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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原生态居民、企业和政府并非同时出现在流域治理的历史舞台上,他们的利益博弈也在动态发展变化,不同时期的利益诉求差异意味着合作治理契约的激励条件也存在差异。通过治理机制的演化分析发现,企业的出现打破了原生态流域治理的平衡,但改善了流域属地福利而造成了巨大的社会成本,使得政府出面治理成为必然。然而中央政府与属地政府的利益诉求并非一致,使得政府主导的治理模式陷入了困境。进一步研究发现,即使要求不再以GDP经济绩效作为地方官员的考核指标,也需要满足特定的约束条件才能使得这一政策真正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