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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轨杀人被判死刑
周剑和梁玥玲是一对分居两地的夫妻,周剑在广东打工,梁玥玲在云南老家带儿子、服侍公婆,两人虽然聚少离多,但是很恩爱,周剑经常打电话回家,与妻子诉说思念之苦。
日子就这样在两地分居的煎熬中一年又一年地过去,每次打电话听到老母亲唠叨起家中里里外外都是梁玥玲一个人在忙活时,他对妻子总有一种感激之情。
可是,周剑做梦也没想到,2008年的一天,母亲给他打来了一个晴天霹雳的电话,说梁玥玲被警察抓了,她杀死了同村的段叶林!
他火速赶回家乡,却听到了一个令他感到耻辱的传闻:妻子跟段叶林有染,并且于6月23日涉嫌在段家与段叶林苟合之后,用手掐住段的脖子,致其当场死亡。
梁玥玲已被拘押,周剑无法见到她,无法问她事实如何。年近七旬的岳母一见到他就跪在他面前泣不成声:“周剑,玥玲做了这样的事,我都没脸见你。可我死了也不会相信女儿会杀人啊!你要替她伸冤啊!”正处于极度耻辱之中的周剑咆哮着说:“她让我蒙羞,我还替她伸冤?没门!”
第二天,梁玥玲的娘家请了律师郑桥,到处奔波,试图解救梁玥玲。
见岳父母为妻子的事如此焦急,周剑那颗蒙辱躁乱的心开始平息,脑子里不禁掠过一丝疑惑:段叶林品行不端,好拈花惹草,这点村人尽知,段的妻子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三年前与他离婚的。但段叶林身强体壮,娇小柔弱的梁玥玲怎么可能掐死他呢?
就在周剑对妻子杀人之事表示怀疑时,郑桥律师来找他了。
郑律师告诉他:“梁玥玲语气肯定地一口承认了是她杀死了段叶林,并且表明不需要律师辩护。她还让我转告你,她对不起你,要求离婚。”周剑听罢心里五味杂陈。郑律师又对周剑说:“不过,凭我的经验,你妻子所述存疑。因为我和她交流时,发现她情绪低落,她可能是有什么苦衷。可是,她不配合,主动认了罪,我也没办法。”
想到妻子自己都认了罪,周剑也就让她“咎由自取”了。
2008年10月9日,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梁玥玲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虽然这段时间,周剑因妻子的丑事抬不起头来,但听到妻子被判死刑的消息时,他还是痛苦地流下了眼泪,毕竟一夜夫妻百日恩呀……
誓为妻子昭雪
梁玥玲被判死刑后,人人都笑周剑戴了绿帽子,他的亲朋好友都劝他快点跟梁玥玲离婚。
周剑想起了与梁玥玲结婚12年来的点点滴滴,心中再次冒出那个疑点:柔弱的妻子连老鼠都怕,怎么敢杀人?
周剑的母亲也来替梁玥玲向他求情:“这些年,你一直在外面打工,是玥玲一直在照顾我。妈有高血压、哮喘病,夏天不能出去晒太阳,她就把所有活全部包揽了。冬天不能沾冷水,她还烧水给我泡脚……”
母亲的话深深触动了周剑,他决定帮妻子做点什么。梁玥玲被判刑后的第3天,周剑重金聘请了律师邝庆祥,并跟着邝律师一起去监狱里见了梁玥玲。他深情地对沉默不语的梁玥玲说:“老婆,我相信你只是一时糊涂,我也相信你没杀人,我会原谅你的,我希望今后还能和你好好过日子,前提是:你现在要马上提出上诉,马上告诉我们事情的真相!”
周剑的话让梁玥玲落泪了,接着她一五一十地讲述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她有一次打麻将输了钱,跟同桌的段叶林借了200元。几天后,她到段叶林家还钱,却被段叶林甜言蜜语搂进了怀里。她因为跟丈夫分开已久,两人那段时间还拌了嘴,一时脑热,就和他发生了关系。从此,段叶林便以向她丈夫公开他们之间的关系要挟她跟他保持关系。
2008年6月23日上午,她再次接到了他的电话,她决定去跟他做最后的了断。可是段叶林不依,并要强奸她,心急之下,她顺手抓起床头一个花露水瓶打了一下他的头部,却根本不能制止他。她下意识地卡他的脖子,没多久,段突然全身软下来,眼睛翻白。她自己也不相信段叶林是她杀的,但是因为觉得对不起老公,出去后也无脸见人,她便彻底崩溃,想一死了之,干脆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那天晚上,周剑回到家后,一想起妻子过去背着自己和别的男人上床的情形,就气得直抓头发。然而,他冷静下来后,又觉得妻子的一时糊涂,也是情有可原的——他和妻子长期分居,那种煎熬,他也深有体会!妻子也是人,况且她是在被威胁的情况下出轨,难道就不值得原谅吗?
这样一想,周剑又坚定了要解救妻子的信念。
2008年10月17日,梁玥玲向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她的辩护律师邝庆祥提出:首先,一审判决证明梁玥玲杀人的直接证据,只有梁玥玲的几次口供,以及法医“因窒息死亡”的鉴定书,并无相关证据佐证。其次,事发当日从梁玥玲下体提取了经鉴定属于段叶林的精斑,以及现场有梁玥玲的头发、脚印等,这也只能证明梁玥玲到过死者住处并发生过关系。另外,现场没有明显打斗痕迹,没有证人亲眼看到杀人……
经过几番努力,2009年4月,丽江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发回原法院重审。
这让梁玥玲和周剑都看到了希望。但要证明梁玥玲没有杀人,就必须找到相关的有力证据。
2009年7月22日,他和邝律师到镇上的麻将馆以及段家的邻居家去寻访知情人,正好碰到段叶林的父母。他们当即指着周剑的鼻子骂道:“你老婆勾引我儿子,害死了我儿子,你还有脸出来!”他们又对左邻右舍说:“谁要是敢乱说话,我就要他不得好死!”
没人敢给他们提供有效证据,反而是梁玥玲的风流韵事越传越邪乎,他的“绿帽子”越戴越高,在家乡简直无地自容。但他咬牙坚持着!
三年努力换来妻子的清白
由于找不到梁玥玲没杀人的证据,2009年9月,当地法院重审后还是维持了原判。
憔悴不堪的周剑去监狱探视梁玥玲,梁玥玲突然重重地跪在地上,泪如泉涌:“你别为我东奔西跑了!我对不起你和儿子,也对不起家中的老人,你就和我离婚,让我一死了之吧!我真的不想再拖累你了!”
梁玥玲的痛苦和忏悔,让周剑更加坚定了帮助她的信念。他担心妻子又会打退堂鼓,一死了之,便每月都写信给她,在信中他总是深情而又温馨地称呼梁碉玲为“亲爱的老婆”,落款则为“你永远的老公”。
打官司需要钱。为了妻子周剑已经半年多没工作,家里的两万元积蓄已经花得一分不剩,儿子还在读书,也需要花钱。他去跟朋友借钱,朋友却不肯,都劝他另找个女人结婚,不要再帮梁玥玲了。
2009年11月,走投无路的他只好来到丽江一边打工,一边继续为妻子打官司。那段时间,他一天三顿都只吃一两个包子馒头,连5元一份的快餐都舍不得买,没两个月他就瘦了30多斤!他还向邝律师借来许多法律书籍,每天晚上自学,认真研究妻子的案情。
周剑的执著引起了一些人的同情。2010年1月的一天晚上,他接到了一个女人的匿名电话:段叶林生前患有冠心病。我曾经也被骗与他发生关系,我在他家的抽屉里看到过他的病历,好像是市人民医院的。
得到这个重要线索后,周剑和邝律师立即去了丽江市人民医院,颇费周折后竟真的查到了段叶林过去的病史资料。这意味着段叶林之死与他自身的疾病也有重要关联。
2010年7月,经过反复调查取证,邝律师又发现段家人为了儿子的名声,曾贿赂过审讯梁玥玲的警察……随着一条又一条有力证据的出现,周剑的心中越来越舒坦。
转机终于出现了!2010年12月27日,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梁玥玲在段家故意杀害段叶林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8年6月30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
听着法官宣读判决,周剑和梁玥玲都当庭掩面而泣。
2011年上半年,由于被重判后的梁玥玲一直在丽江市监狱服刑,周剑便一直留在丽江打工,每隔一段时间就去看望她,用自己的宽容和大爱感动着妻子的愧疚之心。
2011年6月30日,是梁玥玲刑满释放的日子。她忐忑不安地走出监狱大门,一抬眼,就看到了前来接自己回家的周剑,她的眼泪哗地就流了下来,脚一软,差点摔倒,周剑赶上前扶起她,柔声地说:“老婆,都过去了,我们回家吧。”梁玥玲用力点了点头,心中感慨万分,若不是老公的深情营救,自己的下半辈子估计就得在监狱里度过,错已经犯下,只能尽最大的努力去弥补。
(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文中除律师外均作了化名处理)
周剑和梁玥玲是一对分居两地的夫妻,周剑在广东打工,梁玥玲在云南老家带儿子、服侍公婆,两人虽然聚少离多,但是很恩爱,周剑经常打电话回家,与妻子诉说思念之苦。
日子就这样在两地分居的煎熬中一年又一年地过去,每次打电话听到老母亲唠叨起家中里里外外都是梁玥玲一个人在忙活时,他对妻子总有一种感激之情。
可是,周剑做梦也没想到,2008年的一天,母亲给他打来了一个晴天霹雳的电话,说梁玥玲被警察抓了,她杀死了同村的段叶林!
他火速赶回家乡,却听到了一个令他感到耻辱的传闻:妻子跟段叶林有染,并且于6月23日涉嫌在段家与段叶林苟合之后,用手掐住段的脖子,致其当场死亡。
梁玥玲已被拘押,周剑无法见到她,无法问她事实如何。年近七旬的岳母一见到他就跪在他面前泣不成声:“周剑,玥玲做了这样的事,我都没脸见你。可我死了也不会相信女儿会杀人啊!你要替她伸冤啊!”正处于极度耻辱之中的周剑咆哮着说:“她让我蒙羞,我还替她伸冤?没门!”
第二天,梁玥玲的娘家请了律师郑桥,到处奔波,试图解救梁玥玲。
见岳父母为妻子的事如此焦急,周剑那颗蒙辱躁乱的心开始平息,脑子里不禁掠过一丝疑惑:段叶林品行不端,好拈花惹草,这点村人尽知,段的妻子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三年前与他离婚的。但段叶林身强体壮,娇小柔弱的梁玥玲怎么可能掐死他呢?
就在周剑对妻子杀人之事表示怀疑时,郑桥律师来找他了。
郑律师告诉他:“梁玥玲语气肯定地一口承认了是她杀死了段叶林,并且表明不需要律师辩护。她还让我转告你,她对不起你,要求离婚。”周剑听罢心里五味杂陈。郑律师又对周剑说:“不过,凭我的经验,你妻子所述存疑。因为我和她交流时,发现她情绪低落,她可能是有什么苦衷。可是,她不配合,主动认了罪,我也没办法。”
想到妻子自己都认了罪,周剑也就让她“咎由自取”了。
2008年10月9日,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梁玥玲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虽然这段时间,周剑因妻子的丑事抬不起头来,但听到妻子被判死刑的消息时,他还是痛苦地流下了眼泪,毕竟一夜夫妻百日恩呀……
誓为妻子昭雪
梁玥玲被判死刑后,人人都笑周剑戴了绿帽子,他的亲朋好友都劝他快点跟梁玥玲离婚。
周剑想起了与梁玥玲结婚12年来的点点滴滴,心中再次冒出那个疑点:柔弱的妻子连老鼠都怕,怎么敢杀人?
周剑的母亲也来替梁玥玲向他求情:“这些年,你一直在外面打工,是玥玲一直在照顾我。妈有高血压、哮喘病,夏天不能出去晒太阳,她就把所有活全部包揽了。冬天不能沾冷水,她还烧水给我泡脚……”
母亲的话深深触动了周剑,他决定帮妻子做点什么。梁玥玲被判刑后的第3天,周剑重金聘请了律师邝庆祥,并跟着邝律师一起去监狱里见了梁玥玲。他深情地对沉默不语的梁玥玲说:“老婆,我相信你只是一时糊涂,我也相信你没杀人,我会原谅你的,我希望今后还能和你好好过日子,前提是:你现在要马上提出上诉,马上告诉我们事情的真相!”
周剑的话让梁玥玲落泪了,接着她一五一十地讲述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她有一次打麻将输了钱,跟同桌的段叶林借了200元。几天后,她到段叶林家还钱,却被段叶林甜言蜜语搂进了怀里。她因为跟丈夫分开已久,两人那段时间还拌了嘴,一时脑热,就和他发生了关系。从此,段叶林便以向她丈夫公开他们之间的关系要挟她跟他保持关系。
2008年6月23日上午,她再次接到了他的电话,她决定去跟他做最后的了断。可是段叶林不依,并要强奸她,心急之下,她顺手抓起床头一个花露水瓶打了一下他的头部,却根本不能制止他。她下意识地卡他的脖子,没多久,段突然全身软下来,眼睛翻白。她自己也不相信段叶林是她杀的,但是因为觉得对不起老公,出去后也无脸见人,她便彻底崩溃,想一死了之,干脆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那天晚上,周剑回到家后,一想起妻子过去背着自己和别的男人上床的情形,就气得直抓头发。然而,他冷静下来后,又觉得妻子的一时糊涂,也是情有可原的——他和妻子长期分居,那种煎熬,他也深有体会!妻子也是人,况且她是在被威胁的情况下出轨,难道就不值得原谅吗?
这样一想,周剑又坚定了要解救妻子的信念。
2008年10月17日,梁玥玲向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她的辩护律师邝庆祥提出:首先,一审判决证明梁玥玲杀人的直接证据,只有梁玥玲的几次口供,以及法医“因窒息死亡”的鉴定书,并无相关证据佐证。其次,事发当日从梁玥玲下体提取了经鉴定属于段叶林的精斑,以及现场有梁玥玲的头发、脚印等,这也只能证明梁玥玲到过死者住处并发生过关系。另外,现场没有明显打斗痕迹,没有证人亲眼看到杀人……
经过几番努力,2009年4月,丽江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发回原法院重审。
这让梁玥玲和周剑都看到了希望。但要证明梁玥玲没有杀人,就必须找到相关的有力证据。
2009年7月22日,他和邝律师到镇上的麻将馆以及段家的邻居家去寻访知情人,正好碰到段叶林的父母。他们当即指着周剑的鼻子骂道:“你老婆勾引我儿子,害死了我儿子,你还有脸出来!”他们又对左邻右舍说:“谁要是敢乱说话,我就要他不得好死!”
没人敢给他们提供有效证据,反而是梁玥玲的风流韵事越传越邪乎,他的“绿帽子”越戴越高,在家乡简直无地自容。但他咬牙坚持着!
三年努力换来妻子的清白
由于找不到梁玥玲没杀人的证据,2009年9月,当地法院重审后还是维持了原判。
憔悴不堪的周剑去监狱探视梁玥玲,梁玥玲突然重重地跪在地上,泪如泉涌:“你别为我东奔西跑了!我对不起你和儿子,也对不起家中的老人,你就和我离婚,让我一死了之吧!我真的不想再拖累你了!”
梁玥玲的痛苦和忏悔,让周剑更加坚定了帮助她的信念。他担心妻子又会打退堂鼓,一死了之,便每月都写信给她,在信中他总是深情而又温馨地称呼梁碉玲为“亲爱的老婆”,落款则为“你永远的老公”。
打官司需要钱。为了妻子周剑已经半年多没工作,家里的两万元积蓄已经花得一分不剩,儿子还在读书,也需要花钱。他去跟朋友借钱,朋友却不肯,都劝他另找个女人结婚,不要再帮梁玥玲了。
2009年11月,走投无路的他只好来到丽江一边打工,一边继续为妻子打官司。那段时间,他一天三顿都只吃一两个包子馒头,连5元一份的快餐都舍不得买,没两个月他就瘦了30多斤!他还向邝律师借来许多法律书籍,每天晚上自学,认真研究妻子的案情。
周剑的执著引起了一些人的同情。2010年1月的一天晚上,他接到了一个女人的匿名电话:段叶林生前患有冠心病。我曾经也被骗与他发生关系,我在他家的抽屉里看到过他的病历,好像是市人民医院的。
得到这个重要线索后,周剑和邝律师立即去了丽江市人民医院,颇费周折后竟真的查到了段叶林过去的病史资料。这意味着段叶林之死与他自身的疾病也有重要关联。
2010年7月,经过反复调查取证,邝律师又发现段家人为了儿子的名声,曾贿赂过审讯梁玥玲的警察……随着一条又一条有力证据的出现,周剑的心中越来越舒坦。
转机终于出现了!2010年12月27日,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梁玥玲在段家故意杀害段叶林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8年6月30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
听着法官宣读判决,周剑和梁玥玲都当庭掩面而泣。
2011年上半年,由于被重判后的梁玥玲一直在丽江市监狱服刑,周剑便一直留在丽江打工,每隔一段时间就去看望她,用自己的宽容和大爱感动着妻子的愧疚之心。
2011年6月30日,是梁玥玲刑满释放的日子。她忐忑不安地走出监狱大门,一抬眼,就看到了前来接自己回家的周剑,她的眼泪哗地就流了下来,脚一软,差点摔倒,周剑赶上前扶起她,柔声地说:“老婆,都过去了,我们回家吧。”梁玥玲用力点了点头,心中感慨万分,若不是老公的深情营救,自己的下半辈子估计就得在监狱里度过,错已经犯下,只能尽最大的努力去弥补。
(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文中除律师外均作了化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