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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康(1867—1948),近代法學家、版本目録學者、藏書家,字授經(亦作授金、綬經),號誦芬室主人,江蘇武進人。光緒十六年(1890)進士,歷任刑部主事、法律館纂修、大理院候補推丞等。入民國,於北洋政府時期曾出任大理院院長、司法總長、財政總長等職。抗戰爆發後,曾在王克敏、汪精衛僞政權中擔任司法委員會委員長、最高法院院長。抗戰勝利後被捕,1948年病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