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司法能动主义比较研究

来源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oveyhzh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语境下的"司法能动性"抑或是"司法能动主义",来源于美国宪法学界所主张的"judicial activism"这一词汇的中文直译。作为一种典型的"西学东渐"式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动被重新解读并被视为今后司法改革的基本方向,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服务于政治统治的工具。在对中国司法能动现象予以全面的宪政考量时,从司法能动的原初面貌入手,分析中美之间司法能动的不同特质,对于中国司法能动的未来和走向具有积极的意义。
其他文献
当前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进入了新的阶段,经济体制改革深入人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目标。作为教育工作者在教育工作中既要解放思想,又要实事求是
对疾病婚的控制,不能仅仅通过将已经成立并生效的含有某种疾病因素的婚姻确定为无效而予以事后的惩罚和救济,而且应该在婚姻成立前,建立起与婚姻法规定的禁止一定疾病患者结婚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