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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制度创新本质上是向权益人提供了一种激励机制,并使产权受益人从中获得完全内部化的利益。林地产权制度创新的终极目的也应是激励林农的生产热情,并在保护国家林业资源的同时来增加林农的经济福祉。优化当前的融资模式便需要从:团队作业下来完成林地资产评估、所有权主体参与下完成监管处置、林地资产投资溢价对冲机构风险、生产技术指导下的融资结构设置等方面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