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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时,河南省新野县财政局原局长高照阳(副处级)收受贿赂的次数已达一百多次。被审查时,他懊恼地说:'我收受的礼金中,少则千元,多则2万元,大部分在2000元至4000元之间。与人家一次受贿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相比,我这算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收了一百多次礼,还没有人家一次收得多,我还为此犯过嘀咕呢。'