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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历来高度关注农牧区贫困问题,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各项改革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深化改革的浪潮中,海西扶贫开发工作始终以解决农牧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主要目标,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完善提高,实现了从救济式扶贫到综合开发式扶贫的根本转变,走出了一条符合海西实际的扶贫开发道路。
一、农业扶贫开发成就
海西州农业扶贫开发工作起始于1997年,主要分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两大业务,当时由原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和原州农牧局扶贫办公室分别负责管理。1998年7月,合并成立州农业扶贫开发办公室,隶属州农牧局。2001年11月机构改革,综合开发工作划归州财政局管理,单设州农业扶贫开发办公室,作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全州农业扶贫开发工作。回顾我州扶贫开发工作十年来的发展历程,主要经历了起步、探索、推进三个重要阶段。
第一阶段自1997年至2000年,是我州扶贫开发工作起步阶段。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乌兰县3557工程海东移民、格尔木市黑泉水库移民、都兰县移民、德令哈市国营农场引劳调庄移民的进入,使全州农牧业人口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贫困人口大量增加,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迫在眉睫。1994年3月,《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公布实施,明确提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用七年左右的时间,到2000年底基本解决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明确目标、明确对象、明确措施和明确期限的扶贫开发行动纲领,为我州扶贫开发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指明了方向。按照青海省1996年贫困标准,即年人均纯收入农民580元、牧民625元以下的为贫困人口,1997年初海西州确定贫困人口共有8909户38420人,占当时全州农牧民总人口的34%。为帮助群众摆脱贫困,从1997年至2000年之间,全州共投入各项扶贫开发资金6190万元,其中,国家无偿投资3500万元,社会捐助190万元,发放扶贫专项贷款2500万元,共扶持4534户19020名贫困群众发展生产,使贫困群众人均纯收入从1997年的350元增加到了2000年的585元,净增235元,年均增长16%,有2521户12132人解决了温饱问题,使贫困群众解决温饱的愿望变成了现实。
第二阶段自2001年至2003年,是我州扶贫开发工作探索阶段。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各项改革和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国家加大了对西部地区的财政投入力度,为推动贫困地区发展和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持和帮助。借助这个有利时机,我州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主要体现在异地扶贫移民安置工作深入开展。2001-2003年,我州实施完成国家以工代赈项目139个,投入财政专项资金1.81亿元,其中重点实施了香日德、巴隆、乌兰赛什克农场、大柴旦哈萨克群众安置和州属国有农场引劳调庄等4个异地扶贫项目,协助开展了州属农垦企业改制及移民安置和土地置换工作。这三年,是我州开展异地扶贫工作投资最多、任务最重、安置移民力度最大的一个历史时期。共安置贫困移民3.17万人,其中,都兰香巴项目移民1.41万人;德令哈、都兰州属农垦企业移民1.27万人;大柴旦返青哈萨克族群众0.0442万人;格尔木郭勒木德乡移民0.22万人;乌兰赛什克农场移民0.23万人。
在此期间,国务院扶贫办颁布《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提高扶贫标准,开始规划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2002年,青海省将贫困标准界定为:1999年底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的农民、低于800元的牧民为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高于625元低于800元的农民、高于800元低于1000元的牧民为低收入贫困人口。2003年,出台了《青海省2003—2010年扶贫开发规划》,明确了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奋斗目标和建设重点。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扶贫开发工作,2002-2003年间,我州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在全州范围开展了贫困人口基础数据调查,摸清了贫困人口状况,为做好下一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做好了准备。同时,编制上报了《海西州农业扶贫开发规划(2003—2010年)》,对全州今后7年的整村推进、劳动力培训、异地扶贫工程做出了详细规划。2003年末,我州列入省级扶贫开发规划的共有117个贫困村、9534户、42564名贫困人口,其中,绝对贫困人口6588户30373人,低收入人口2946户12191人。
第三阶段自2004年以来至今,是我州扶贫开发工作推进阶段。2004年,以整村推进为标志的扶贫开发工作全面启动,贫困群众整体脱贫进程大力推进。经过4年的努力,到2007年底,全州共完成整村推进项目72个村,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48.24万元,共扶持都兰、乌兰、天峻、德令哈、格尔木、茫崖等6个地区的贫困群众7544户32738人,其中有5790户26206名贫困群众实现稳定脱贫,分别占扶持户、扶持人口的76.7%和65%。实施整村推进的这四年,是我州扶贫开发工作最扎实、最有效、贫困群众受益最实惠、脱贫人口最多的四年,主要取得了五大“明显”成效:一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四年来,整村推进累计建成日光节能温室318座151亩、畜棚2993座11.5万平方米、青贮池213座6390平方米、猪舍496座1.6万平方米、草场围栏70公里,贫困地区设施农牧业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打井36眼,铺设管道58.54公里,维修渠道6.55公里,建成蓄水池2座80立方米、配备供水设备3套,解决了926户5608人21365头牲畜饮水困难;架设便桥49座、硬化村级道路122公里,贫困群众行路难的状况得到改善;农电入户13户,架设低压线路260米,发放20W太阳能电源495套,解决了508户2671名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问题。通过实施整村推进,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地区的发展后劲显著增强。二是贫困地区农牧业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四年来,整村推进累计购羊46576只、猪3073头、牛1112头、仔鸡1500只,种植枸杞1503亩45万株,贫困地区农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逐步形成;发放农用车470台(辆)、手扶拖拉机头835台、联合收割机1台、粉条加工机14台、小型榨油机2台,贫困地区农牧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运输业、加工业得到发展;修建3000平方米无公害蔬菜批发市场1座、1200平方米半封闭式交易服务中心1处,农畜产品商贸流通渠道不断拓宽,贫困地区商业、服务业稳步发展。与2004年相比,贫困户选择项目已从单一的种植业、养殖业发展到一、二、三产,根据市场需求和农牧业实际,不断调优产业结构,为找准致富门路开辟了新途径,受益群众的生产力有了较大提高。三是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明显加快。四年来,整村推进累计为16个贫困村修建集文化教育、科普宣传功能于一体的党员活动室共23间800平方米,配备桌椅60套,彩电2台,VCD 2台;向贫困户发放“户户通”广播电视接收器139台;为11个贫困村建卫生室共16间420平方米,配备医疗器材3套;农牧科技推广建牛改良点2处,牛改室9间252平方米,配备改良及化验设备器材18套。贫困地区教科文体卫等社会事业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四是贫困群众得到的实惠明显增加。经过四年的整村推进,2007年末全州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925.97元,增长12.7%,与全州当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基本持平,是2003年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21元的1.5倍,年均增长12.3%。整村推进产生的效益,给全州贫困农牧民带来了更多的实惠,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更加坚定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共建和谐新家园的信心和决心。五是贫困人口数量明显减少。四年来,全州整村推进项目覆盖面达到了72个村,占全州307行政村和117个贫困村的23%和62%;扶持贫困人口达到了32738人,占全州农牧民总人口和贫困人口的20.4%和76%。项目覆盖面的扩大,受益人口的增加,加快了全州贫困群众整体脱贫步伐。2007年底,我州纳入省级扶贫开发规划的贫困人口已由2003年的4.2万人减少到1.6万人,四年稳定减少贫困人口2.6万,年均减贫6500人,共有62%的贫困人口实现了稳定脱贫的目标,农牧区贫困发生率从23%下降到5.8%,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二、发展现状
经过十年的努力,2007年底海西贫困人口占全州农牧业总人口的比重由1997年的34%下降到了28%,现有贫困人口11048户45465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4417户20113人,低收入人口6631户25352人,主要分布在天峻、乌兰、都兰、德令哈、格尔木、柴旦等六个地区。在这些贫困人口中,纳入省级扶贫开发规划的有3952户16358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2026户9158人,低收入人口1926户7200人;未纳入省级规划的有7096户29107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2391户10955人,低收入人口4705户18152人。
三、主要做法
十年来,全州扶贫开发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按照省扶贫办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减少贫困,增加收入,缩小差距,构建和谐”的总体目标,以“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劳动力技术技能培训、社会扶贫”四大工程为重点,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州扶贫开发工作持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委、州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切实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事关发展全局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州扶贫开发工作启动之初,就成立了以州委常务副书记为组长、州政府主管副州长为副组长的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指导全州扶贫开发工作。在农牧区,各地区、各乡(镇)相应成立了县(市)级、乡(镇)级领导小组,为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坚持瞄准贫困群体。围绕工作目标,始终把工作对象锁定在农牧区贫困人口,时刻关注全州贫困人口动态变化。2002年、2005年,两次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贫困人口调查统计,掌握了各地贫困人口消减和返贫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准确依据。
(三)大力实施整村推进。在贫困群众自主选择项目的基础上,按照整村推进水、电、路“三通”和教育、卫生、广电“三有”的要求,结合实际,实施了以发展种养业为主的到户项目,以乡村道路、水利设施建设等为主的到村项目。坚持生产性项目贫困户直接受益,公益性、基础类项目全村受益的原则,全面推动贫困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加快推进产业化扶贫。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重点在牛羊肉加工、藏毯加工、中草药种植加工等方面扶持加工型龙头企业,共认定州级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5家,培育省级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2家。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增加贫困家庭收入,解决温饱问题。
(五)扎实开展异地扶贫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兴海西之利、济海东之贫”的扶贫战略,树立全省扶贫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加强与海东地区的配合协调,认真实施异地扶贫项目,妥善安置贫困移民,为全省异地扶贫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稳步推动了全州扶贫开发进程。
(六)积极组织技术技能培训。结合用工市场需求,制定了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技能培训计划。充分发挥州职业技术学校的作用,建立了贫困地区劳动力技能培训基地。十年来,共组织各类培训26048人次,其中,技能培训2307人次,实用技术培训23543人次,扶贫干部培训198人次,全面提高了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为实施扶贫开发项目、发展劳务经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七)广泛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自1999年以来,开展了以州级各大班子牵头、机关事业单位参加、驻州各单位参与的定点扶贫工作。各定点帮扶单位尽己所能,尽力帮扶,共下派驻村干部和挂职干部335人次,累计为贫困村协调落实资金587.3万元、捐款捐物折资518.78万元,解决了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全州范围营造起了关心贫困人口脱贫、共同走向富裕的良好氛围。
(八)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认真按照《青海省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青海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海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实施项目,加大审计、财政、社会和舆论监督力度,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严格管理扶贫开发资金,坚决杜绝扶贫资金截留挪用现象,确保了专款专用。
(九)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制定了《海西州“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认真落实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和定点扶贫工作责任制,坚持“责任、人员、制度、项目、措施”五落实,形成了扶贫开发工作长效机制。
四、主要工作经验
总结十年来的扶贫开发实践,我们积累了一些帮扶贫困地区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工作经验,逐步摸索出了一条符合海西实际的扶贫开发新路子。
第一,加强领导是搞好扶贫开发的关键。十年来,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和战略任务,坚持把扶贫开发纳入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千方百计筹资金,下大力气抓投入,集中全力抓落实,不断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
第二,加大投入是搞好扶贫开发的保证。十年来,坚持以项目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增收,实施了一批异地扶贫、整村推进等工程。按照集中投入,规模扶持的原则,集中力量改善了一些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以项目覆盖到户,政策落实到户,帮扶措施到户,科技服务培训到户,效益兑现到户的工作原则,有效地解决一家一户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解决了贫困村长期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确保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贫困群众人人受益。
第三,坚持开发式扶贫是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途径。在扶贫攻坚中,始终把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改变基本生产条件和发展生产作为重点,加大“造血式”和“开发式”扶贫力度,确保各项扶贫措施到村到户,进一步拓宽了农牧民的增收渠道,增加了贫困农牧户的收入,增强了他们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四,定点帮扶是扶贫开发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全州各定点扶贫单位发挥生力军的作用,积极响应号召,坚持以扶贫为己任,积极参与贫困村的扶贫项目建设,努力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和农牧区经济发展,为扶贫开发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社会各界也采取智力扶贫、科技扶贫、电力扶贫、水利扶贫、交通扶贫等多种形式,齐心协力解决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加快了扶贫攻坚进程。
第五,调动群众积极性是搞好扶贫开发的重要因素。十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引导贫困地区干部群众把艰苦创业精神同争取支援结合起来,克服“等、靠、要”的消极思想,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苦干实干的精神,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依靠自身力量改变贫困面貌,形成强大的内在精神动力。
第六,坚持科学发展观是搞好扶贫开发的基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扶贫开发工作,有效地推动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整合各类资金、捆绑多个项目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坚持扶贫开发与控制人口增长相结合,使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积极实施退耕还林,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坚持扶贫开发与加快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推动贫困农牧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坚持扶贫开发与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技术培训相结合,提高了贫困地区劳动力的素质。
五、几点启示
十年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既为我们做好今后的扶贫开发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又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对于我们改革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海西扶贫开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启示一:做好新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必须坚持 “六个结合”,不断提高工作要求。即扶贫开发要与统筹城乡发展结合起来;要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要与加快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等社会事业结合起来;要与生态保护和建设结合起来;要与对口帮扶、定点扶贫、社会各界参与等社会扶贫结合起来。
启示二:做好新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必须做到“六个坚持”,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即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基本方针不改变;坚持开发式、转移式、补偿式及行之有效的扶贫开发方略和措施不动揺;坚持推进扶贫开发的综合投入力度不削弱;坚持“省负总责,地区统筹,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不放松;坚持从贫困地区实际出发,求真务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综合开发,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
启示三:做好新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必须实现“六个转变”,不断求得工作实效。即扶贫开发对象要由扶持绝对贫困人口向扶持绝对和低收入贫困人口并重转变;扶贫开发目标要由解决温饱问题向增加收入、缩小差距转变;扶贫开发资金要由分散投入向整合集中投入转变;要由自然资源开发为主向人力资源开发、自然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并举转变;要由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发展条件为主向贫困地区综合开发、全面发展转变;要由贫困村分散式整村推进向以“县为单位、连片开发、综合治理、整体推进”转变,全面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
(作者单位:海西州农业扶贫开发办公室)
一、农业扶贫开发成就
海西州农业扶贫开发工作起始于1997年,主要分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两大业务,当时由原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和原州农牧局扶贫办公室分别负责管理。1998年7月,合并成立州农业扶贫开发办公室,隶属州农牧局。2001年11月机构改革,综合开发工作划归州财政局管理,单设州农业扶贫开发办公室,作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全州农业扶贫开发工作。回顾我州扶贫开发工作十年来的发展历程,主要经历了起步、探索、推进三个重要阶段。
第一阶段自1997年至2000年,是我州扶贫开发工作起步阶段。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乌兰县3557工程海东移民、格尔木市黑泉水库移民、都兰县移民、德令哈市国营农场引劳调庄移民的进入,使全州农牧业人口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贫困人口大量增加,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迫在眉睫。1994年3月,《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公布实施,明确提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用七年左右的时间,到2000年底基本解决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明确目标、明确对象、明确措施和明确期限的扶贫开发行动纲领,为我州扶贫开发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指明了方向。按照青海省1996年贫困标准,即年人均纯收入农民580元、牧民625元以下的为贫困人口,1997年初海西州确定贫困人口共有8909户38420人,占当时全州农牧民总人口的34%。为帮助群众摆脱贫困,从1997年至2000年之间,全州共投入各项扶贫开发资金6190万元,其中,国家无偿投资3500万元,社会捐助190万元,发放扶贫专项贷款2500万元,共扶持4534户19020名贫困群众发展生产,使贫困群众人均纯收入从1997年的350元增加到了2000年的585元,净增235元,年均增长16%,有2521户12132人解决了温饱问题,使贫困群众解决温饱的愿望变成了现实。
第二阶段自2001年至2003年,是我州扶贫开发工作探索阶段。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各项改革和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国家加大了对西部地区的财政投入力度,为推动贫困地区发展和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持和帮助。借助这个有利时机,我州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主要体现在异地扶贫移民安置工作深入开展。2001-2003年,我州实施完成国家以工代赈项目139个,投入财政专项资金1.81亿元,其中重点实施了香日德、巴隆、乌兰赛什克农场、大柴旦哈萨克群众安置和州属国有农场引劳调庄等4个异地扶贫项目,协助开展了州属农垦企业改制及移民安置和土地置换工作。这三年,是我州开展异地扶贫工作投资最多、任务最重、安置移民力度最大的一个历史时期。共安置贫困移民3.17万人,其中,都兰香巴项目移民1.41万人;德令哈、都兰州属农垦企业移民1.27万人;大柴旦返青哈萨克族群众0.0442万人;格尔木郭勒木德乡移民0.22万人;乌兰赛什克农场移民0.23万人。
在此期间,国务院扶贫办颁布《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提高扶贫标准,开始规划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2002年,青海省将贫困标准界定为:1999年底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的农民、低于800元的牧民为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高于625元低于800元的农民、高于800元低于1000元的牧民为低收入贫困人口。2003年,出台了《青海省2003—2010年扶贫开发规划》,明确了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奋斗目标和建设重点。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扶贫开发工作,2002-2003年间,我州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在全州范围开展了贫困人口基础数据调查,摸清了贫困人口状况,为做好下一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做好了准备。同时,编制上报了《海西州农业扶贫开发规划(2003—2010年)》,对全州今后7年的整村推进、劳动力培训、异地扶贫工程做出了详细规划。2003年末,我州列入省级扶贫开发规划的共有117个贫困村、9534户、42564名贫困人口,其中,绝对贫困人口6588户30373人,低收入人口2946户12191人。
第三阶段自2004年以来至今,是我州扶贫开发工作推进阶段。2004年,以整村推进为标志的扶贫开发工作全面启动,贫困群众整体脱贫进程大力推进。经过4年的努力,到2007年底,全州共完成整村推进项目72个村,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48.24万元,共扶持都兰、乌兰、天峻、德令哈、格尔木、茫崖等6个地区的贫困群众7544户32738人,其中有5790户26206名贫困群众实现稳定脱贫,分别占扶持户、扶持人口的76.7%和65%。实施整村推进的这四年,是我州扶贫开发工作最扎实、最有效、贫困群众受益最实惠、脱贫人口最多的四年,主要取得了五大“明显”成效:一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四年来,整村推进累计建成日光节能温室318座151亩、畜棚2993座11.5万平方米、青贮池213座6390平方米、猪舍496座1.6万平方米、草场围栏70公里,贫困地区设施农牧业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打井36眼,铺设管道58.54公里,维修渠道6.55公里,建成蓄水池2座80立方米、配备供水设备3套,解决了926户5608人21365头牲畜饮水困难;架设便桥49座、硬化村级道路122公里,贫困群众行路难的状况得到改善;农电入户13户,架设低压线路260米,发放20W太阳能电源495套,解决了508户2671名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问题。通过实施整村推进,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地区的发展后劲显著增强。二是贫困地区农牧业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四年来,整村推进累计购羊46576只、猪3073头、牛1112头、仔鸡1500只,种植枸杞1503亩45万株,贫困地区农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逐步形成;发放农用车470台(辆)、手扶拖拉机头835台、联合收割机1台、粉条加工机14台、小型榨油机2台,贫困地区农牧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运输业、加工业得到发展;修建3000平方米无公害蔬菜批发市场1座、1200平方米半封闭式交易服务中心1处,农畜产品商贸流通渠道不断拓宽,贫困地区商业、服务业稳步发展。与2004年相比,贫困户选择项目已从单一的种植业、养殖业发展到一、二、三产,根据市场需求和农牧业实际,不断调优产业结构,为找准致富门路开辟了新途径,受益群众的生产力有了较大提高。三是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明显加快。四年来,整村推进累计为16个贫困村修建集文化教育、科普宣传功能于一体的党员活动室共23间800平方米,配备桌椅60套,彩电2台,VCD 2台;向贫困户发放“户户通”广播电视接收器139台;为11个贫困村建卫生室共16间420平方米,配备医疗器材3套;农牧科技推广建牛改良点2处,牛改室9间252平方米,配备改良及化验设备器材18套。贫困地区教科文体卫等社会事业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四是贫困群众得到的实惠明显增加。经过四年的整村推进,2007年末全州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925.97元,增长12.7%,与全州当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基本持平,是2003年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21元的1.5倍,年均增长12.3%。整村推进产生的效益,给全州贫困农牧民带来了更多的实惠,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更加坚定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共建和谐新家园的信心和决心。五是贫困人口数量明显减少。四年来,全州整村推进项目覆盖面达到了72个村,占全州307行政村和117个贫困村的23%和62%;扶持贫困人口达到了32738人,占全州农牧民总人口和贫困人口的20.4%和76%。项目覆盖面的扩大,受益人口的增加,加快了全州贫困群众整体脱贫步伐。2007年底,我州纳入省级扶贫开发规划的贫困人口已由2003年的4.2万人减少到1.6万人,四年稳定减少贫困人口2.6万,年均减贫6500人,共有62%的贫困人口实现了稳定脱贫的目标,农牧区贫困发生率从23%下降到5.8%,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二、发展现状
经过十年的努力,2007年底海西贫困人口占全州农牧业总人口的比重由1997年的34%下降到了28%,现有贫困人口11048户45465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4417户20113人,低收入人口6631户25352人,主要分布在天峻、乌兰、都兰、德令哈、格尔木、柴旦等六个地区。在这些贫困人口中,纳入省级扶贫开发规划的有3952户16358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2026户9158人,低收入人口1926户7200人;未纳入省级规划的有7096户29107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2391户10955人,低收入人口4705户18152人。
三、主要做法
十年来,全州扶贫开发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按照省扶贫办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减少贫困,增加收入,缩小差距,构建和谐”的总体目标,以“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劳动力技术技能培训、社会扶贫”四大工程为重点,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州扶贫开发工作持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委、州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切实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事关发展全局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州扶贫开发工作启动之初,就成立了以州委常务副书记为组长、州政府主管副州长为副组长的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指导全州扶贫开发工作。在农牧区,各地区、各乡(镇)相应成立了县(市)级、乡(镇)级领导小组,为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坚持瞄准贫困群体。围绕工作目标,始终把工作对象锁定在农牧区贫困人口,时刻关注全州贫困人口动态变化。2002年、2005年,两次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贫困人口调查统计,掌握了各地贫困人口消减和返贫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准确依据。
(三)大力实施整村推进。在贫困群众自主选择项目的基础上,按照整村推进水、电、路“三通”和教育、卫生、广电“三有”的要求,结合实际,实施了以发展种养业为主的到户项目,以乡村道路、水利设施建设等为主的到村项目。坚持生产性项目贫困户直接受益,公益性、基础类项目全村受益的原则,全面推动贫困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加快推进产业化扶贫。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重点在牛羊肉加工、藏毯加工、中草药种植加工等方面扶持加工型龙头企业,共认定州级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5家,培育省级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2家。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增加贫困家庭收入,解决温饱问题。
(五)扎实开展异地扶贫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兴海西之利、济海东之贫”的扶贫战略,树立全省扶贫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加强与海东地区的配合协调,认真实施异地扶贫项目,妥善安置贫困移民,为全省异地扶贫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稳步推动了全州扶贫开发进程。
(六)积极组织技术技能培训。结合用工市场需求,制定了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技能培训计划。充分发挥州职业技术学校的作用,建立了贫困地区劳动力技能培训基地。十年来,共组织各类培训26048人次,其中,技能培训2307人次,实用技术培训23543人次,扶贫干部培训198人次,全面提高了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为实施扶贫开发项目、发展劳务经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七)广泛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自1999年以来,开展了以州级各大班子牵头、机关事业单位参加、驻州各单位参与的定点扶贫工作。各定点帮扶单位尽己所能,尽力帮扶,共下派驻村干部和挂职干部335人次,累计为贫困村协调落实资金587.3万元、捐款捐物折资518.78万元,解决了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全州范围营造起了关心贫困人口脱贫、共同走向富裕的良好氛围。
(八)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认真按照《青海省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青海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海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实施项目,加大审计、财政、社会和舆论监督力度,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严格管理扶贫开发资金,坚决杜绝扶贫资金截留挪用现象,确保了专款专用。
(九)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制定了《海西州“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认真落实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和定点扶贫工作责任制,坚持“责任、人员、制度、项目、措施”五落实,形成了扶贫开发工作长效机制。
四、主要工作经验
总结十年来的扶贫开发实践,我们积累了一些帮扶贫困地区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工作经验,逐步摸索出了一条符合海西实际的扶贫开发新路子。
第一,加强领导是搞好扶贫开发的关键。十年来,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和战略任务,坚持把扶贫开发纳入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千方百计筹资金,下大力气抓投入,集中全力抓落实,不断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
第二,加大投入是搞好扶贫开发的保证。十年来,坚持以项目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增收,实施了一批异地扶贫、整村推进等工程。按照集中投入,规模扶持的原则,集中力量改善了一些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以项目覆盖到户,政策落实到户,帮扶措施到户,科技服务培训到户,效益兑现到户的工作原则,有效地解决一家一户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解决了贫困村长期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确保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贫困群众人人受益。
第三,坚持开发式扶贫是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途径。在扶贫攻坚中,始终把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改变基本生产条件和发展生产作为重点,加大“造血式”和“开发式”扶贫力度,确保各项扶贫措施到村到户,进一步拓宽了农牧民的增收渠道,增加了贫困农牧户的收入,增强了他们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四,定点帮扶是扶贫开发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全州各定点扶贫单位发挥生力军的作用,积极响应号召,坚持以扶贫为己任,积极参与贫困村的扶贫项目建设,努力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和农牧区经济发展,为扶贫开发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社会各界也采取智力扶贫、科技扶贫、电力扶贫、水利扶贫、交通扶贫等多种形式,齐心协力解决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加快了扶贫攻坚进程。
第五,调动群众积极性是搞好扶贫开发的重要因素。十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引导贫困地区干部群众把艰苦创业精神同争取支援结合起来,克服“等、靠、要”的消极思想,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苦干实干的精神,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依靠自身力量改变贫困面貌,形成强大的内在精神动力。
第六,坚持科学发展观是搞好扶贫开发的基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扶贫开发工作,有效地推动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整合各类资金、捆绑多个项目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坚持扶贫开发与控制人口增长相结合,使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积极实施退耕还林,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坚持扶贫开发与加快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推动贫困农牧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坚持扶贫开发与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技术培训相结合,提高了贫困地区劳动力的素质。
五、几点启示
十年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既为我们做好今后的扶贫开发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又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对于我们改革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海西扶贫开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启示一:做好新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必须坚持 “六个结合”,不断提高工作要求。即扶贫开发要与统筹城乡发展结合起来;要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要与加快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等社会事业结合起来;要与生态保护和建设结合起来;要与对口帮扶、定点扶贫、社会各界参与等社会扶贫结合起来。
启示二:做好新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必须做到“六个坚持”,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即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基本方针不改变;坚持开发式、转移式、补偿式及行之有效的扶贫开发方略和措施不动揺;坚持推进扶贫开发的综合投入力度不削弱;坚持“省负总责,地区统筹,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不放松;坚持从贫困地区实际出发,求真务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综合开发,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
启示三:做好新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必须实现“六个转变”,不断求得工作实效。即扶贫开发对象要由扶持绝对贫困人口向扶持绝对和低收入贫困人口并重转变;扶贫开发目标要由解决温饱问题向增加收入、缩小差距转变;扶贫开发资金要由分散投入向整合集中投入转变;要由自然资源开发为主向人力资源开发、自然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并举转变;要由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发展条件为主向贫困地区综合开发、全面发展转变;要由贫困村分散式整村推进向以“县为单位、连片开发、综合治理、整体推进”转变,全面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
(作者单位:海西州农业扶贫开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