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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宗教信仰的大学生对将来信教可能性的“自我预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宗教兴趣”和“宗教评价”对大学生未来信教自我预期有关键影响,其他各种可能的因素均受这两个要素的中介才能发挥作用。因此,高校对大学生宗教信仰现象的应对思路,要从“预防”拓展到“规范”。通过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尤其是宗教与法律、政治、社会等各层面关系的教育,使大学生都能有意识地在法律框架下理性对待宗教信仰,使他们能够在现代多元宗教环境中,理性、和平地处理信教与不信教、不同宗教之间的关系,辨析正信与邪教,正确理解宗教与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