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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依据现行法规对需要重新招标的情形进行了归纳,指出重新招标存在容易出现串标、引发投诉、拖延工期等弊端。为了力争招标一次成功,文章建议招标人应注重借助专业的咨询力量统筹安排招标计划;避免对投标人提出过高的资质要求;对标段规模缺乏吸引力的情况可考虑将不同项目的同类型任务合并发包;招标控制价的设置应为投标人留出合理的利润空间;否决投标文件的情形不宜太多且力求表述无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