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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2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保部)表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人保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等五个试点省、市,要认真做好启动准备工作。此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重点是,让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该方案一经公布,立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议论。医疗行业有其特殊性,属于事业单位的公立医院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如何实施?套用其他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否符合我国医疗行业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业内专家们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