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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前后,全国大部分地区完成了卫生防病体制改革,而与体制相适应的工作规范尚未建立。为此,卫生部组织全国专家拟针对改革后的疾控机构职能制定工作规范。其基本原则是起点要高,又要符合基层实际。江苏省工业发达,职业病防治基础较好,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建设研究课题组将全国地市级《职业病危害因素防制工作规范》授予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