根据”。
  一是所谓王明、博古们为争夺中共领导权而视瞿秋白为头号敌人,必欲扳倒。毋庸讳言,前者在错误批判瞿秋白,致使他离开中共领导岗位这件事上,的确起了不好或很坏的作用。但在共产国际执意要撤换不能忠实于国际路线、贯彻国际意图,却同情以至支持敢于和国际叫板的李立三的“调和路线头子”瞿秋白的既定方针下,即使没有王明、博古掺和,瞿秋白也难免被撤职。
  二是所谓博古中央利用“《斗争》事件”在全党发动批瞿的同时,做出令瞿离沪赴赣的决定。所谓“《斗争》事件”,是指1933年夏秋之际,瞿秋白在中共江苏省委编的油印刊物《斗争》上,用“狄康”或“康”的笔名,连续发表了《国民党棉麦大借款的目的》等约20篇时评杂文。同年9月22日,中共中央上海局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出《中央关于狄康(瞿秋白)同志的错误的决定》,对瞿秋白展开批判。《瞿》文在论述这一问题时犯了两个错误。其一,《瞿》文把江苏省委编的《斗争》混同于中共苏区中央局(中共中央局)机关报的《斗争》,而后者是中共临时中央迁至瑞金后,才于1933年2月4日在瑞金创刊的。其二、上述批瞿的决定是中共中央上海局发出的,事先无须经博古签发。《瞿》文却把“9·22”决定的炮制、发布者误判为博古中央。
  《瞿》文认为博古中央、博古们“非要把瞿秋白弄到瑞金不可”的原因,一是便于监管,不让他“乱说乱动”,继续发挥其影响;二是不让他在上海安心养病,而使他在苏区“身体一天天恶化”,直至“肉体消灭”;三是不愿看到瞿秋白离开政治舞台后“似乎生活得比以前更好”。这只能是无端猜疑。
  
  二、瞿秋白是“不得不留”吗?
  
  1934年10月,中共中央、中革军委率领红一方面军主力及党、政、军、群中枢机关等八万余人撤离中央苏区,进行战略突围,即长征。瞿秋白未与突围,被留在中央苏区坚持群众游击战争。此事又被《瞿》文说成是博古趁机要“把瞿秋白扔掉”,以达到其“根本解决”、即“从肉体上慢慢消灭他”的目的。于是“瞿秋白就不得不留下来了”。然而事实究竟如何呢?
  长征前夕,中央苏区缩小到只剩瑞金、兴国、宁都、石城、会昌、于都、长汀等几个基本县,土地面积约一万平方公里。中共中央据此对红军主力退出中央苏区后的斗争,作了周密部署:以上述基本县为核心区开展群众游击战争,一方面通过群众游击战争逐步恢复昔日格局,配合出击的红军主力打回老家,重整赤色河山;一方面以群众游击战争拖住敌人,掩护红军主力的战略突围。这样,就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仍保存了一套架子,并因此留下了一批干部和红军。在中央一级,成立了以项英为首的中共中央分局和中央军区,以陈毅为首的中央政府办事处,作为留守及开展群众游击战争的最高领导、指挥机关。瞿秋白被安排担任中央分局委员兼分局宣传部长。毛泽东事后曾对中央的上述部署评价道:“红军留下了它的一些最有才能的指挥员:陈毅、粟裕、谭震林、项英、方志敏、刘晓、邓子恢、瞿秋白、何叔衡和张鼎丞。”“很多这样的共产党领导人都是自愿留下准备牺牲自己的,共产党人现在用各种方式纪念他们的英雄品质。”“他们所进行的后卫战,使得红军主力在国民党能够调动足够的军队在行军道上包围和消灭他们以前,就已经走得很远了。甚至到1937年,江西、福建和贵州有一些地区还在红军所留下的这些部队手中”。⑥朱德也说过:“我们留下许多最能干的军事、政治和群众领导人。”“司法委员何叔衡和前任党书记、当时任教育委员的瞿秋白都留下未走。”⑦
  上述史实说明:第一,当时高级干部的“去”和“留”,都是革命斗争的需要、党的需要,不存在谁刻意借机整谁、搞宗派主义的问题。事实上,当时处理高级干部去留就有条原则,叫做“六亲不认”。第二,当时中央留下一批忠诚的高级干部,领导中央苏区群众游击战争的部署是正确的。它不仅实现了中央的战略意图,保证了红军成功突围;而且稳定、争取了民心,有效地维护、扩大了党在此后的革命斗争中的群众基础。
  当时,撤离中央苏区的红军只打算转移到湘鄂西去,与贺龙、萧克他们会合,然后放下行李,再谋新图:开辟新的根据地,并相机反攻,杀回老家去。因此,八万多红军采取了一种“搬家”的方式进行转移。这当然也是博古中央对形势估计不足的表现,由此而影响到对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斗争的那些高级干部的处境和将要遇到的困难与危险估计不足。事后多年,徐特立还说过:“当时我们以为红军出来不久必仍回苏区,我和秋白同志在此永别是我意料不到的。”⑧这个想法,在当时具有普遍性。
  那末,瞿秋白留在苏区有正当理由和正常的组织程序吗?答案是肯定的。瞿秋白时任中央分局委员兼分局宣传部长、《红色中华》编委会主任。这些职务跟他此前担任的各种职务,以及一向具备的理论、宣传特长是吻合的、相称的。尤其是为严格保守红军主力突围的秘密,蒙蔽敌人、迟滞敌人的行动,中共中央除指示中央政府办事处一如既往地履行全部政府职能外,还特别要求《红色中华》照常编辑、出版、发行,并且报纸的版式、栏目、印纸、出版周期等都不变,总之一切照旧。要在整个编辑部严重缺人手,通讯员队伍不复存在,组稿和编稿、排版、校对等各个环节都困难重重的情况下,保证报纸的照常出版发行,实在非同小可。能当此重任的,自然首推瞿秋白。事实证明,瞿秋白不负党中央重托,虽艰难却出色地完成了这项任务,作出了自己特殊的贡献。直到红军主力撤离中央苏区后近一个月,国民党军队才敢放胆进入中央苏区的核心地带。这也表明中共中央和博古选择瞿秋白留下,是出以公心,也是对头的。
  瞿秋白被留下,还有他自身的原因,那就是他“身患肺病,健康极差”⑨,难以承受长途跋涉的艰难险阻、战事袭扰及医疗困难。留下他只是权宜之计,“原要潜入上海”去工作和治疗的。⑩此外,项英对瞿秋白重病卧床必须留下,感到非常惋惜。
  时任中共中央组织局主任的李维汉回忆说:“长征前,干部的去留问题,不是由组织局决定的。属于省委管的干部,由省委决定报中央;党中央机关、政府、部队、共青团、总工会等,由各单位的党团负责人和行政领导决定报中央。”“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留下一个领导机关,坚持斗争,叫中央分局。成员有项英、陈毅、瞿秋白等同志,由项英负责。关于留人问题……是由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决定的。”{11}面对吴亮平为瞿秋白留下说情,张闻天也说过,瞿秋白被留下,“这是中央局大伙决定的,他一个人说没有用”。{12}
  瞿秋白在得知他被留下时的反应,尤其是他在红军主力撤离中央苏区后,忠实而积极、以至奋不顾身地履行自己职责时的表现,更从另一个侧面否定了《瞿》文加于他的“不得不留”的说法。
  长征前夕,时任中央政府国民经济部部长的吴亮平(即吴黎平)曾请瞿秋白到家里吃饭。其时,瞿秋白已经知道自己被留下。他对吴亮平说:“你们走了,祝你们一路顺利。我们留下来的人,会努力工作的。我个人的命运,以后不知怎么样,但是可以向战友们保证,我一定要为革命奋斗到底。同志们可以相信,我虽然历史上犯过错误,但为党为革命之心,始终不渝。”{13}秋白的这番表白,无疑出自他坚强的党性和对革命终将胜利的信心,同时也应视为他对自己被留下坚持斗争的理解和自觉执行。这既有他的一贯言行实践可以作证,更有他此后的斗争业绩和风范可以说明。
  红军长征后,瞿秋白克服种种困难,夜以继日,亲力亲为,坚持《红色中华》的照常出版发行。与此同时,他还带领留下来的高尔基戏剧学校、工农剧社和红军学校的部分文艺战士,组成火星、红旗、战号三个剧团,分别在各自区域进行巡回演出和帮助群众生产、开展文化活动。当他以病弱之躯做着这一切的时候,他仍然尽量不要别人照顾,反过来却常常努力帮助别人,因而受到大家的尊敬与赞许。
  
  三、瞿秋白是“不得不死”吗?
  
  《瞿》文开宗明义破题,“瞿秋白因了这1934年的不得不走与不得不留,才有了1935年的被捕与被杀”——终于“不得不死”。这话说白了,就是瞿秋白的死,是博古中央或博古挟嫌报复、“借刀杀人”造成的。不过,《瞿》文的这段推理,由于其前提不成立,其结论也就不能成立。
  要恰如其分地理解、评价瞿秋白的死,首先用得着“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这个经典之论。共产党人既以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对劳苦大众的统治,还政还权于人民为使命,就不能不用自己的心血汗水以至生命为代价。在瞿秋白之前,就有李大钊、张太雷、向警予、蔡和森、邓中夏等党的高级干部因此英勇献身。瞿秋白也早已有为共产主义理想牺牲自己的一切的思想准备和实际行动。无论是在严酷的白色恐怖笼罩下从事党的地下工作,还是在艰苦的物质条件下做着苏维埃的各项事情,瞿秋白都忠诚如一,奋不顾身。他在突围转移途中被敌人捕获后的表现,是他的崇高理想和革命精神合乎逻辑的发展与体现。如此共产党人、革命志士的视死如归,怎么可能跟“不得不死”这样被动、消极的心态和遭际相提并论呢?
  不管《瞿》文怎样推理,瞿秋白毕竟是被蒋介石下令枪杀的。周永祥著《瞿秋白年谱新编》中“1935年6月2日”条的记述,详细表明了蒋介石要杀瞿秋白的因由:“蒋介石决定杀害瞿秋白是为迎合日本帝国主义侵华的需要。瞿秋白被囚以后,各方纷纷营救。当初,蒋介石惮于民意,不敢遽然加害。但此事被日本获悉,认为瞿秋白是主张抗日的共产党的领袖之一,其声望又高,如果不加杀害,为日后一大隐患。日本便施以‘以华制华’的毒计,要挟蒋介石杀害瞿秋白,扬言‘蒋久囚瞿某不杀,殆将为他日联共地步’。蒋介石获悉以后,极为恐惧。御用文人戴季陶,则是火上加油,他平日对瞿秋白揭露他破坏民族战线的罪恶阴谋一直怀恨在心,因而大肆叫嚷‘瞿秋白死有余罪,系狱过久,徒招友邦烦言’。于是,蒋介石便密令蒋鼎文杀害瞿秋白”。{14}
  这条记事参考了1936年6月20日出版的第37期巴黎《救国时报》上发表的、南田撰《瞿秋白先生略传》一文披露的材料,应当可信。
  读了这篇引文,瞿秋白死于何人之手,已然昭昭。对照引文,回过头来看《瞿》文那“多少有些浪漫的想法”:蒋介石如能识破共产党“借刀杀人”的奸计,“如果真有胸襟、眼光和自信,何不把瞿秋白也弄来南京老虎桥,让瞿秋白与陈独秀在狱中相见,甚至不妨让他们比邻而居,让他们去‘共同反省’。”(或者“继续他们的争吵”,或者由着瞿秋白去研究文学)——有谁会信如此荒诞不经的“何等佳话”有“如果”呢?
  博古生前似乎就预见到王教授要将“借刀杀人”这盆恶水泼在他头上,因而在《我要说明的十个问题》中曾郑重声明:“对这批人(即博文提到的项英、陈潭秋、瞿秋白、陈毅、何叔衡等——笔者注)的处理,并无存心使他们遭受牺牲。但是正确的处理是应该带出来的。”{15}事实上,当时“去”和“留”都前程难料,吉凶未卜。因而林伯渠在其诗《别梅坑》中会有“去留心绪都嫌重”的慨叹,而项英则对留下坚持斗争表现乐观,对作战略转移的红军主力表示担忧。另一方面,博古所谓“正确的处理是应该带出来的”,其实很难办。就当时形势而言,要么不设领导、指挥坚持群众游击战争的中央分局、中央政府办事处和中央军区,把原本要留下的高级干部都带出来;要么另选一批高干留下,替代他们。但是,无论照前者办,还是照后者办,都不能达到中央预设的目的,而且同样避免不了部分同志的牺牲。
  综上所述,《瞿》文的写作是很不严肃的,似乎历史不过是可以让人随意打扮的小姑娘,什么样的历史人物都可以任意玩一把,“博古中央”、“博古们”和博古被无情妖魔化;瞿秋白被明里同情,暗里贬损;就连毛泽东也被顺带揶揄了一番,说什么中央苏区本是“毛泽东的天下”,毛泽东对博古把自己挤到一边,“不会善罢甘休”;毛泽东愿意瞿秋白随军转移,是“可能在关键时刻会成为帮助自己的一种不可替代的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历史,于是成了高层领导勾心斗角、互相倾轧的闹剧,“大玩其血的游戏”;谁被党引上革命路、分配革命工作,谁就被引入歧途、“送上了黄泉路”。这是一种多么可怕的景象啊。
  历史,不可能被谁垄断与遮蔽,也绝对容不得任何人的任意涂抹和颠倒。
  
  注释:
  ①郑振铎:《回忆早年的瞿秋白》,丁景唐等编:《瞿秋白印象》,学林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18页。
  ②《张闻天年谱》上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8月版,第212页。
  ③《张闻天文集》第一卷,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8月版,第401、405页。
  ④⑤⑧杨之华:《忆秋白》,《瞿秋白印象》第92、95、99页。
  ⑥《毛泽东自述》(增订本),人民出版社1996年11月版,第82页。
  ⑦⑨⑩史沫特莱:《伟大的道路》,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4月版,第351、352页。
  {11}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4月版,第345-346页。
  {12}{13}吴黎平:《忆与秋白同志相处的日子及其他》,《瞿秋白印象》第211页。
  {14}《瞿秋白年谱新编》,学林出版社1992年8月版,第392-393页。
  {15}转引自黎辛等主编:《博古,39岁的辉煌与悲壮》,学林出版社2005年1月版,第164页。
  
  
  作者系中共江西省瑞金市委党史办公室原副主任
  ■ 责任编辑:袁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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