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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易市场、客运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此类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的显著特点就是人员密集、电气负荷大,可燃装修材料多。近些年,此类场所屡屡发生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住。笔者就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公析,并结合消防监督工作的实际,对此类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及预防对策进行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