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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印度的宗教大都强调"业力",主张个体努力将决定其来世。与"业力论"相始终的还有"种姓论",一种社会分工"区分"论。二者在法思维上具有强烈的张力,"业力论"具有理想主义、个体独立和平等意识,"种姓论"主张现实主义,强调团体协作和义务本位;然而二者又具有亲和力,都注重人伦秩序。由此使得古代印度的法律思想极具独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